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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北京鑫敏恒鑫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送达《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补缴通知书》的公告
北京鑫敏恒鑫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
经我中心稽核检查,北京鑫敏恒鑫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向上述单位公告送达《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补缴通知书》(详见附件)。
被送达单位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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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送达单位名称 |
文书名称 |
文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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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鑫敏恒鑫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补缴通知书 |
京朝社责补字〔202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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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君义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补缴通知书 |
京朝社责补字〔202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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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易金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补缴通知书 |
京朝社责补字〔202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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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京美而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补缴通知书 |
京朝社责补字〔202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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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京市朝阳区恒春绿景老年公寓 |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补缴通知书 |
京朝社责补字〔2026〕5号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文书送达。
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补缴通知书》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