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规划计划>>发展规划

我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日期:2015-09-15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加强我区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结合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下发《朝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三个方面,重申十五条纪律要求,坚决纠正政府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一是在资金管理方面重申“禁止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禁止挤占挪用财政资金或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等涉及预算管理、结存资金管理、现金管理、公车管理、财务管理五个领域的十条禁令;二是在资产管理方面重申“禁止违反《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事项规范工作方案》规定擅自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或低于市场价出租国有资产、超期限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等涉及国有资产使用、国有资产使用收益处置方面的三条禁令;三是在政府采购方面重申“禁止以任何方式规避政府采购或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涉及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的两条禁令。下一阶段,我区将严抓财经纪律的遵守落实,切实做到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