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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司法局2020年半年工作总结

日期:2020-06-30 14:11 来源:区司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阳区司法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0年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司法局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上半年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及时研判部署、稳步推进,为区域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全面而充分的法治保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截至目前,我系统无一感染病例。此外,我局始终坚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积极推进了街乡综合执法、诉源治理等相关改革任务,启动了2020年法治政府白皮书编制及“七五”普法验收等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平稳有序。上半年,获得了“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以下就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党建队建工作在务实创新中迈上新台阶

1.坚持政治引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党建队建工作。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抓好支部书记主体责任的履行,灵活运用各类方式方法加强对支部党员干部的思想引导。通过微信群、学习强国平台等及时学习宣传上级精神、防控知识,引导干部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信心和决心。全体党员均已完成“双报到”工作,累计参与人数504人次;司法所在深入社区村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等各项职能作用;二是抽调干警赴一线执行疫情防控任务。自3月20起,由副局长胡胜利带队一行10人赴机场T1航站楼“14日内全国其他口岸入境中转赴京人员集合点”执行朝阳区疫情防控工作任务,T1航站楼累计接待登记分流147人。3月23日-3月30日,由副局长曹宏带队一行3人赴雾灵山庄执行接收境外回京隔离人员任务。三是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委作用。区律师行业党委发动全区律所及律师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出《致北京市医护人员的一封公开信》,承诺免费为北京援鄂医疗队人员提供为期1年的法律服务,免费为北京全体医护人员提供为期1年的法律咨询;发起开展“零感染”律所防疫行动的倡议;同武汉市律师协会正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赠送区律师协会组织编写的《疫情防控所涉及法律问题解答》电子书并点对点提供业务及物资方面的帮助;组织号召全体党员律师积极投身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我区律师行业捐赠物资共计2867.53万元;四是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第一时间向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倡议书》,号召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化解因疫情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五是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局党组成员带头做好示范,班子成员利用双休日积极参与社区“双报到”,共计26次。此外,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中也先后涌现出很多典型事例。我们报送市司法局典型人物事例宣传稿件160余篇;此外,我们还积极搜集朝阳律师行业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突出事迹。宣传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的防疫举措、捐赠物资情况以及双报到参与社区防控等先进事迹,推出114期。

2.增强规矩意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制订《2020年度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抓好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考核结果问题整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北京市、朝阳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二是紧盯重要节点开展好廉政教育。盯紧元旦、春节和清明等重要节点,通过局务(扩大)会、局智慧平台内网和朝阳司法微信群等形式通报典型案例、申明纪律要求,开展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围绕人财物、窗口单位及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坚持抓早抓小,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职行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约谈4人。定期与两委员一代表联系反馈,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二)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决策部署,服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编制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及文件汇编(一)(二)(三)》《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相关主体责任及政府履职法律问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法律知识问答(社会单位及个人篇)》下发全区各单位,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参阅资料。编辑下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问答》,为全区600多个调解组织和3000余名人民调解员及时掌握疫情相关法律、政策提供专业指导,积极化解中小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产生的矛盾纠纷提供帮助。二是先后对《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区政府与爱慕股份有限公式口罩采购协议》等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和1个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三是上半年累计收到涉及疫情防控措施的复议案件6件;提出了《关于化解我区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政策法律风险的意见》,针对风险点就回应社会关注,维护政府形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工作措施建议。

2.发挥律师优势,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组建了“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应对突发疫情律师团”,律师团编辑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五十问》《新冠疫情之企业复工指南100 问》《关于政府部门及相关主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90个法律问题》等6篇文章及“防控疫情从我做起”10篇案例,形成《疫情防控所涉及法律问题解答》电子书。组建了“北京市朝阳区中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印发《关于组建北京市朝阳区中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的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对接中小微企业,开展公益法律咨询与指导、开展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助企“两线”咨询热线(即电话线、网络线),已安排值班1139人次。组建“朝阳青年法律志愿服务团”,与朝阳团区委和区青年联合会共同成立,为朝阳区内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涉疫情相关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每天安排3名律师全天24小时专业在线咨询,提供有效服务时长1120小时,服务企业43家,化解纠纷8次。

