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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京朝劳人仲字[2025]第00384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公告
公 告
浙江中科凯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本委受理冯海燕申请你单位关于支付工资等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京朝劳人仲字[2025]第00384号裁决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本委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B、C座)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 效力。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