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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日期:2007-01-04 15:03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朝阳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朱家麒


各位代表:

    我受朝阳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朝阳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三年,是朝阳区紧抓机遇、加快发展,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的三年。三年来,在中共朝阳区委的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继续坚持“三个致力于”的基础上与时俱进、丰富内涵、开拓创新,围绕“五心”工作思路,落实“十民”工作方针,努力实现监督工作“五个有所建树”的目标;紧密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依法履职。三年来,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3次,举行常委会会议25次、主任会议39次;常委会组织全体代表集中视察5次,1700余人次参加;共审议议题133项,听取区“一府两院”工作报告56项,作出决议、决定19项。圆满完成了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确定的任务。

    一、依法行使监督权,力争“五个有所建树”

    届首之年,常委会围绕人大工作职责,结合朝阳区实际,提出了 “五个有所建树”的监督工作目标。三年来,常委会围绕这一目标,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

    在监督促进政府职能和作风转变方面有所建树。

    2004年,常委会对其任命的170余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各项准备工作及落实情况报告,并将此作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契机,督促区政府清理了一批与法律法规要求不符的行政许可主体和事项,建立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荐113名代表任行风监督员,并组织开展了对区卫生局、区文化委的行风评议。2006年,又组织代表开展了对环境整治工作的评议,并及时有效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进行整改。
    为拓展人大代表反映民意、汇集民智、诉求民愿的渠道,也为政府宣传政策、阐述思路、告之做法搭建平台,常委会与有关单位密切协作,在朝阳有线开办了《和谐在线》栏目,并成功制作播出88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府工作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等热门话题进行研究探讨、实地采访、现场座谈,各抒己见、形成共识。做到了既协助政府广开言路,又监督促进政府转变作风,有效地发挥了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和桥梁纽带作用。也为人大常委会顺应民心,发挥职能,开展有效监督,开辟了新的渠道,积累了新的经验。

    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方面有所建树。

    加强执法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常委会组织代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重点查,对关乎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普遍查,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连续查,对执法中容易出现反弹的地方跟踪查,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39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监督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同时,为加强对乡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监督指导,制定出台了《关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行政措施备案的规定》。
    要求对乡政府提请乡人大审议通过的五个方面的行政措施,以报告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备案。为监督抽象行政行为、防止违法行政提供了机制保障。
    加强对“两院”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常委会除认真对区法院、区检察院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外,先后重点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近年来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人民法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组织代表旁听案件审判情况,并到基层人民法庭进行调研和视察,提出了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强化司法为民意识等建议,并呼吁有关部门对人民法庭办公环境差、经费不足等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常委会根据区域内重大项目增多、经济发展速度快的特点,把检察院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作为监督重点。全面了解我区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提出了强化反贪队伍法制教育和素质培养,加大反腐败工作投入的建议。常委会还对涉及“两院”的超期羁押等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参加了“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评选活动,开展了对基层司法所的视察工作。

    在监督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方面有所建树。

    督促功能区建设,推进我区科学发展。常委会把功能区建设作为监督重点,组织代表全面了解三大功能区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与区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发展对策。围绕奥运功能区发展,提出了“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围绕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加大环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等建议。围绕CBD功能区的发展,提出了“完善交通规划、健全配套设施、优化发展环境”等建议。围绕电子城功能区的发展,提出了“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定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议。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采取措施改进工作,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落到实处。
    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强化对财政工作的监督。一是建立财经顾问制度。根据财经监督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在全市区县人大中率先聘请专家为财经顾问,为常委会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议意见;二是监督预算管理改革工作。把对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作为监督重点,推进了“代建制”工作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三是制定《朝阳区预算监督办法(试行)》。对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支出和超收收入使用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规定,从而深化了对政府预算的监督,取得了良好成效。
    关注教育文化卫生工作,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常委会主任会议重点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发展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和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工作,促成了朝阳区精神卫生中心医院的落实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网底的建设。还组织委员和代表就我区精神病医疗和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深入有关单位进行视察和调研。从而促进了教育工作向全面发展;推进了文化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快了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向社区、农村发展。常委会还督促区政府认真办理了“文化创意产业”议案,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和谐发展的建议。使各有关方面对此项工作提升了认识,健全了机构,加快了规划,制定了政策,推动了发展。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物质生活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重视平安建设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常委会紧紧围绕社会稳定这一大局,先后重点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基层平安建设情况报告》、《关于“四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和《朝阳区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等工作情况报告。特别是为审议好基层平安建设情况报告,常委会组织委员和代表深入政府多个部门和街乡进行了长达数月的调查研究,并组织委员和代表对我区科技创安和畅通工程等工作进行了视察,提出了多项中肯意见和建议。为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监督促进农村发展与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有所建树。

