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贯彻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本辖区计划生育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二)协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三)研究本区人口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和北京市 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以及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本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本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收集本辖区人口增长、出生、节育等方面的信息,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本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四)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调查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制订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并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知识。
(六)综合管理本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组织落实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本区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
(七)依法对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计划生育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八)负责本区外地来京人员的计划生育宣传、服务、管理,指导并监督检查街、乡外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九)编报本区计划生育事业费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十)负责本区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制订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本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
(十二)负责本区计划生育病残儿的鉴定及二胎审批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的具体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筹备;文电处理、本委大事记录、档案资料整理、调研工作;撰写工作计划、总结、政务信息;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办理;协调有关部门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基层党政领导重视工作进行考评;负责本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科技管理工作及"三大工程"的贯彻实施,组织对计划生育并发症的鉴定,对农业人口及城市下岗、无业、待业人员计划生育手术经费进行核定和发放;负责保卫、保密、信访、外事接待、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人事管理、行政后勤服务和本委党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本辖区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情况,对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政策解释;负责组织对病残儿的鉴定、审批生育二胎指标,发放《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负责本辖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现居住地管理、属地管理业务工作;负责本辖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三)宣传教育科 根据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整体工作要求,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对基层宣传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估;制定大型宣传活动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人口理论、政策法规、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建设及通讯报导工作;制订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征订计划并对宣传品的制作提出要求,负责对计划生育宣传站的业务进行指导工作。
(四)规划统计科 根据市下达指标,研究、提出本辖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人口出生计划,对基层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制定本区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统计、抽样调查、专题调查和有关资料的分析、整理、保管工作;负责本辖区计划生育系统计算机的应用开发和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化运转。
(五)朝阳区计生宣传技术服务中心 朝阳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中心为区政府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中心"位于朝阳区平乐园115号楼,南与北京工业大学相毗邻,西北侧为南磨房乡政府。中心设有计划生育宣传站、药具站、技术服务站,是面向全区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宣传、培训、指导、技术服务等专业化机构。 朝阳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中心服务项目: 1.开展新婚优生指导,举办孕早期优生培训和专家咨询服务。 2. 提供足够选择的避孕方法,指导育龄群众"知情"选择与紧急避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