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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黄枢中医医院有限公司项目

日期:2024-08-30 16:16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黄枢中医医院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东园122楼02层S-05、S-08、S-09、03层T-03

公示时间:2024-08-30至2024-09-05

受理时间:2024-08-23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东园122楼02层S-05、S-08、S-09、03层T-03,建筑面积2623.09m2房屋,建设中医医院,主要从事骨伤类医疗及手术等相关医疗服务。设置科室为:内科/外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项目设有住院床位22张,并配套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接收处理医院产生的全部废水。项目不设食堂、宿舍及煎药服务。不设置传染病、感染性病相关科室及传染病房,不设发热门诊,不接待传染病患者。规模:预计项目门诊部分年接待就诊顾客约17500人次,即日均接待50人次。住院部分按照满负荷接待计算,即年住院量7700人次,日住院量22人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本项目废气排放为污水处理设施检修、污泥清运时产生的少量恶臭其他散溢。项目采取对污水处理设施池体加盖密闭,以及喷洒除臭剂、空气清新剂等措施。2.废水:医院新增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对所排全部废水,包括门急诊废水、病房废水、门急诊医务人员生活污水、病房医护人员生活污水、行政人员生活污水、卫生清洁排水等进行处理,采用一级强化法+臭氧消毒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2m3/d。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最终经东侧的广顺北大街排水管网排入酒仙桥再生水厂集中处理。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泵组;新风机组和医院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等。其中新风机组安装在医院3层西侧设备间内;污水处理站位于建筑地下2层。其他设备均位于建筑室内。建设单位针对噪声源特性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4.固废:⑴生活垃圾: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每日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医院使用各类物品的外包装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由生产厂家或废品收购厂家回收再利用。⑶医疗废物: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委托北京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⑷废药物、药品: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清运处置。⑸含汞废物):废紫外消毒灯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清运处置。⑹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污泥等,定期委托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消毒清运处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环保措施承诺书.jpg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庄海云

联系电话:13701099565

环评单位名称:中农康大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100125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传真电话:65003202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黄枢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49362580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