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街道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东湖街道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东湖街道积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严格按照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街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街道工委、办事处坚持党建引领,主动向前一步,以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基点,以优化企业服务基地为切入点,以经济专班和平台建设为着力点,以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落脚点,持续为辖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优质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更好更高效服务企业,街道成立了由街道实职科长担任正楼长、经济办工作人员和党工担任副楼长的“双楼长”机制,旨在明确商务楼宇管理责任,将街道43座商务楼宇分配给29位经济楼长负责,全面统筹楼宇内的各项经济工作,21位副楼长协助配合、共同推进,不断增加服务黏度、颗粒度,建立良好的政企关系。建成“东湖街道经济工作平台”,依托经济平台功能,实现精准分析,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得到提升。通过对企业相关经济指标分析比对,发挥东湖街道企业服务基地优势,提供定制化、精细化的全方位服务,增强该企业获得感满意度。
街道及时宣传朝阳区新版产业政策,邀请发改委、商务局、金融办等专业部门开展培训,组织专场政企互动活动。落实定期走访服务包企业制度,及时解决企业疑难问题。办理服务包企业诉求截至10月共165条,全部满意办结。其中5月市级排名第5,区级排名第1。
二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政务服务大厅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通过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构建出一个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打造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窗口,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首先是加强业务培训,打造“业务技能精湛、职业素养过硬”的队伍,树立起“群众在哪里、服务就在哪里”的服务理念;其次是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推出了“容缺受理”及“一网通办”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跑动次数,推动实现办事方式的多元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第三是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提供自助服务区,推行帮办代办机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暖心服务;第四是健全政务服务监督评价机制,畅通“一事一评、一次一评”渠道,积极引导居民使用窗口“好差评”设备进行服务评价,主动接受办事居民和企业的监督。
三是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深化社区创享计划,探索形成的“一个打造、三个强化、三个持续”的模式,推动了机制、内容、方法的“三个创新”,加快了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推进了机制创新,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更加顺畅;推动了内容创新,社区治理共同体内涵加强丰富;推动了方法创新,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更具实效,社区居民、物业公司、社会单位、非公企业、七小门店等各方力量,在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垃圾分类、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等重点任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东湖街道各项建设蒸蒸日上,地区居民幸福指数节节攀高,辖区企业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大好局面正在形成。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预置法律审查,为街道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制定了《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东湖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工作规程》等制度,切实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和决策评估制度。对有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进行合法性、可行性论证,并通过专家论证咨询、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为公众和专业人士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
认真贯彻《东湖街道工委、办事处议事决策会议规定》《东湖街道办事处采购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自觉落实法定程序要求。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家作用,明确街道重大项目在提交主任办公会、工委会研究前,必须要召开项目小组会,确保相关工作的主体、程序、手段、法律文本等都符合要求,街道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签订所有合同都必须进行法律审查,方可上报会议研究。制定落实《街道司法所长列席主任办公会工作制度》,司法所长列席每次主任办公会并发表法治意见。2024年至今,街道共召开主任办公会31次,决策事项560项;工委会32次,决策事项595项。律所审查街道各类合同千余份次。
二是充实专业力量,为部门决策提供法律保障。街道以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聘请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二十余名专职律师参与司法行政、物业管理、信访投诉、综合执法等重点涉法领域工作,充分提供法律意见,确保业务科室依法决策、依法推进业务工作。2024年法律顾问单位为街道代理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3起,出具法律意见书16份,配合街道提供法律服务24次。
三是律师参与议事,为基层民主决策提供法律指引。自2016年以来,街道为各个社区分别聘任一名相对固定的律师,各社区居委会均成立居民议事会,律师为议事会固定成员,主要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对议事内容进行审核,确保议事会在法律框架下议事和决事,使基层民主决策不偏离法律方向。各社区均建立社情民意综合平台,律师定时定点参与群众接访活动,为居民群众提供贴心的法律服务。2024年共开展律师进社区免费法律咨询2500余件,16次配合各社区开展矛盾调解等议事活动,有效维护了街道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东湖街道以优化提升为工作抓手,充分依托现有队伍、资源优势,实现成效提升。采取多种举措,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执法制度建设。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市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东湖街道办事处制定了《东湖街道东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流程》,公开公示了《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东湖街道办事处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和《东湖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通过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开等三方面,及时全面的公示了街道的“权责清单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执法流程、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和听证标准、执法统计年报等内容,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聚焦重点精准执法。以群众举报和网格案件为问题导向,持续推进主要大街和背街小巷的环境治理,严打占道经营违法行为。截止2024年11月,东湖执法队共立案处罚无照经营311起,罚款32300元。其中,对北小河公园东门和望京花园西区南门两个点位进行重点巡逻,有效遏制了重点点位的游商出没。助力创卫工作,着力开展户外广告牌匾、餐厨垃圾、工地及建筑垃圾专项执法,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未按规定投放立案480起。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攻坚行动,加大对施工扬尘、渣土车泄露遗撒、露天烧烤的执法处罚力度,在环境保护和施工现场方面,共立案33起,罚款10000元。落实行政检查单制度,截至目前,填写移动核录线上检查单共计6170份,其中现场检查3474张,非现场检查2696张。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类违法行为共立案471起,罚款29600元;运用简易程序罚款596次,共38970元。
