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扎实推进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大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服务和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实现“两个确立”。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和成果转化。学习领会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动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和实践中去。
(二)依法全面履职,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顺利完成执法机构改革,持续优化政府职能
按照市、区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原执法大队坚决贯彻落实全区改革精神,顺利完成执法机构改革任务,按时完成与区房管局的行政处罚职权交接。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服务机制
一是在审批过程中强化法治思维,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推进行政审批试点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在施工许可手续审批上创新“项目管家”服务、勇于探索建立施工许可“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持续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破解老旧楼宇改造工作中遇到的“办证难”问题;二是加大对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宣传,同时组织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例如对区政务服务局负责固投的综窗工作人员以及委驻厅科室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了委驻区政务大厅工作的有效衔接。通过以上措施促进工程开工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认真落实市、区一体化综合监管工作要求,坚持扫码检查,规范执法行为,着力营造“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
3.推进社会治理,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
(1)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在接诉即办工作中,始终坚持多维度发力。一是聚焦问题除痼疾,行业治理强根基。深入剖析高频问题,精准定位行业痛点,抽丝剥茧找根源。通过加强行业治理,完善监管机制,有的放矢地消除问题滋生土壤,为接诉即办工作筑牢基石。二是街乡协同凝合力,指导帮扶促提升。加强街乡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强大合力。为街乡处理诉求提供专业指导和帮扶,形成协同治理大格局,推动接诉即办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转变作风提效能,解决诉求增满意。强化作风建设,让工作人员以更积极主动的态度投入工作。提升处理效率,精心应对每一个诉求,力求让群众满意,使诉求解决成为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有力保障,搭建起政府与群众之间坚不可摧的“连心桥”。
(2)防范化解建设市政领域风险隐患
坚持高位调度,统筹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持续落实“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要求,制定职责规定,明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国务院、市、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推进专项行动不断深入;完善本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制定并下发多部管理文件和工作指引;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加大工作统筹和协调力度,督促各街乡切实履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理职责。突出“危大工程”的重点监督,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坚持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全力压减一般性事故。以项目“时时处处都安全”为目标,要求各项目落实“安全零隐患”制度。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全员参与,人人都是安全员”形成“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浓厚氛围。实行黄牌警示制度,对管理不达标项目悬挂“安全不达标施工工地”黄色警示牌。规范参建单位管理,做到“层级管理,令行禁止,分区包干,责任到人”。
提高政治站位,重大活动保障顺利完成。践行“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牢固立起“头等大事”的政治站位,圆满完成“两节”、“两会”、“中非合作”论坛、“五一”、“十一”、传统假日、中高考保障等重要会议活动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和环境整治提升服务保障任务,期间累计制订印发多项服务保障方案和通知,开展各类检查近千余项次,确保了我区工地平稳安全。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我委重大决策按照党组、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执行,未有以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的现象。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凭主观臆断,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坚决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切实做到重大事项集体决策。
2.不断拓展法律顾问工作广度
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助力推进法治化建设。我单位从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中选聘专业人员担任法律顾问,主要负责进行日常法律咨询;参加重大决策和决定、疑难事项的研讨会,提出合法性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修改规范性文件、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协助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访事项、行政事项的审核、征询意见及答复;并参与代理我委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发挥法治机构内部合法性审核把关作用,积极发挥我委公职律师制度在法律咨询论证意见中的优势,我委现有公职律师2名。
严格实施合法性审查。凡是报请委办公会审议涉及法律问题事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明确要求法制审核的事项等,均要求执行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履行合法性审查流程,并邀请我委法律顾问单位参与,对重大决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使我委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确保公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有效避免了法律风险。
2024年我委法律顾问共进行合法性审查1016余件(含规范性文件及合同89件,信访答复件39件、行政答复678件、信息公开210件),法律风险评估论证13件,参与各类涉法会议共计80余次;多次参与法治宣传、法治培训、以及公益法律事务。
3.积极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和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工作
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委继续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于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文件,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
4.单位主要负责人听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委领导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依法行政工作,多次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分析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措施,研究部署各阶段各科室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顺利完成执法机构改革,完成近百项行政处罚职权交接工作,成立2个执法科室。执法一科,负责拟订本区住房城乡建设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日常执法业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按照管辖范围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使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执法二科,负责按照管辖范围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使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扎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及时、规范对行政执法检查(含双随机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等进行公示,2024年进行双随机抽查89次,对抽查企业、抽查时间、抽查结果进行监督并对抽查情况进行了公示。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定,为全体A岗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结合案卷文书标准的执行,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对重大处罚决定的作出进行法制审核,并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践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认真落实执法责任,积极开展执法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共计开展执法检查1800余项次,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44起,其中一般处罚176起、简易处罚59起,不予处罚9起,共处罚款418.9万余元。通过强化行政执法及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惩戒,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保证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维护朝阳区建筑市场秩序和行业、社会稳定。
(五)主动配合内外监督工作开展
1.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我委始终把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建立了主要领导全面负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一调度、业务科室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建立了接件、转件、办件、督办、答复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坚持重点人大议案和建议主要领导亲自对接、亲自调度、亲自答复,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到位。
2.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不断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牢牢把握“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做好保密审查,提高服务效能,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全要素保障,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日趋健全,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建设、督导考核。二是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广度深度稳步拓展,聚焦依法行政,着力推进“五公开”;锚定本职工作,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政策性文件的对外公开,对新修订的文件及时公开。三是全过程规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编制发布《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版》,确保渠道畅通;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主动联系申请人确保信息可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办理机制,确保运行规范。四是全方面把关,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落实到位,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三级审核机制强化机制建设,加强督导考核和人员培训。
