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庄乡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管庄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朝阳区委依法治区委决策部署,围绕“五宜”朝阳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全力维护地区安全稳定,现就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履职,全力提升政府行政依法效能
1.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更加规范高效。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北京智慧人社一体化业务受理延伸服务,坚持“午间不休息,周末不间断”,全年累计延时服务1254人次。负责辖区84项政务服务工作,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年共办理各项业务35867人次。持续推进地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1231”综治中心工作体系,即:“1”一套数智平台;“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大工作板块;“3”“区——街乡——社区(村)”三级综治中心工作体系;“1”一套基础网格。打造集矛盾化解、平安建设、诉源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治中心平台,不断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证地区社会环境平稳有序。
2.持续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增强经济活力。持续做好“服务包”企业走访工作,利用“双楼长”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减税降费等政策精准落地,着力吸引以中医药、科技等领域为中心的优质企业入驻。不断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充分释放市场主体发展动能,深化中小企业挖潜赋能行动。健全产业空间动态监测机制,加强与重点异地税源企业沟通互动,引导企业将主体业务或重点税种迁回,确保完成年度区级财政收入任务。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深入统筹、多方联动,加快推进管庄新文化企业总部项目会商审批和建设进度,同步推进在途项目招商引资。主动作为,争取政策支持,强化对国烟生命科技创新园、造梦工厂等项目的服务保障。多措并举推动产业转型发展,推进杨闸环岛西北角1.6万平方米京通荟商业中心落地。
3.精准发力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蝶变。一是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各项专项行动,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指标任务。深化巩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成果,坚定不移治理违法建设,严控新增违建。继续推进京哈铁路铁路沿线整治,完成1.1公里综合整治里程任务。争取资金支持,积极推进管庄新村D区地下车库问题整改。二是建立社区、物业、项目单位联动机制,确保惠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四季度实现开工建设。积极协调区级有关部门,适时推进杨闸一期、杨闸二期等5个回迁房小区临时用电改换正式用电工程。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推进源头减量和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完成新天地片区、管庄西里片区、回迁小区等智能回收箱引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率,推动垃圾分类走深走实。三是巩固降尘、减排、扩绿工作成果,不断提升空气质量水平,确保PM2.5和TSP年均浓度持续改善。深化水环境、水资源治理,强化通惠河、司重沟、小寺沟等自管沟渠监管,推进雨污水错混接治理。持续落实林长制、田长制,积极推进兴会公园等绿化养护,做好耕地田间管理及作物种植。
(二)以制促治,持续巩固政府依法行政基础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朝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强化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和依法行政能力,聘请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为办事处常年法律顾问,为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决策事项范围、决策方式、规则及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集体讨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认真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程序。
2.持续巩固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领域、全方位、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在地区重大行政决策中提供法律意见6件次,审核合同250余件,提供日常工作法律咨询服务40余次,完成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工作,为政府提供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分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监督依法行政,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专项治理,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
1.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地区规范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按照方案确定的治理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起底问题线索,认真梳理 2023年1月1日以来信访举报、接诉即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巡视巡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审计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对各种渠道反映或指出的行政执法问题全面筛查,根据问题线索清单,发现并整改问题5个,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督促行政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执法纪律、提升执法效能。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探索“非现场监管”。坚持“非现场监管为主,现场检查为辅”的基本原则,2025年开展各类执法检查3956次,非现场检查2786次,占比70.42%。强化智能监控覆盖,精准捕捉无照经营、占道摆摊、违规停车、随意倾倒垃圾等各类违规行为,提升辖区重点区域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开展非现场检查操作培训,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围绕系统日常操作、视频调取与分析、证据固定与上传、执法流程规范等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水平,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流程。聘请专业律师提供行政执法专项法律服务,执法案卷采用自查自评、交叉评查和接受全区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模式,多角度、多层次确保评查的全面性和深入性,确保案卷无一处遗漏,提升案卷评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和专业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2025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2人,考试通过2人,考试通过率100%。
(四)发挥监督实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1.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认真执行乡人大及其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虚心听取人大对法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乡党委部署的安置房建设、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任务,精准谋划人大监督、代表活动等工作内容,主动融入地区发展大局,切实把党委决策部署转化为人大工作实效和群众自觉行动。
2.发挥“家站”平台优势和立法联络工作。持续完善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建设,优化硬件设施,健全工作制度,为代表联系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平台。将基层立法联络站与地区代表之家一体建设、融合发展,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办事流程,明确体系架构及工作职责,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推动基层立法联络站规范化建设。
3.自觉接受司法和纪检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强化“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做到“应出尽出”“出庭且出声”。加强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与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法庭在信息共享、源头预防、非诉调处、诉前协调等方面进行良性互动,成功化解多起矛盾纠纷。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自觉接受、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
4.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政务信息的公开传递,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务公开及时有效。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答复25件,剩余4件正在处置中,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利,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五)健全纠纷预防化解体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加强多元调解矛盾纠纷工作。以多元调解矛盾纠纷为切入点,着力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以地区“12345”重点诉求案件为工作切口,推进人民调解参与基层治理。聚焦居民急难愁盼事,多次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加强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鼓励村居法律顾问参与纠纷调解和业务指导,将接诉即办与人民调解充分融合,实现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完善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推行“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邀请公益律师开展线上线下法律知识讲座46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00余次,按照《朝阳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方案》,规范做好村(居)法律服务顾问工作台账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
