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2023年,朝阳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统筹全面依法治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方面统筹谋划、担当作为,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发挥依法治区办职能作用
1.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区委依法治区委2023年工作要点,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全年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区委依法治区办会议各2次,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进行高位推动。持续制发全区依法行政工作通报和司法行政业务通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区级法治政府建设评估,通过一内一外双向“法治体检”,促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2.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对《朝阳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2021—2025年)》《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行中期评估,查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加快贯彻落实的对策建议,推动全区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如期完成。从评估结果看,规划确定的77项主要指标,5项指标已完成,72项指标达到预期进度,主要指标进展良好。
3.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治区办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印发《朝阳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通过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来源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从业人员等社会公众的意见。建立健全日常联络和信息月报机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形成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取得良好效果。
4.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印发《朝阳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我区能动复议项目由市委依法治市委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申报。完成2023年度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进行通报。
(二)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1.积极服务依法科学决策。共对《朝阳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114件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作协议草案等进行合法性审核,提出意见400余条。审核数量同比增长52%。其中,涉及优化营商环境、产业支持政策的文件20余件,区政府战略合作协议68件,为全区经济建设中心任务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同时,对全局报送的170余件信息公开答复、合同和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核,保障局内相关工作依法合规。
2.推进解决重难点问题。参与我区预付费监管1+n方案体系制定,对区级总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核,对12家单位共计19个领域的分方案研提意见。全程参与保障化石营、酒仙桥旧城区改建;做好新京润历史遗留问题法律分析,为类似问题提供工作指导;参与全区危改、土储等各类撤项工作和REITs试点项目研究论证;对全区共计140余件各类文件反馈意见,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3.强化业务指导培训。在依法行政培训中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培训。编辑印发《朝阳区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手册》和《朝阳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相关法规制度汇编》。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从合法性审核工作的主要流程、常见问题解析、示范文本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导;将中央、市、区各级有关法规和制度政策文件梳理汇总,提供工作依据和参考。
(三)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街乡综合执法人员培训指导制度,健全下放职权部门与街乡的协调配合机制,动态调整7个执法部门300余项处罚职权。全面改版优化“北京朝阳”网站执法公示模块,分项建立16个公示栏目。统一规范执法检查计划、执法检查结果等执法信息的公示标准,并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和依法行政通报制度,持续做好指导监督。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执法公示专项检查中,未被检查出问题。
2.加强培训指导和执法资格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市朝阳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持续开展“每月一讲”法律小课堂,进行新版处罚案卷标准解析、违建拆除与行政赔偿实务等专题培训,参训400余人次,“法制小教员”继续发挥传帮带作用。组织各执法机关6批次,共241人参加北京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在市级案卷评查中,所有考核指标成绩均为满分,总成绩位于全市前列。
3.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加大对全区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共对1293名律师、110家律所进行检查。全年共计收到律师类投诉材料1150 件、行政处罚案件37件。办理律师类行政许可和备案类业务共计16431项,有序发放律师执业证7254本。受理司法鉴定投诉案件81件,协助市司法局审查行政许可类案件934件,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05件。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深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构建“1+1+43”接待咨询新格局,畅通复议渠道。制定完善行政复议接待、立案审查、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化解等八项工作制度和流程,打造统一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复议质效不断提升。2023年区政府新收行政复议案件5258件,是复议体制改革前年均案件量的近十倍。共审结复议案件5080件(含上年结转),纠错率为5.09%,调解率为41.6%,调解率连年位居全市前列。我区行政复议案前化解工作经验被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吸纳。进一步推动行政应诉工作规范性建设,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持续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共办理以区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99件,区司法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16件。
2.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2023年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成功调解纠纷16774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3889次。探索开展“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形成了垡头街道“三调联动多元参与”工作体系、黑庄户“1+1+1+N”多元解纷新模式。不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新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组建百名调解员队伍;联合公安分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的衔接工作。黑庄户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平房乡人民调解员曹俊英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3.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全要素”法律服务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街乡、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全覆盖。与688个社区(村)按照顾问律师和社区(村)“一对一”配备模式签订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协议,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一网两翼三支撑”法律援助工作模式,全力打造朝阳区法律援助民心品牌,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686件,“七有”“五性”法律咨询录入总量为127268人次,12348热线解答法律咨询43216人次。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
1.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朝阳区普法责任制清单》,开展公民法治素养和普法宣传满意度评估调查工作。在全市率先开发建设智慧普法绩效信息系统,实现了普法考核任务动态监测、科学考评,客观评价各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持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在“民法典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分层分类开展系列线上线下宣传活动1300余场,累计受众260万余人次。成功举办朝阳区“宣传贯彻二十大·法治文艺润京城”法治文艺大赛,建立区级优秀法治文艺精品库。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全国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建成区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43个街乡建成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活动中心45个。持续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切实做到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3年承办《关于建立朝阳依法行政案例库推进朝阳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人大建议1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2.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全清单,发布《朝阳区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2023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35条,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44件,均按时限办结。针对疑难申请,主动和区政务服务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答复规范,妥善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2023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司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指导协调,紧盯督办落实,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专题会听取我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筹谋划,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连续五次编制发布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
2.注重学习引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开展会前学法4次,引导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进朝阳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印发《关于深化朝阳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机制工作方案》,建成两个依法行政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全覆盖多形式培训。举办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2期,参训人员近800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我局行政负责人共出庭应诉15人次。
3.紧盯关键领域,着力推进依法行政。结合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察工作,制定我区工作方案,督促各部门、各街乡开展自查,形成全区自查报告,并选取部分委办局和街乡开展实地督察座谈。深化街乡“法治帮扶”机制,建立区域内街乡间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帮扶机制,形成以15项问题为主线的帮扶工作清单,推动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四提升一下降”工作目标。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1.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面对新形势下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求,针对执法人员与法制工作人员存在的专业能力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问题的意识亟待提高的问题,以及如何破解执法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的作用还需进一步提升。
2.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和热线平台等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但服务的规范化及对服务的质量评估等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站(室)服务功能、标准以及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模式还有待进一步推动深化。
3.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提升普法工作满意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八五”普法以来,各街乡、各单位普法责任制意识普遍得到了增强。但在普法责任制落实上仍存在有些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客观上降低了辖区人民群众对我区普法工作的满意度,未能全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普法需求。
四、2024年工作思路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首善之区排头兵建设,不断提高维护安全稳定能力和司法行政为民服务水平,为精彩谱写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朝阳篇章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以法治督察、依法行政考核、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为牵引,以深化基层依法行政教育培训、法治帮扶机制等创新举措为抓手,不断激发依法治区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继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深入研究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
(二)坚持司法为民,高效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发挥法律服务资源和人才优势,围绕“五宜”朝阳建设提供法治保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开展决策案例评价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注重运用审查意见书、建议书等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文件制发规范化水平。用好智库资源,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撑。
(三)推进诉源治理,加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力度。进一步规范“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度和“一站式”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监督评价机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优质调解力量互助互通。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平台载体、机制方法创新。
(四)增强责任担当,持续筑牢平安维稳基础。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坚持执法实践与普法工作并重,加大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督促各单位把普法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