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水务局

日期:2007-09-23 来源:

朝阳区水务局是主管本区水行政管理工作的区政府职能部门(简称区水务局),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区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本地区水资源(含地下水、地表水和再生水)工作;负责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和综合开发利用、保护等工作;负责实施凿井审批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

(三)统一管理本地区的供水、节水、水环境治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实施城乡供水规划和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负责中水利用规划、计划和设施建设工作。

(四)负责区域内排水、污水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区域排水、污水治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排水许可和排水水质监测的管理工作;负责水污染防治、河湖保洁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区域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规划、立项、实施、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水土保持工作。

(六)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雨洪利用技术研究、应用和推广工作;负责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及替代工程建设方案;负责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区域内水事纠纷;负责水系基本设施土地划界确权工作;负责河道保护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管理养护、森林防火和林政工作。

(八)负责现代化管理技术在本区水务工作中的研究、应用推广工作;负责本地区水资源数字化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