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工作委员会(简称文创实验区党工委)是区委派出机构,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文创实验区管委会)是区政府派出机构,加挂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简称广告园区管理办)牌子。文创实验区党工委与文创实验区管委会合署办公,为正处级。文创实验区党工委、文创实验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不含北京商务中心区)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不含北京商务中心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文创实验区党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议、决定。

2.负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以及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工作。

3.负责指导本区文化产业园区非公文化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本区文化产业人才管理服务的具体落实工作。负责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创实验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议、决定,以及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关于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的工作安排。

2.会同文化和旅游部有关司局、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研究制定本区文化产业及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积极协调落实国家、北京市文化产业政策在实验区内探索落地。

4.负责协调本区文化产业创新创业、产业融合等方面的促进和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本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工作。

5.负责本区文化产业的重大课题调研、产业动态跟踪分析等工作。

6.负责本区文化产业品牌策划、对外宣传、招商引资和产业促进工作。

7.负责协调推进本区文化产业空间资源转型升级和利用工作以及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等文化产业园区(项目)的产业发展、财源建设工作。

8.负责798艺术区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产业促进和对外交流工作。

9.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文创实验区内文化产业园区履职尽责,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和属地街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9:00-12:00 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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