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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子湾保障房项目公租房地块锅炉项目

日期:2023-11-17 08:35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百子湾保障房项目公租房地块锅炉项目

 

·         建设地点: 百子湾保障房项目公租房地块场地北侧地下一层锅炉房

 

·         公示时间:2023-11-062023-11-10

 

·         受理时间:2023-10-30

 

·         项目概况:锅炉房建筑面积1117.32m2,设置24.2MW15.6MW(合计14MW)燃气热水锅炉,供暖面积约3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使用天然气作燃料,设置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通过烟道经89.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锅炉废气排放满足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中“表1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01741日起的新建锅炉”的标准要求,同时排气筒高度符合锅炉额定容量在0.7MW以上的烟囱高度不应低于15m 的规定要求。本项目锅炉排气筒高度同时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的规定。(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排水主要为锅炉系统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水排入小区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然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对外界水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本项目在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各类设备安装在室内,同时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排放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本项目为燃气锅炉,运营期间无锅炉灰渣产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环保措施承诺书.pdf

 

·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联系人:洪丽凤

 

·         联系电话:13522285991

 

·         环评单位名称:中评国环(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         审批部门: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邮政编码:100125

 

·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传真电话:65003202

 

·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宏飞易通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L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