3.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公检法等部门完成调查取证工作,统计分析本年度行政应诉案件情况,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薄弱点、难点问题,着力提升行政应诉能力,2025年乡政府共参与行政诉讼5件、行政复议14件,严格遵守庭审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参加出庭应诉并执行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
4.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做到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5年,上级交转及自收的信访件均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及国家信访局法治化、规范化办理工作要求进行答复或解释说明。依托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多元调解工作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新出现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会商研究,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1.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根据不同对象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营造浓厚学法氛围,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发放普法宣传画、宣传册等各类宣传资料2500余册,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制定《管庄地区普法责任清单》,根据各部门自身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制定详细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的普法法律法规、普法对象、普法方式和工作进度等内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地区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定期组织执法科室法律讲座、旁听庭审,确保执法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准确运用法律进行执法,并在执法过程中做好普法工作。
二、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乡党委在推进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委会、乡长办公会重要议事议程,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二是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地区作表率,专题听取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并针对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三是召开10次专题会议研究诉讼问题,听取代理律师汇报在审案件情况,梳理案件思路,根据案件涉及领域指定牵头领导,完善律师团队建设,制定律师团队定期会商沟通机制。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党内法规制度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把宪法及各种法律、法规列入班子会学习内容。2025年,党委会、乡长办公会会前学法4次,主要学习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二是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落实党内法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完善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流程。
(三)深化依法行政建设,完善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督促班子成员及社区村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出台乡、村、社区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外出参观学习审批及村、乡属企业用车制度等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乡村级、集体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程序、制定主体、法定职权。二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为本乡提供行政执法、企业改制、农村集体合同审查等方面的法律顾问服务,对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送的250份(件)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进行了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2025年乡政府共参与行政诉讼5件、行政复议14件,严格遵守庭审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参加出庭应诉并执行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
(四)强化执法专项治理,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通过“双公示系统”及时公示行政处罚案件情况,严格落实一案一公示,信息变动公示及时全面。三是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五)突出党建引领,聚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是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持续提升接诉即办、物业管理、环境秩序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落实矛盾排查工作机制,坚持每季度排查与重大敏感时期前排查相结合。二是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吸收社区法律顾问作为辖区兼职人民调解员。2025年,排查各类矛盾问题970次,调解纠纷184件,调解成功率100%,顺利完成各阶段维稳工作,没有因调处不当引发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上访等激化案件。三是积极开展针对妇女、农民工、未成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服务活动,完成“七有”“五性”法律咨询信息录入3394条。
(六)聚焦监督主业,助推地区发展提质增效
一是围绕地区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事项,加强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组织代表围绕村级整建制农转非后集体福利待遇规范发放等工作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建议,有力推动重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环境卫生等,开展监督工作。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督促政府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完善物业企业服务评价机制等一批民生实事,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三是积极参与“接诉即办”工作监督,组织代表对群众诉求集中的领域进行专题调研,督促职能科室及时处理民生关注热点问题,协助处理道路停车、物业管理等问题,持续提升地区精细化治理水平,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2025年,管庄乡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面对城乡融合发展的艰巨任务,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面对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向往,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加强,群众遇事找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基层治理效能还不够充分和平衡,部门协调联动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
四、2026年工作思路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秉持砥砺奋进、锐意进取的精神,挥洒辛勤汗水,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强化民生保障、统筹发展与安全等方面不断努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和各类培训班、专题班重点学习内容,研究谋划“十五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不断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合力推动破解高频、共性、难点问题,为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与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持续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专项治理成效,完善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持续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聚焦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推进一站式矛调平台建设,优化矛盾纠纷处置流程,提升矛盾纠纷处置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强化科技赋能和部门协调,加强法院、司法、信访、公安等数据对接,对矛盾纠纷形势综合研判,把社会风险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是系统谋划“九五”普法工作,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普法工作质效,推动守法普法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格局。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