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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1-01-12 15:52 来源:朝阳报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1年1月6日在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立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朝阳区“新四区”战略目标顺利实现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一)围绕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高度重视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探索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与区司法局签订《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意见(试行)》,有效实现检、调双向互动。探索建立联系基层群众新机制,分别在亚运村街道和小红门乡设置检察联络室,现场受理群众举报、提供法律咨询,配合街乡做好平安社区建设、拆迁整治、矛盾化解等工作。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制定《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办法》,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风险评估预警,切实减少涉检信访。
    (二)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找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着力点,创立检察建议约谈机制,在发送检察建议同时与被建议单位座谈,阐释建议内容,扩大检察建议社会效果,获得了高检院和市检察院的肯定。积极服务保障城乡结合部建设和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启动重点村拆迁专项预防工作,深入走访已经启动拆迁腾退的重点村,围绕群众反映集中的拆迁评估环节、拆迁补偿审计监督等问题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法律宣传等工作。围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撰写工作简报获得中央、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与批示。
    (三)围绕保障公正廉洁执法,全面加强自身监督
    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年初制定《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核查重点案件及法律文书,分析查找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在加强内部监督同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公诉工作,人大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专项工作报告已实现常态化。今年6月和11月,我院先后邀请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视察渎职侵权检察、监所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得到了代表们的肯定与支持。
    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服务首都和朝阳区科学发展大局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严厉打击影响稳定和发展的刑事犯罪。充分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法定职责,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719件3469人、提起公诉3426件4396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坚决打击破坏经济秩序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破坏城乡结合部建设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办野蛮拆迁、违法拆迁、黑恶势力介入拆迁案件以及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渎职犯罪案件,努力为推进城乡结合部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同时,依法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不予批准逮捕49人,对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27人。成立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处,不断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联合公安机关、法院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审判平均诉讼周期为48天,比以往提速70%以上。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切实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23件26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百万元以上大案6件,县处级以上要案5人,其中局级以上干部4人。立案侦查了北京市经济信息管理中心主任副局级干部智某受贿案,立案后45天即侦查完结,目前智某获刑11年;自行发现某央企正局级干部杨某贪污犯罪线索并对其立案侦查;查办了某能源企业副局级干部李某受贿案。突出查办新闻媒体领域职务犯罪,据此提出的对策建议得到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批示。
    积极探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新机制。加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办案力度,对我区土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玩忽职守案严肃依法查办,切实保障了拆迁资金安全。深入拓展职务犯罪预防途径,围绕土储工作开展专项预防,分别确定三种不同服务模式配合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结合我院近三年查办的拆迁领域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提出我区当前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风险及预防建议,获得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予批示。
    (三)强化诉讼监督,积极维护司法公正
    不断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外部沟通协调机制,与区法院建立再审检察建议联络机制,定期通报反馈受理申诉案件情况,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协调各方制定规范性文件,在全市率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审限流程管理的规定(试行)》,督促法院及时向看守所送达相关延审手续,防止出现超期羁押;推动朝阳区公、检、法三机关制定《北京市朝阳区公检法三机关扣押款物移送办法(试行)》,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切实加强队伍思想建设,不断深化主题实践和专项教育活动
    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为主题,举办“咏月·修德·铭志”中秋诗会暨诗歌朗诵比赛,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积极推进“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提高干警规范化执法意识,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二)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努力提升队伍凝聚力和精神风貌
    不断丰富检察文化建设的载体和形式,设计制作以“检察职业道德与检察文化”为主题的“检察文化长廊”,建立具有本院特色的检察职业道德宣传教育阵地;启动“社团推介月”活动,通过集中活动、集中展示的形式继续打造社团文化品牌;围绕以“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刘静同志为代表的先进典型开展了一系列创先争优活动,带动了整体队伍精神面貌的提高。
    (三)强化人才培养和管理,着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目标,全面推进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与北京市管理科学院合作举办中层干部培训班,有针对性地提高中层干部凝聚团队、管理队伍方面的素质能力;改革新招录人员培训模式,组织法警赴武警雪豹突击队接受军事训练,;加强“CYPP”人才发展团队建设,设立“青年检察官训练班”着力培养青年人才,推动人才团队可持续发展;创办“朝阳检察官夜校”,解决工学矛盾,以实际行动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2010年,我院被评为“朝阳区重视人才先进单位”;1名同志被评为“朝阳区专业技术、管理拔尖人才”,1名同志当选“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名高层次人才作为全市检察系统唯一代表赴四川什邡市政法系统培训班授课,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一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在经验总结、机制创新、工作思路等方面还需要加大力度、更加深入;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水平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队伍的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与形势要求还有差距,部分检察人员依然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倾向,不能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我院检察工作总体围绕如下五个方面展开: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深入研究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已经出台的各项制度要抓落实抓深化,正在研讨谋划的工作要抓紧筹备,全面、整体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二)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改革的攻坚之年,要根据经济社会形式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方法。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未成年人检察、非法证据排除等业务改革探索,进一步完善机构改革、队伍结构优化,实现检察工作自身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准确把握当前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积极探索群众工作规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以建立驻街乡检察室为契机,完善群众工作制度,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群众工作能力专题培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和实际问题。
    (四)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高度重视检察机关自身公正廉洁执法问题,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深化人才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凝聚力量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五)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向人大汇报工作制度。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了解检察工作提供便利,紧紧依靠人大代表的监督和支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为服务和保障“首善之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1年1月8日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