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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0-01-25 11:23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0年1月13日在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李瑞翔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朝阳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工作回顾
 
一、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2009年,我院共受理案件55998件,结案55281件,同比分别上升3.7%和4.8%。
刑事审判工作,一是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3366件,判处罪犯440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605人,占13.7%。二是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三是以教育、感化、挽救为目的,对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尽量适用非监禁刑,帮助他们积极改造。四是调研融资诈骗案件,维护朝阳区的良好融资环境。
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39250件,审结行政诉讼和行政非诉案件348件。一是妥善处理因奥运会筹办引发的房屋拆迁、房屋买卖等各类纠纷,促进全市法院执法标准的统一。二是对金融危机背景下的民商事纠纷进行前瞻性调研,及时成立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合议庭,有效应对因金融危机等原因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激增的新情况,全年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312件,同比增长55.2%。三是高度重视大标的民商事案件的审理,顺利审结此类案件155件,标的额达17.2亿元。四是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注重对“秀水街”等区域知名品牌的保护,树立朝阳区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形象。五是建立健全预防、化解行政纠纷机制,从源头上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一)全力以赴清理执行积案
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后,区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指示工作;区政府拨付专项资金,确保清积工作迅速推进;区委政法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实行领导包案;全区各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通力支持配合。作为主办单位,我院严密组织,精心落实,成立专案小组,着力解决重点案件;坚持全程信息专报,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建立执行积案台帐、专项资金使用台帐、执行信访台帐,对清积工作严格管理。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协同下,我院纳入集中清理范围的执行积案全部结案。
在清理积案过程中,我院统筹兼顾,坚持新收案件执行不放松,全年执结案件12295件。
(二)实实在在出台惠民举措
一是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为当事人立案、查询信息、联系法官提供帮助。二是在全市法院率先开通《人民法院报》公告送达直接录入系统,缩短公告刊登周期。三是在全市法院首次开通房屋信息查询与冻结直接录入系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四是增设温榆河法庭、王四营法庭、亚运村法庭3个立案点,实现了7个派出法庭全部就近立案。五是制作法庭路线图、便民联系卡,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六是通过编发《身边的法律课堂》宣传册和编演情景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七是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全年共减、免、缓交诉讼费13.9万元,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三)扎扎实实做好信访工作
一是落实院党组成员亲自包案及院、庭长接待制度,全年共接待群众2774人,促进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化解。二是坚持与区人大信访定期联系制度,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固化挂帐案件督办制度与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信访案件办结质量。四是运用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协调、稳控及应急处置机制,科学使用信访救助金,降低可控风险,实现息诉罢访。
三、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审判、调解工作机制
(一)健全审判管理机制,确保审判工作质效双优
一是连续两年召开法官大会,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强化法官的质量意识。二是建立案件质量三级评查制度,提升了案件评查工作的民主性、自律性和权威性。三是成立裁判文书校核办公室,统一裁判文书制作标准,有效减少了错误发生。四是公开展示案件质量问题,强化审判人员的责任意识。五是颁发首届“钟蔚莉审判质量奖”,激励法官多结案、结好案。因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我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基层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试点法院。
2008年10月,我院在全市法院率先探索法定审限内结案工作。一年多来,通过严把“立案关”、“程序适用关”、“审理期限关”、“督促催办关”、“结案关”等五个环节,初步实现了对案件的科学管理与动态监督,规范了审判流程,提高了审判效率。2009年,在收案量再创新高的情况下,18983件民商事案件在2个月内审结,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48.4%。
(二)创新调解和解机制,确保调解工作走向深入
经过五年的发展完善,我院形成了由诉前和解“三种机制”、庭前调解“三项制度”以及判后答疑制度构成的调解和解工作体系。五年来,我院共以调解和解方式调处纠纷141685件。因成绩突出,2009年,我院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区委政法委在我院召开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隆重表彰。
为继续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2009年8月,我院启动诉调对接工作,各人民法庭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纠纷的立案前调解,并聘请熟悉辖区情况、具有较高威势驻庭或轮值的方式接受委托进行调解。截至2009年12月20日,各法庭的调解人员共诉前调解纠纷1452件。全年,我院诉前化解纠纷9378件,同比上升4.8%。
四、坚持强基固本,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审判工作观;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回头看”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为民实践活动,强化干警的为民意识。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任务,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国情意识。
(二)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安排青年法官参与信访接待、到基层工作,提高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青年法官裁判文书评比活动,提高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组织新录用人员赴贫困地区考察,培养吃苦精神,提高角色转变的能力。坚持庭长办案制度,全年庭长、副庭长共结案17838件,占结案总数的32.3%,带动了整个队伍司法能力水平的提升。
(三)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通过上党课、抓培训,增强全体干警的宗旨意识。全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规范诉讼服务接待行为,提升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建立片区法官制度,组织法官深入辖区街乡体察民情,送法上门,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加强监督管理,探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干警自重、自警、自励,培养健康、文明、向上的道德情操。五、坚持接受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区人大常委会定期报告专项工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相关报告的审议意见,采取措施切实改进。认真办理、答复代表的建议和来信,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
二是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邀请区检察院检察长参加审判委员会,促进司法公正。拓宽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内容,参与诉前调解和执行督促工作。探索新闻发布常态机制,向社会通报法院工作重大事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舆论监督。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与此同时,我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诚恳地希望得到方方面面的监督和支持!
 
 
2010年工作思路
 
一、更加注重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在能动服务大局上有新突破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进一步增强群众在朝阳区生活的安全感;依法审理涉及民生的案件,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审慎处理好受金融危机影响和因土地储备、征地拆迁等工作可能引发的各类纠纷,促进朝阳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要以成立执行局为契机,加强执行机构内部监督与管理,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更加注重调解和解机制的深化,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新突破
要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探索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工作机制,齐心协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完善以人民法庭为主阵地的诉调对接工作,探索特邀调解员、律师参与调解的选拔机制、培训机制、激励机制与评价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的纠纷解决途径。
三、更加注重人民群众期待的满足,在提高队伍素质上有新突破
要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法定审限内结案工作,进一步夯实审判工作基础;要将青年法官放到艰苦的岗位上锻炼,着力提升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和服判息诉的能力;要探索信访终结机制,减少涉诉信访;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廉政风险防范制度,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更加注重司法为民意识的强化,在便民利民举措上有新突破
要不断丰富司法为民举措,提高诉讼服务水平;要创新普法形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要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努力做到在我们朝阳区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
五、更加注重司法公开制度的落实,在自觉接受监督上有新突破
要进一步深化审判公开改革,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要坚持“法庭开放日”活动,完善新闻发布会和庭审网络直播制度,使群众接近司法、司法贴近群众;要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检察机关的联络沟通,以监督促公正、以监督促提高。
各位代表,2010年,我院将继续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朝阳区再创发展新优势、实现“四个走在前列”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0年1月15日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