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垡头西路(祁家庄东路-垡头南路)道路工程

日期:2025-05-14 16:35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垡头西路(祁家庄东路-垡头南路)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南磨房乡

 

 

公示时间:2025-04-272025-05-06

 

 

受理时间:2025-04-21

 

 

项目概况:垡头西路(祁家庄东路-垡头南路)道路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南部四环与五环之间,长度约3.326公里,其中祁家庄东路-大羊坊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50-70m,设计速度40km/h;大羊坊路-垡头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50米,设计速度60km/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施工期产生施工扬尘、沥青烟污染,要求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并保持路面的清洁,沥青采用外购方式。运营期道路两侧设有绿化带。(2)废水:施工期不设专门施工营地,场地设置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跨河桥梁施工避开主汛期施工,工程结束后恢复河道原貌。(3)噪声:施工期夜间不施工,经采取低噪声设备、施工围挡措施,施工厂界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规定;在高噪声固定声源和厂界处增加移动声屏障措施,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运营期近、中、远期噪声敏感建筑物昼、夜间均存在超标情况。大羊坊路-垡头南路机动车道采用低噪声路面,在翠城馨园A区、金隅昆泰云筑三期、人大附中朝阳学校一期及二期安装4段声屏障,高度不低于5.0m。对仍超标的敏感建筑物,根据《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安装相应等级的隔声窗。(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废弃土石方以袋装形式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消纳地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依托环卫设施清运。运营期路面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和清运。(5)生态环境: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主体工程临时物料储存场、堆土区等均在道路规划红线范围内。跨河桥梁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占地位于河道岸边,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绿化,河道施工采取围堰方式。运营期市政园林部门对绿化植物定期浇水、清洗维护等。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垡头西路环保措施承诺.jpg

 

 

公众参与情况:2025-04-212025-04-25在我局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仇志

 

 

联系电话:18611783450

 

 

环评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100125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传真电话:65003202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新经纬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C1AA538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