3.自觉接受司法和纪检监察监督
我委自觉接受、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根据我单位建立的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委领导在接到应诉通知或诉状副本后,亲自过问,指定专人负责,并积极参与诉讼活动。对于法院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的,委托工作人员进行了出庭应诉。2024年,我委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次;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0份;收到司法调查令27份,均按要求办理。
(六)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体系,深化行政调解工作
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科室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科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单位内部解决争议。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疏理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积极配合并完善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解决机制。
(七)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
1.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
我委坚持落实普法责任,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八五”普法宣传工作职责明确。成立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复议法》、《保密法》,“推进依法行政”等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学习。二是,突出重点内容,系统开展法治宣传。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制清单任务的要求,持续推进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我委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对象,积极探索法制培训的新形式、新方法,全年多次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工作。三是,突出重点群体,加强领导干部与法制工作人员普法宣教工作力度。将各级领导干部、从业人员、法治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宣传工作列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完善并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等,通过组织各类专题培训会、组织参加“法治大讲堂”“工作培训会”等形式开展普法宣教工作。四是,突出行业特色,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等为主题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注重“以案说法”,将案情重大或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审理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并定期通报,针对行政履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专题讲解。五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日常执法中、业务培训中向行政相对人以及法治和执法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努力挖掘普法基地和媒介资源,利用参建单位利用工地宣传栏、电子屏以及围挡等和“朝阳普法”微信公众号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普法活动;及时撰写上报行政执法案例,并通过执法培训形式进行宣传,交流执法工作经验,增进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
2.不断加强法治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
2024年我委按照培训计划并结合工作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提升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能力网上专题培训”“行政执法工作专项培训”“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会”“过罚相当原则在行政执法中的适用”“接诉即办执法工作业务培训”等共计30次104学时的业务培训。通过强化培训,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在注重业务理论培训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执法人员针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会商。通过“以案释法”形式,既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实践能力和办案水平。2024年共举办“法治大讲堂”活动共4次,各类法治培训讲座10余次。
(八)主要举措、亮点、成效和今后的推进方向
1.不断强化执法为民服务宗旨
通过对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即“行政执法要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行政执法要努力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行政执法要不断增强运用创新思维、法治思维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行政执法要始终坚持服务经济社会的安全、稳定和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要通过具体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管理
朝阳区住建委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督察审查工作,通过在执法二科设置法制督察组,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对案件受理、立案审批、法制审核、调查终结审批、案件回复等各个环节的合法性、规范性督察审查,将监督、管理、审核、指导工作融入到案件审批文书和流程当中。通过不断努力,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案卷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方面有效降低了行政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另一方面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在本年度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中,朝阳区住建委报送区司法局以及市住建委参评案卷均取得了优秀成绩。
3.大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结合行政机关移送、本单位内部移送、群众投诉举报、上级机关交办工作,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安全、市场行为等一系列专项执法。通过专项工作的开展,一方面上述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处理和纠正,另一方面通过执法工作意见建议反馈不断强化系统治理和未诉先办的理念,主动防范“以罚代管”和“以管代罚”的问题出现,努力构建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齐抓共管、有效治理的工作态势和工作机制。通过努力,相关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行业秩序和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4.今后的推进方向
2025年将按照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工作的要求,强化非现场执法检查工作,贯彻“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优化营商环境执法理念,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二、2024年区住建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我委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带领委党组深入学习、宣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发挥核心作用,坚持以身作则,担当示范,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积极担当作为,依法全面履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管理职能。不断规范审批流程,提升服务企业水平;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坚持高位调度,统筹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高政治站位,重大活动保障顺利完成;落实权责统一,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注重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对法律宣传和培训、行政执法考核、法治政府建设、接诉即办疑难涉法案件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进我委“八五”普法工作走深走实。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积极主动向有关机关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每年3月1日之前,均向区依法行政办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区委依法治区办;每年4月1日之前,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均通过“北京朝阳”政府门户网站“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专栏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每年也按时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提交本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经过多年工作实践,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但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一是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容易出现麻痹大意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参与服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对群众在行政履职事项的诉求梳理不够细致,在处理行政争议过程中留存证据的法律意识不够充分;二是普法宣传形式单调、内容不够全面,普法工作以法治讲座和业务培训会为主要形式,普法工作缺乏创新性,普法宣传过程中过分注重了法律条文的解读。
四、2025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加强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升。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科技化、效能化水平。三是坚持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完善顾问律师提前介入我委工作流程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智力资源作用,全面梳理群众诉求,提高我委答复水平,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精细度。继续规范我委处理行政争议时的工作方法,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增强工作人员留存证据的敏锐性和准确性,严格遵循调查措施固定证据。四是加强法治知识培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教育培训制度,通过邀请法律专家、建筑行业能手等举办培训辅导讲座等方式分别就安全生产、行政争议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培训讲解,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让生硬的法条生动化形象化;对标先进、创新工作方法,以人民群众尤其是住建工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