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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前苇沟组团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002、00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新建锅炉项目

日期:2024-02-29 16:44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前苇沟组团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00200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新建锅炉项目

 

·         建设地点: 孙河乡前苇沟组团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00200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中002地块内13#住宅楼北侧,1#地下车库二层锅炉房

 

·         公示时间:2024-02-212024-02-27

 

·         受理时间:2024-02-08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前苇沟组团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00200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中002地块内13#住宅楼北侧、1#地下车库二层锅炉房,锅炉房内拟新建22100kW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运行时间为121d,每天运行24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本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28m高的烟囱排放。2.本项目所产生的锅炉系统排水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高安屯再生水厂处理。3.本项目设备安装在地下设备间,加装减振降噪措施。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饱和废弃的阳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阳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5.本项目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不建设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不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项目污水主要为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水质相对清洁。锅炉房、水泵房应采取地面硬化和防渗处理,防渗措施按照一般防渗要求进行。使用的各类给排水管道应采用防渗、防腐管材。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4、环保措施承诺书.pdf

 

·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联系人:邵辰

 

·         联系电话:15910615923

 

·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地勘水环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         审批部门: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邮政编码:100125

 

·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传真电话:65003202

 

·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兴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CFNKT4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