3.强化法治宣传,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教育。《与法同行》栏目推出“律师说法”疫情防控专题节目。制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摘编)》普法橱窗,组织编印《新型肺炎防控法律知识50问》《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普法手册(案例摘编)》《新冠肺炎防控相关政策及法律摘编(复工复产篇)》共26万册,免费发放各社区(村)。“朝阳普法”微信公众号开通“疫情助手”服务,24小时实时为网友答疑解惑。

4.普惠复工企业,为复产复工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由班子成员、机关人员、司法所人员以及律师和公证员组成临时法律服务团队,重点走访辖区内受疫情影响的公司企业146家,发放调查问卷140余份,收集企业复工复产后存在的7类困难, 10类法律服务问题和需求,形成了工作台账,为我系统下一步给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提供依据;正阳公证处为中小微企业办理公证开辟绿色通道,并指派专人负责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各类企业公证331件,提供上门服务5次。

(三)统筹推进全区法治建设,全力推动依法治区工作取得新成效

1.认真落实依法治区办、依法行政办工作职责,确保全年工作规范、高效起步。一是加强对区委依法治区委及办公室年度工作的统筹谋划。起草了《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措施》《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快朝阳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在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起草过程中,既体现了全市共性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又紧密结合朝阳区实际,特别是重点任务要求,以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体现了本地区的个性和特色,做到着力破解当前朝阳区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建立全面依法治区新格局。二是完成了重要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完成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汇总编辑和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区委报告的相关工作。完成了全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汇总整理,以及向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相关工作。启动了《朝阳区依法治区工作规划(2021—2025年)》的编制工作,确定了规划的基本思路和结构框架。三是牵头完成区政府绩效依法行政专项考评指标的设置。结合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和工作实际,调整完善了部分指标内容,确定了专项考评的项目、具体内容和评分方法。

2.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区重点任务及区领导批示事项相关工作。起草并向全区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工作规定》;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60余条;就《148公顷1号地项目住宅回购纠纷问题》等5项区领导批示工作及区国有资产规范工作小组例会的41个出租项目研判风险提出办理意见;完成22个区公园配套用房出租出借整改项目的验收工作;启动《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2020)》编制工作;推进“法治物业”相关工作,引入专家顾问团队,共同开展课题调研,全面梳理相关部门法定职责,研究建立个人信用信息联动审核机制,为各街乡、社区开展业主委员会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做好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截止6月10日,我区上半年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45件(含上年结转90件)。其中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55件,因疫情等原因同比下降39.4%。针对重点领域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多(涉及疏整促拆除违法建设案件6件、涉及环保行政处罚复议案件1件)的情况,我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法审慎处理,通过召开案审会、听证会,确保行政复议案件高质量办理,提高了公信力;制定了《朝阳区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工作细则(试行)》,开展复议法律文书电子送达,提高工作效率;此外,主动发挥复议调解职能,着力从根源在上化解行政争议,调解率再创新高,达到20.9%。三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截至6月10日,以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97件,同比减少69件,同比减少26%。其中撤销2件(政府信息公开2件),败诉率1%。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14件,同比下降80%,其中维持13件,不予受理1件。区司法局行政诉讼案件17件,同比减少8件,无败诉案件。杨建海副区长作为区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区政府负责人首次参加网络庭审)。我局2名副局长通过网络庭审出庭应诉;截至目前,我区已通过网络开庭42件; 稳妥处理2件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涉疫情行政复议案件,该2件案件已审结,1件为维持、1件为不予受理。四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牵头起草了《2019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汇总形成了“2019年执法检查计划”、“2020年一季度执法检查结果”、“2020年一季度双随机抽查结果”并进行公示;督促各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检查单制度,督促各执法部门规范实施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3.充分发挥普法宣传作用,营造依法治区良好法治环境。一是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服务大局的能力。围绕春节、“3.8妇女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以及新实施颁布的“三个条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针对“三个条例”的宣传印制30万册宣传册下发各社区村,通过“朝阳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垃圾分类法律知识竞答,参与人次达10737人次;线上充分利用“一台、两微、三号”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线下”利用三级法治宣传橱窗,依托辖区法治文化公园、长廊、广场、楼宇电视、户外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开展宣传。二是有重点的开展宣传,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整体水平。将法治专题培训作为重点项目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常务会会前学法授课1次;抓好返校复课的重要节点针对青少年开展普法活动;优化升级“两微”,开通“朝阳普法”抖音号、头条号、企鹅号,以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进一步完善普法矩阵(目前成员单位达68家),整合辖区各平台普法资源,形成新媒体融合普法工作合力。三是加强统筹,科学谋划,全力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在全区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成立了检查验收组,采取单位自查和集中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阅资料、听取重点街乡、单位汇报和调查问卷等形式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四)继续巩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助力保障区域和谐稳定呈现新局面

