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区民政局简介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2〕54号),保留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简称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是负责本区有关社会行政事务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
    我局主要负责:社区服务、婚姻登记管理、弃婴收养、优待抚恤、双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复退军人接收安置、地方退休人员管理、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接收捐赠、殡葬管理、见义勇为、区划、基层政权建设、民间组织管理、社会福利彩票发行、社会福利生产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基本任务是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从某种程度上说,民政工作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减压阀和防震器,做好民政工作对于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局在编干部职工241人,其中公务员编44人,事业编197人。另外,还有劳动合同制80人,临时工58人,返聘21人。下设10个行政科室(分别是局办公室、政工科、计财科、社团办、社会福利救济科、优抚安置科、民政科、社区建设办公室、双拥办、军退办),21个事业单位(低保中心、捐赠中心、生产办、婚姻登记处、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中心、救助管理站、福彩中心、军队离退休干休所12个单位、婚姻殡葬咨询中心),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7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全民所有制单位1个。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监督及协调有关法制工作;调查研究有关民政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三)指导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农村基层组织的换届选举,推动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工作。
    (四)负责本区街乡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研究和修订本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区县和街乡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五)承担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的管理工作;负责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和《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及婚姻关系证明;宣传实施有关殡葬管理法规,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依法查处殡葬违法经营活动。
    (六)组织本区的救灾工作,核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接收、管理、分配社会各界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
    (七)实施城乡居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本区城市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落实城市“三无”人员及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本区社会团体的立批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九)负责本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十)负责制定本区社区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对本区内的社区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进行指导、监督、管理、服务。
    (十一)负责本区地方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街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福利待遇。
    (十二)负责本区建设占地后农转居及孤老、病残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其生活待遇。
    (十三)宣传有关优待、抚恤方面的法规、政策,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等人员的评残工作;负责审核并申报革命烈士事项及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革命伤残军人假肢等辅助器械的配备管理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设物的维护管理工作。
    (十四)执行有关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方面的法规、政策;负责审批确认本区见义勇为人员及行为,并提出表彰、奖励;协调、指导本区各部门开展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十五)负责本区退伍义务兵、退役士官、转业士官、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移交给我区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工作。
    (十六)负责本区双拥工作的调查研究,拟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本区的国防教育、军警民共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等活动;协调解决驻区部队后勤保障等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和军地共育人才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七)制定本区社会福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的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本区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及福利基金的使用管理。
    (十八)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九)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管理。
    (二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行政科室
    一、办公室          
    二、政工科          
    三、计划财务科
    四、民政科
    五、社会福利救济科
    六、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七、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
    八、优抚安置科
    九、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
    十、双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事业单位
    一、福利生产办公室
    二、福彩中心
    三、捐赠中心
    四、社区服务中心
    五、低保中心
    六、婚姻登记处
    七、救助管理站
    八、社会福利中心

    主要负责人
    张凤祥
    现任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局长
    男,汉族,1954年8月出生,1974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
    徐传孝
    现任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党组书记
    男,汉族,1953年12月出生,1972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
    贺铁庆
    现任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军退办主任
    男,汉族,1957年12月出生,1976年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
    主管业务:军退办
    杨俊亮 
    现任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双拥办副主任
    男,汉族,1954年7月出生,1976年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
    主管业务:双拥办、优抚安置科
    谭孔辉
    现任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
    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197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
    主管业务:办公室、社会福利救济科、捐赠中心、福利中心
    司晓强
    现任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
    主管业务:婚姻登记处、民政科、社团办、社区中心
    聂宏伟
    现任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
    主管业务:救助站、低保中心、政策研究科、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
    赵俊库
    现任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纪检组长
 
    主管业务:政工科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磨房南里甲19号
    联系电话:59796910
    邮政编码:100021
    -mail:65928831@sina.com
    乘车路线:852、30、486、801路,到北京工业大学北站下车,向西步行300米路南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