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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京朝劳人仲字[2023]第26188号等20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公告
公 告
百鸣(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超、陈俊峰、陈健、钱凯、焦英鑫、姜钦文、王思超、李勃昊、石成、杨玉、吴艳、孟豆豆、路晓月、赵雪延、李智铭、薛健飞、蔡亚洲、胡可、陈浩、李丹申请你单位关于支付工资等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京朝劳人仲字[2023]第26188、26189、26190、26191、26192、26193、26197、26198、26200、26202、26203、26204、26207、26208、26209、26210、26211、26212、26213、26215号裁决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本委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B、C座)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本裁决对你单位为终局裁决,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