1.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印发《北京市朝阳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将社区矫正法宣传列入202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印制《社区矫正法宣传手册》15000册,免费向机关单位和社会发放,提高公众知晓度;在区司法局机关外宣传栏进行《社区矫正法》专题宣传;利用朝阳普法、朝阳中途之家微信公众号对矫正对象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意识。

2.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实现队伍组织双提升。一是向相关单位发出关于征求《朝阳区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并积极与区编办就专职调解员编制问题进行座谈。二是支持和鼓励人民调解组织的发展。指导平房地区成立曹姐工作室,依靠专业力量,培育调解员队伍。三是整合全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资源,更好地将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四是建立矛盾分级分类调解机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托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业务协同综合调度平台,做好向各级各类调解组织派发矛盾案件的工作。截至目前,共有70件案件进行了窗口受理和派发工作。五是深入贯彻《北京市行政调解办法》,推进行政调解职责清单梳理工作;在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积极有效化解争议纠纷。

3.推进朝阳区律师行业四类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专项行动,我局制定了《朝阳区律师行业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目前专项整治行动正处在“集中整治”阶段。通过三个阶段的工作,共梳理出涉四类重点问题线索19条,其中,涉及虚假诉讼的2条,涉及严重违规收费的17条,其余0条。区司法局已经对13条涉嫌违法的线索进行了立案调查;区律师协会对3条涉嫌违纪的线索进行了立案调查。

4.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上半年,我局先后协调了38件涉黑涉恶案件,指派工作人员现场旁听案件审理14件。共收到有关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报告备案材料133件, 行政约谈(电话约谈)律师80人次;并在前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并加以固化,形成了队伍监督管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监督指导、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涉黑涉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委托、授权等相关公证事项严格审查六项长效工作机制。

5.进一步落实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57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各类咨询7560人次。接听司法鉴定电话咨询205人次,受理司法鉴定投诉案件12件;与火箭军96902部队举行法律援助工作签约揭牌仪式,双方就案件代理、非诉援助、法律咨询、普法宣传、骨干培训和国防教育六个方面内容达成协作共识。扩大了法律救济社会覆盖面;完成“七有”“五性”检测指标达标任务。截至目前,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咨询人数为4426人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含法律援助工作站)现场接待咨询人次10114人次、街乡镇提供现场接待咨询人次占比为45.9%左右;正阳公证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签订了2020年度涉奥征集评审活动公证服务合同,为其征集的冬奥会、冬残奥会歌曲和歌词的复评和终评过程办理现场监督公证4件。

(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坚持对标对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发展

1.落实改革任务,积极推进街乡综合执法工作。积极推进落实街乡综合执法改革相关工作任务,健全完善街乡综合执法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执行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立街乡综合执法效能考评体系,规范执法案件交接工作,为街乡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按照市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及我区《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我局落实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在推进工作中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明确重点难点,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改革任务的顺利落地。牵头起草了我区《关于明确有关行政执法范围和执法事项的决定(代拟稿)》、《关于街道办事处和乡人民政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代拟稿)》、《关于行政执法事项管辖的规定(代拟稿)》,为落实街乡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督促指导各街乡做好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中街乡执法主体、岗位、人员以及职权等信息的规范填录和管理工作。

2.稳步推进诉源治理各项工作。一是完善诉前调解机制。全面落实对诉前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指导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积极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在诉讼阶段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法,截至5月底,案件总导入量22957件,成功结案1091件。二是加强与区法院的协调配合,梳理辖区内行、专调解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业务范围、擅长调解案件类型等信息,提供给区法院用于特邀调解组织名册更新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区法院开展“无讼朝阳”平台建设和推广使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与司法确认的有效衔接。1-5月总申请数114件,其中公众申请42件,调解员登记72件,办结42件,其中提交司法确认14件,实现线上调解,异地调解、不见面调解。

