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待遇规定,拟订本区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并执行本市公费医疗政策,承担区域内中央在京机构公费医疗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工作。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三)组织辖区内医药机构落实本市相关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在区域内组织实施,负责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等工作。

(四)负责本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监督。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检查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指导规范本区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对经办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30

办公电话: 010-5391874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第三置业大厦D座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