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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仙一二110千伏电力架空线迁改工程项目

日期:2024-12-05 14:19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孙仙一二110千伏电力架空线迁改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

?公示时间:2024-12-05至2024-12-11

?受理时间:2024-11-28

?项目概况:迁改工程起于现状孙仙一二 12#塔,至110千伏孙仙一二东支线 4#塔止,迁改新建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6千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架空线路声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导线对地高度,合理选择导线类型。架空线路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导线对地高度,合理选择导线类型。本工程总投资9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主要用于施工期环境管理、线路沿线的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等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承诺书.pdf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13426251851

?环评单位名称:国能京源(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100125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传真电话:65947129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13656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