    督办“三农”议案,关注农村民生问题。《关注农村农民问题,加强城乡统筹协调,努力解决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是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立的代表议案。针对议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深入农村进行调研,了解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向区政府提出“确定解决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中长期计划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制定切实措施,取得实质性效果”等明确要求,使议案办理工作取得了理想效果。区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投入1000万元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截至目前,区、乡两级财政投入3.03亿元解决了1.73万名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将农村低保标准由180元调整为310元,实现了与城镇低保制度的接轨。
    围绕中心工作,促进城市建设管理。结合“三化四区”建设,围绕区委“加强城市管理、迎接奥运盛会、促进科学发展”工作思路,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城建城管工作全面实施监督。认真督办了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立的《关于全面发动、广泛动员、整合力量、加强城市管理和环境整治》的议案,进一步加强了对“畅通朝阳”、“生态朝阳”、“城中村”改造、奥运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等我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生态区建设,全国绿化模范城区以及世青赛场馆和景观大道建设,不间断地组织委员和代表现场视察、深入调研,收到良好效果。针对道路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多、拆迁资金落实难度大等问题,提出了“根据工作量配备相应专门工作队伍,财政预算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的建议。区政府认真办理,推动了交通设施的改造,推进了垃圾消纳场建设,促进了生态朝阳、宜居城市建设。

    在化解和调处人民内部矛盾方面有所建树。

    一是人大信访工作三年来共处理群众来信587件次,联名信访35件次、5167人,来访311批次、983人,集体访24批、829人。办结率达90%,满意率达90%以上。有效地化解了一批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了群众利益。二是结合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立的《加大解决遗留、疑难问题的力度,为建设和谐社会办实事》和《加大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两项议案的督办,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上下功夫。使历时13年的“京润水上花园项目”引发的征地后农民安置等一系列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并以此为突破口,带动了7类174项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同时,督促区政府认真解决了有关社区卫生服务、蔬菜供应、停车和早餐供应市场等问题。三是按照“四访”的代表工作制度和“四个第一时间”的代表工作标准,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共制发人大代表联系卡97484张,固定联系选民2548人,安排代表接待日3344次,接待选民17629人次。代表共反映选民意见和建议6602件,有4258件得到了解决,其余均由有关部门作了答复或协调。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全区民主法制建设

    常委会围绕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认真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规范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办法。常委会在届首之年,即把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办法,规范行使区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加强对重大事项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和考察,广泛学习各地人大先进经验。在充分征求和听取“一府两院”意见的基础上,于2006年修订完善了《朝阳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的办法》,规定了区“一府两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内容和程序,进一步提高了我区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
    审议依法行政规划,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常委会在调研了解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朝阳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5年-2008年)》,并向区政府提出了“加快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和公务员的法治教育,做到行政不越位、到位不错位、作为不越权、用权不违法、依法不依言”等建议。同时,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本届人大常委会重点课题,抽调专门力量,聘请专家学者,进行了长达14个月的深入调研,总结了区人大常委会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实践,指出了我区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被市人大理论研究会立项为2006年重点调研课题。在此基础上编撰出版了约40万字的《依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探索》一书,从人大角度,为促进我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了决策参考。
此外,常委会还就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草案)的报告,朝阳区政府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报告,以及《朝阳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生态区建设总体规划》、《朝阳区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等大事要事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相应决议或决定,较好地行使了“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职权。

    三、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监督

    三年来,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8人次,其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198人次,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负责人44人次,区“两院”工作人员208人次。根据“一府两院”机构改革变动情况,依法适时任命有关机构负责人,并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前考察和任后监督,保障了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规范人事任免监督程序,强化任前考察。2005年7月,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对选举和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监督办法(试行)》,就常委会对选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任前考察、任中监督、任后评议等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其中,建立健全了对选任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任前公示、表态发言、就职报告、述职评议和重要奖惩情况备案等项制度。以加强对“一府两院”干部的监督为切入点,增强人大常委会任免监督的实效性。三年来,共对39名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任前考察,促进了他们严格依法办事和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深入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加强任后监督。按照《关于对选举和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监督办法(试行)》的规定,先后对305名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进行了常委会会议和书面述职评议。在开展述职评议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既肯定述职者依法履职的成绩,也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强化对评议后整改的监督,坚持评议后2个月内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巩固评议成果。多种形式的评议工作,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树立了勤政、廉政、高效、公正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本届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不断改进和深化代表工作,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完善服务机制,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采取召开代表培训会、工作通报会、专题座谈会、组织代表视察、听取区政府半年工作报告、聘请代表特邀监督员、编发人大信息等方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知法渠道。坚持为代表订阅多种报刊,发放法律书籍及有关资料,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工作者进行人大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知识等各类学习和培训。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常委会修订了《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建立了《代表联系选民办法(试行)》;完善了代表学习培训、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制等10余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深化代表工作,推进代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改进建议提出方式,加大建议督办力度,提高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自2004年起,将代表在历年年初人代会上集中提出建议的惯例改在前一年的第三季度集中提出,并将其作为会上建议来办理。既有利于政府提前做好预算资金的统筹安排,也有利于代表所提建议实际效果的落实。在建议办理中对代表不满意的办理结果,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复查补办。并对代表建议中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群众反映强烈且事关社会稳定的、代表反映多年的、已答复代表但尚未落实的四类建议作为重点进行督办。截止2006年10月底,本届人代会上及闭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1540件。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基本满意和同意的1529件,占总数的99.3%。
    强化管理机制,促进代表认真依法履职。为督促代表积极履职,常委会建立了代表履职登记制度,由基层人大组织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登记,特别是对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了量化,并及时向代表所在原选区选民反馈。坚持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每位区人大代表每年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并接受选民的评议。三年来,平均每年有95.93%的代表进行了述职,参加评议的选民18344人次,对代表述职满意率平均达96%以上。
    此外,本届区人大还圆满完成了市人大朝阳代表团闭会期间各项活动的服务组织工作。

