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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间房乡南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燃气锅炉房项目

日期:2022-02-08 10:29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三间房乡南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燃气锅炉房项目

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南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26#地块地下车库-1层锅炉房

公示时间:2022-02-08至2022-02-14

受理时间:2022-01-27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为三间房乡南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的附属配套设施,为三间房乡南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提供冬季供暖,根据已经取得的三间房乡南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10105202000025号2020规自(朝)建字0010号),锅炉房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南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26#地块地下车库-1层锅炉房,建筑面积400平方米,锅炉房内设置3台6t/h(合计18t/h)的低氮燃气锅炉,供暖面积约20万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粉尘,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通过1根62m高烟囱(位于14号楼楼顶东北角,内径0.9m)排放(排气筒为锅炉房配套新建)。2、废水: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和日常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化粪池依托三间房乡安置房项目的化粪池),最终排入定福庄再生水厂集中处理。3、噪声: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锅炉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拟建锅炉房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墙体及门窗隔声,部分设备消音处理。4、固废: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的阳离子交换树脂和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弃的阳离子交换树脂由更换单位回收处理。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环保承诺.pdf

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秦建华

联系电话:13901158540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地勘水环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100125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传真电话:65003202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天泰瑞丰置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