三是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善治”导向,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推进柔性和说理性执法,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利,改善执法态度,推动执法工作人性化、个性化和规范化。例如,引导流动摊贩乱摆摊点、占道经营入市经营;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是严格制作执法文书。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同时采用执法文书电子化,严格按照标准制作执法案卷,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并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违法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强化专门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把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热线方便群众监督。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健康发展。全年代表进站127人次,接待选民302人;组织代表集中回家4次,征求意见建议100余条。
二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检查考核和督查通报等配套工作机制。街道以构建政务公开运行机制为核心,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七彩东湖”、室外电子屏、固定橱窗等为载体,向社会发布了街道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和问责办法,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加强社会监督。定期更新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文件,及时公开、更新了行政职能部门对应的办事程序、条件要求、服务承诺、办公地址、公开电话等内容,便于群众从网站上了解到各部门的办事流程、政策法规及进行投诉建议。
截至11月,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加强听证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东湖街道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听证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工作规程》《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程》和《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积极加强与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健全完善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将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研讨和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常态化、行政争议联动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责任追究。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坚决杜绝干扰、阻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的各种违法行为;
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确保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工作经费、装备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为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加强信访和多元调解工作。发挥基层职能,做好平安建设。构建以工委为核心、行业部门为重点、社会力量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联动、优势互补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实现群众“进一扇门,调百家忧,解千万事”,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注重发挥好法律顾问等专业调解队伍的优势,对街道和社区难点矛盾、重大矛盾纠纷,成立专项工作组,律师全程参与。与北京市三中院审监庭成立“庭-站”多元解纷工作室,在化解矛盾中形成合力。截至11月,街道两级调委会共受理一般矛盾纠纷463件,调解成功率98%。街道社区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摸160余次,累计排查较大矛盾纠纷406件次,化解重点矛盾纠纷20余件次。全国两会、服贸会、中非论坛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专项矛盾排查,由街道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亲自挂帅,组织街道各科室及社区开展动态矛盾纠纷排查,实行纠纷排查每日零报告制度。
三是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利用窗口平台开展宣传教育,街道将普法宣传贯穿日常工作,利用街道法治宣传长廊、外网、“七彩东湖”微信公众号等实时宣传热点法规、政策;在政务大厅设立资料架,摆放各类信息手册,定期更换,供居民取阅;配合各个时期的宣传重点,通过易拉宝方式进行展示,内容涵盖法治资讯,使法治宣传贴近百姓生活;积极推进法治宣传进企业、楼宇,在商务楼宇的电子显示屏中融入法治宣传元素,拓宽宣传受益面,注重打造信息公开、沟通交流、展示形象、法治宣传和公开监督的平台。注重常态,突出重点,联合街道办事处民生办、城管办、统计所、食药所等相关部门,开展“3.5”学雷锋、“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相关法治宣传活动,受益群众万余人,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和法律宣传材料万余册。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我街道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以案释法机制,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充实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东湖街道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街道法治建设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街道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法治培训、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的重点内容。2024年以来,街道办事处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委党校等专家多次来街道办事处讲学,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相关决策部署1次,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2次。全年街道工委班子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4次,法治讲座学习2场。
三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学法用法活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东湖街道行政负责人多次参加线上旁听庭审活动,加深了公职人员对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理解,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树立法治意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制定了《东湖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含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通用法律知识《宪法》、《民法典》等,专业法律知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条例》等,新的法律法规《北京市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四个方面,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全体队员进行多次学习,结合日常执法的工作实际,将执法理论与执法实际紧密结合,执法服务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截止11月底,开展执法实务学习培训13次,每名执法人员培训达60学时。
二、2024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调整机构设置,强化组织领导
