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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还社会保险待遇通知书(京朝社责退字〔2025〕1号)

日期:2025-08-26 14:10 来源: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程祥京近亲属杨玉军:

程祥京,男,身份证号码:110105********5478,死亡时间为2024年2月17日。经核查,程祥京2024年3月已发放的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5221.80元(大写:伍仟贰佰贰拾壹元捌角整)需退还社保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参保个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并可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现责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发放的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5221.80元一次性退还至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如不服本通知,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账户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朝阳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请咨询联系人

附言:退还程祥京养老保险待遇

联系人:于龙 李慧娴    联系电话:53918451 65766395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朝阳社保中心6层604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文书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