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相当正处级,归口区农业农村局领导。主要职责是: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相关工作要求。
2. 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生态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 负责重大动物疫病、水生动物疫病和农业有害生物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疫情扑灭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病检疫净化、应急防疫物资储备等工作;为行政部门开展检疫、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应急管理、兽医社会化服务等提供技术支持。
4. 负责为本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资源利用提供品种引进、技术服务;参与本区农业产业的规划研究,重点项目立项、业务指导和服务。
5. 参与制定本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规划,研究拟订相关生产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协助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产地认定、“三品一标”认证、风险监测、检测等。
6. 负责本区农业、农机、水产技术员及动物防疫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有关科普知识宣传;负责农村人才服务和就业指导工作。
7. 负责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和涉农综合信息服务;负责农业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
8. 负责休闲农业旅游产品开发推广。
9.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9:00-17:00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红松园14号
办公电话:(010)6549 5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