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街道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为双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东湖街道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
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工委会、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内容,凝聚思想共识。街道领导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每年初制定《会议学法计划》,理论中心组和主任办公会年内安排不少于6期的学法任务。每年初还出台《东湖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布置年内法治建设工作。
(三)研究重大问题,注重整体谋划
每年集中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全面分析和把握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定东湖街道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研究提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和具体措施。同时,街道相关会议多次就涉及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另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中明确指出,“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东湖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中公众参会程序,对有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进行合法性、可行性论证,并通过专家论证咨询、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为公众和专业人士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比如东湖街道居民党支部引领网格议事协商制度,引导居民从旁观到参与,从议事到行动,从党员带动到党群联动,构建“让党员到群众中去,让群众参与到治理中来”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四)严格源头规范,推进依法决策
认真贯彻《东湖街道工委、办事处议事决策会议规定》《东湖街道办事处采购项目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自觉落实制度规定。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家作用,推进政府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制定《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街道重大项目在提交办公会、工委会研究前,必须要召开项目小组会,确保相关工作的主体、程序、手段、法律文本等都符合要求;街道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签订所有合同都必须进行法律审查,方可上报会议研究。制定落实《街道司法所长列席主任办公会工作制度》,司法所长列席每次主任办公会并发表法治意见。
(五)强化内外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积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深化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信息共享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党委主要负责人积极支持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研究落实司法建议书的制度。
(六)加强督察考核,确保责任落实
强化督查考核,加大督办问责力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明确了目标任务;督促主体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确立街道机构改革后的权力运行规则,依法规范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及时发现纠正梳理不及时、内容不健全、流程不清晰等问题。街道纪工委坚持督帮一体、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做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立足街道实际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为街道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纪律保障作用。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东湖街道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要求,从制度保障、法治宣传、平安建设、基层民主等方面积极推进,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还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共法律服务的精细化、精准化程度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新需求还有差距。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还不够全面和有效。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未能有效解决工学矛盾。少数同志不能正确看待到理论学习和工作业务的关系,把学习当成负担,存在重工作业务、轻理论学习的现象。二是对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工作缺乏深度研究。仅仅满足于按部就班工作、按上级要求完成任务,缺少必要的创新改革精神。三是对社区的业务指导还不够深入。法治宣传业务工作指导频次、深度不够,方式方法相对单一。
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制定措施,切实改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冲刺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划之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统筹,创新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党建引领,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有效。完善考核和监督机制,督促各部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尤其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支持纪检、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提高政府执行力。进一步加大政府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力度,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
(二)规范行政执法,依法提高行政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质量。突出风险管控,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制定权限。强化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力度,防范合同风险,确保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安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坚持“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依法参与行政应诉,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三)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理论和业务水平;围绕典型案例分析、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等定期开展有针对性业务培训。同时加强与上下级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推进街道执法人员向普遍化、专业化发展,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四)深化普法宣传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贯彻“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普法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加强《宪法》《民法典》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健全完善法治培训制度,运用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五)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多种方式上下发力,强化各部门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创建工作积极性,确保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工作中如期实现创建目标,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