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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还社会保险待遇通知书(京朝社责退字〔2025〕68号)
王玉兰:
王玉兰,女,身份证号码:110108********4968。经核实,因养老行政重新审批你的退休养老待遇后,系统补支生成数据错误,导致给你多发2009年8月至2023年10月的养老保险待遇差额共计10941.45元(大写:壹万零玖佰肆拾壹元肆角伍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个人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回。”现责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共计10941.45元一次性退还至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金账户。
如不服本通知,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账户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朝阳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请咨询联系人
附言:退还王玉兰养老保险待遇
联系人:于龙 李慧娴 联系电话:53918451 65766395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朝阳社保中心6层604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文书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