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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18 15:51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十八里店地区办事处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朝阳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十八里店乡党委、政府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朝阳区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朝发[2017]17号)《朝阳区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细则》(京朝办发[2018]14号)及朝阳区《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任务分解方案》《朝阳区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健全制度、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全面普法、权责法定的工作目标,在各项工作中始终贯彻依法行政理念,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为促进地区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3年十八里店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按照市、区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厘清了职责边界,政府工作管理体制实现综合化、扁平化,政府执行力和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优化行政体制和政府职责,推动政府部门协同高效履职尽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完善街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2.落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质量。按照区政务局要求,抓好窗口作风建设,定岗定责,开展综合窗口服务之星评比活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行早晚“弹性办”,午间“不打烊”和周六服务制度。开展乡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标全区统一标准,对社保所大厅软硬件分期进行升级改造,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按照区政务局要求,全面推进一窗受理模式,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针对数字消费、数字贸易、科创服务等重点产业,以及可带动区域发展的高成长企业和创业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从财税金融、资源配置、人才引进等方面进行政策设计,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吸引企业入驻十八里店乡。开展辖区企业协调联络、跟进服务工作,建立企业发展监测与跟踪服务机制,针对企业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研判分析、对接政策需求。建立全乡招商工作机制,筹备组建地区商会,制定配套政策,全面调动各级各类主体、资源要素,转化为地区高质量发展优势。

4.提高基层治理效能。健全完善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治理机制,在全乡范围内推广西直河经验。持续完善接诉即办工作体系,加强诉求中心队伍建设,建立接诉即办数据分析系统,对群众诉求快速响应、高效办理,确保2023年底退出“治理类街乡”。聚力“党建+网格+大数据”管理模式,深化乡级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全乡人、地、事、物数据系统,夯实数据底座,推进乡域基础数据信息化、标准化、可视化,努力打造精细、高效的网格化治理体系。深化“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完成京沪高速与东南四环结点周边综合治理提升项目。建立健全横街子村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

5.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围绕重要节点,做好重大活动的各项法治保障工作,发挥法治保障工作机制实效。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应对措施,加大对各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执法、守法、普法等各环节发力,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细化相关要求和措施,建立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公文起草、审签、校核、印制和分发、归档制度不断健全。加强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统一登记、统一编号,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经乡党委、政府研究讨论,法律顾问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三)依法规范行政执法

根据《朝阳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十八里店乡积极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定期向社会主动、及时、准确地全面公示行政执法相关信息,一是严格遵照行政执法结果公示的规定,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

(四)依法加强权力监督

1.依法依规向人大汇报工作。全力支持保障区乡人大、政协代表开展工作,参与、监督地区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组织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向人大汇报政府工作情况、财政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推进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力度,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按照市、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加大公开力度,在宣传公示栏、政务网站及时公开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公开主渠道作用,为公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严格行政监督,特别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程监督。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

1.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敏感期为重点,紧紧围绕弘善地区、关注人员聚集区、十里地铁等重点部位,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细化区域防控,深化专业力量与群防群治力量捆绑作战、联勤联动工作模式,健全重大活动安保防控机制,全力维护地区社会安全稳定。

2.加强信访和多元调解工作。全面推进法治信访建设,强化信访矛盾排查调处,落实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不断加强村级调委会组织建设,有针对性的对调解员进行专业培训,充分发挥村居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每月填报市级人民调解系统,报送人民调解月报。2023年,共上报调解卷宗8件,其中口头(简易)协议类纠纷5件,复杂性矛盾纠纷案件3件,涉及金约20万元。

3.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理等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与管理,保证辖区的稳定。为了更好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对象,组织本辖区现管社区矫正对象分批次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4.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并对法律顾问工作开展考评。2023年,律师协助共办理行政诉讼28件,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积极与朝阳法院派出庭和执行局就辖区内诉讼案件进行沟通,有效避免矛盾激化,提高案件应诉水平,执行案件效率和效果双提升,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统一。

