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区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拟审查项目

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高精尖创新中心实验室项目

日期:2023-09-26 09:31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高精尖创新中心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东北角-高精尖创新中心大楼的B1层部分、1-9层及10层部分

 

·         公示时间:2023-09-122023-09-18

 

·         受理时间:2023-09-05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东北角-高精尖创新中心大楼的B1层部分、1-9层及10层部分,建筑面积共计21525m21-2层为展示实验室,3-4层为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5-6层为有机无机复合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B1层部分7层、8层、9层和10层部分为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研究方向包括四大方向,即微生物相关方向、化工方向、绿色能源电池方向和材料合成方向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实验室废气经10台干式化学过滤器,最后由1047m高排气筒楼顶排放。试剂室和危废暂存间设置排风系统,排风经2台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后分别由247m高排气筒楼顶排放。本项目实验废水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大楼西南侧化粪池内,进入校区污水处理站东站进行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项目噪声采用基础减振、消声器等措施。危险废物暂存于9个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9化工大学高精尖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pdf

 

·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联系人:黄修齐

 

·         联系电话:15022569501

 

·         环评单位名称:浦华控股有限公司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         审批部门: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邮政编码:100125

 

·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传真电话:65003202

 

·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化工大学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00182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