    五、严格依法办事,圆满完成区、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

    本次区、乡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是近十几年来没有过的。常委会按照市委、市人大和区委的部署,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加大宣传力度,排查人民内部矛盾;努力克服人户分离情况突出、居住情况复杂、人民内部矛盾多发等多种困难。认真细致地抓好动员宣传、选民登记、提名推荐、投票选举等各个工作环节,使换届选举工作获得了圆满成功。全区共登记选民1299619人,投票率达97.99%,依法选出区人大代表412名。全区还有204153名选民参加了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登记,201924人参加了投票,依法选出乡人大代表894名。两级代表结构比较合理,代表素质明显提高,为区、乡两级新一届人大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重要保证。
加强人大基层组织建设。2004年4月,常委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作出了《关于建立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在全区21个街道分别建立了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组建了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一级的派出工作机构,明确了人大工作的法律监督和工作指导,通过组织对乡人大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的培训,规范乡人大工作程序等方式,促进了基层政权建设。有效地推进了基层人大工作。
    加强理论研究探讨。结合常委会各项工作,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征集理论文章,开展专题调研,参加全国十五城市市辖区人大工作研讨会和北京市人大理论研究会,召开工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理论研究。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加强了理论与实际的紧密结合,提升了理论研究水平。
    健全常委会学法制度。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读书班、分类培训、常委会会前先学法等多种形式,形成了一整套学法制度。先后学习了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提高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依法履职水平。
    严格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要求。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进取精神,使人大工作有所建树和突破;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要勇于探索、积极创新,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努力;要为希望而奔忙、为民意而呼喊、为正义而伸张,认真依法履职,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把舍我其谁的豪情升华为不尚空谈的实践;把单纯的立业冲动升华为社会的责任感;把短暂的建功激情升华为坚韧持久的努力;把成就事业的志向升华为日积月累的辛勤劳动;把崇尚个人奋斗的意志升华为互惠互利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以推进民主法治为己任,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尽职尽责。

    各位代表,三年来,常委会坚持与时俱进,团结务实,积极进取,使本届人大工作有所进步、有所建树,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坚持中不断完善。这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正确指引的结果,是区委的正确领导、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全体人大代表和全体人大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人大工作的各界人士和全区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与朝阳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是对依法履职中遇到的一些新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常委会自身建设与朝阳区的快速发展还不完全适应;人大工作中还存在着监与督、检与查、调与研不对称的现象。需要在今后的人大工作中加以深入研究和认真改进。

    各位代表,回顾三年来的人大工作实践,我们收获很多、感受颇深。主要有以下体会:

    1、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正确把握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是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根本前提和重要保证。深刻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内涵,坚持依靠和主动争取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过程,就是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意志的过程,通过依法监督更好地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人大与政府的根本目标、根本宗旨和根本任务是一致的。在实际工作中,人大的监督与政府的重视支持密不可分。要把握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监督、制约与支持、协调的关系,将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既要服务于发展大局,又要通过实施有效监督促进政府工作,才能使人大工作更加有为、有位。
    2、正确行使监督职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关键。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任务。要找准“一府两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在“督”字上下功夫,做到以监促督;在“查”字上做文章,做到以检促查;把群众的认识程度与工作的难度、与“一府两院”的重视程度和“督”与“查”的力度科学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检出根源、查出成因、监出实质、督出实效。
    3、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保证。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基础。人大代表在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协助“一府两院”开展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更加深入地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使人大代表在协助推行政府工作、协调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上及时反馈情况、调处矛盾、监督工作;为百姓分忧,为政府解难,督促“一府两院”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使“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宗旨得到充分体现。
    4、围绕中心,把握重心,探索规律,注重创新,是推进人大工作的有效前提。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职、监督到位、工作有效,就要在准确了解国情、把握市情、摸清区情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区委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政府的工作重点、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和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人大工作规律,创新思维思路、方式方法,达到服务、促进、推动全区工作的目的。要通过深入领会区委意图、加强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等方法,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这是人大工作不断深入、富有成效、始终沿着正确轨道不断前进的重要保证。
    未来五年是我区紧抓奥运契机,提升发展水平、提升城市功能、提升社会和谐,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机遇期。新一届人大代表肩负着更为重大的历史使命。我们相信,朝阳区第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会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践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在中共朝阳区委的领导下,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迈出新步子,登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做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朝阳人民的新业绩。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朝阳区第十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目标和要求,认真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能,与时俱进、尽职尽责,为全面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