5.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在国家宪法日、司法行政系统开放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普法大讲堂和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普法宣传优势,大力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和卫生防疫知识,持续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加强全乡禁毒教育宣传,开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知毒、防毒、拒毒意识。2023年,全年共举办普法大讲堂36场次,设立普法宣传专栏16期,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36余次,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百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上千份,受众达两万人次。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在乡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落实学法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安排办公会前学法,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以法律为内容的集中学习和专题讲座,结合地区实际,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全体公职人员法律素养,加强全体公职人员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加大对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安全治安综合治理、拆违控违、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部门人员的教育,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织全乡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全体工作人员勤政廉政的意识逐步增强,确保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落实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2023年,共举办办公会会前学法共5次,法治讲座3次。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落实 “一岗双责”,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刚性约束,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干事的工作氛围。

3.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为18个村(社区)全部对接执业律师并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通过专业律师来引导村干部依法治村,引导村民学法守法,引导村民已发表达诉求,化解疑难纠纷。通过专业法律知识,提升村居干部在村务工作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目前,十八里店乡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一定不足和薄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普法宣传教育在做深做细方面存在欠缺。虽然普法宣传做到了全覆盖,但鉴于我乡系城乡结合部地区,外来人口众多,小型企业、打工从业人员成份复杂,使我乡在普法教育宣传成果上还存在一定差距,普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普法教育宣传形式过于千篇一律,创新不足,普法内容枯燥乏味,难以激起群众兴趣。

二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队伍中,部分执法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理解不透彻、不全面,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还不到位,缺乏更深层次的法律知识,法律素养仍有待提高。特别是随着职权下放以及各项法律法规的推陈出新,在各项执法业务和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上都需要进一步提升,进而满足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创新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典型培树研究的力量较为薄弱。部分乡、村(社区)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学用结合做得不好,导致依法办事、依法处理事务方面仍显不足。

三是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工作有待加强。在一些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拆迁安置、工程施工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给维稳带来压力,也对重大项目顺利实施造成影响。由于超前预防矛盾纠纷的排查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缺乏深入重点区域了解情况,对重点隐患、重点对象、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事先疏导、化解,最终有可能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矛盾纠纷。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发挥乡党委在推进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建为引领,加强乡政府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夯实基层村、社区、居委会法制建设基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亲自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本地区重点法治建设工作;把司法建议函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结合部疏解整治促提升、反腐倡廉、基层基础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制,为地区法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问题新变种,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通过完善责任清单、落实全程记实和述廉述职制度以及规范责任制监察考核等手段,持续加强“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和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并完善法律专家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法治建设专家顾问团,加强对重大决策的法治理论指导和论证。建立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是支持本级人大、政府以及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派出法庭)等机构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定期调研、解决问题,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确保乡人大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统筹推进党政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提案协商化解、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完善协商民主制度。

六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七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领导干部带头,严守党纪、恪守国法,增强法治观念,自觉提升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把加强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法律素养纳入科室建设的组成部分。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八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责任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大力支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法院生效裁判的落实工作。

九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实施普法规划,推动全机关、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四、2024年工作思路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全面依法治国单独列出、专章部署,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持续重视、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与地区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做实做细。定期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法治建设情况,对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管理,不断提升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将地区各项工作有序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强化监督规范,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监管,持续监督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继续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更加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确保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真正成为一项硬标准、硬要求和硬约束。进一步强化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继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三)强化审查监督,提升民主依法决策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质量,确保决策的可行性、合理性。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取得公职律师资格公务人员数量,为地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注入活力。

(四)强化法治意识,推进基层法治队伍建设

依托现有公园、广场等各类公共资源,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将法治文化融入到群众日常生活中,在潜移默化中传播法治文化,分批建设乡级法治文化阵地及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全力推动我乡村(社区)全覆盖。建立村民、居民法治思维,形成自治意识,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队伍能力。

(五)提升治理效能,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机制,持续推进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更积极地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矛盾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工作,主动走访群众,了解群众需求和诉求,及时发现问题,干预并解决问题。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及时排查纠纷信息,因人、因地、因事、因时预防,并且对于重点人员、地段、问题、时期,特别加强排查和管理。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汇报,与相关部门形成联动,协同解决群众的问题,让“政府多出力、群众少跑路”,为解决基层各种矛盾纠纷做出积极努力。

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

二0二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