3.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准备工作。我局通过开展调研摸底,对2017-2019年区属各部门被复议的件数、区政府审理的件数以及市级部门审理的件数进行了统计分析,未雨绸缪,做到基础清、底数明。

4.持续打造“朝阳律师”品牌。不断丰富品牌建设。通过编辑系列丛书,展示朝阳律师专业、务实、奉献的精神。编制并完善了《强所之路》《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手册》《房建律语》等系列丛书,总结了朝阳区律师事务所发展经验,为律师行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参考;提供了律师清晰维权的工作流程;摘录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让律师维权工作有法可依等等。此外,《律师行业主题教育朝阳样本》《公益在行动》《专业律师的养成》《专业化律所的品牌发展指南》等仍在筹备中。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主要问题。一是党建工作内容不够丰富。基层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部分基层党组织教育方式方法单一,内容枯燥,缺乏生机和活力。党建工作载体创新不够,基层党建特色不够突出。二是合法性审查程序意识不够,有些部门在提交合法性审查材料时不及时、不全面,不给审查留下合理期限,另外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履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环节的意识不强,存在一定的法律和社会稳定风险,同时也降低了文件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三是法制机构发挥作用不充分,有些部门的内设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未及时有效地与聘请的法律顾问沟通,审查工作流于形式。四是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过程中,部分社区缺乏集中调度能力,难以集中顾问律师力量形成工作团队服务重点地区、重点项目。

2.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一是现阶段司法所人员力量、业务能力与承担的工作任务存在较大差距。街乡司法所存在人员老化、法律专业人员欠缺等问题。赋权后,街乡将以自己名义对外实施行政执法职责并承担责任。对于下放的430项执法权,原由行政执法部门法制科室承担的法制审核把关职责,相应的转由各街乡司法所承担,在人员未增加的情况下,现阶段显现出司法所人员不足、专业水平不高的问题;二是根据《朝阳区城市协管员队伍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工作精神,街乡将不再保留专职调解员队伍和矫正社工,对下一步工作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调解员队伍建设以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带来较大影响。

三、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牵头完成好《朝阳区依法治区工作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对《推进朝阳区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年度要点进展情况、各单位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督查。二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筹备第三届区政府法律顾问及第五届复议委员会换届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开展全区集中案卷评查工作。继续推进落实好街乡职权下放相关工作,加大指导规范街乡综合执法工作力度,促进基层综合执法能力的提升;继续抓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规范区政府履责类案件办理程序,拟定行政应诉工作流程。全面推动行政诉讼案件网络庭审工作。三是全力营造法治氛围。完成好“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工作。梳理总结全区普法的亮点特色工作,完成“四个一”(一个报告、一个专题片、一本画册、一本成果汇编),认真做好迎接北京市“七五”普法验收和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各项工作;继续做好“四个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谋划“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普法活动。四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好长效工作机制;研究组建我区矫正机构,建立相关制度,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成立朝阳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及矫正干警队伍建设。引入第三方参与矫正工作,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开展司法所岗位大练兵和技能大比武活动。组织好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在43个司法所建立“立法民意直通车”,并入12348法网一体运行,逐步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制度和运行机制;落实好诉源治理工作。与区委政法委等六部门共同制定下发《朝阳区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加强行专调解组织建设和打造调解品牌工作室。指导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做好2020年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和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工作。五是做强公共法律服务。加强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朝阳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对司法鉴定机构防控措施和鉴定程序的管理;提升“七有五性”工作整体指标,协调增加“12348”热线接听点位;进一步规范疫情调控期间各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六是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参与构建市域治理的法治体系,推进实现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及法治建设领域改革。落实好公证事业单位改革相关工作;继续深化“朝阳律师”品牌建设,不断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落实好朝阳区律师协会成立“十周年”、第三届律师论坛和青年律师论坛筹办等工作。七是积极应对疫情,扎实开展防控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提高依法防控和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转变公共法律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效;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复产复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