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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06 14:23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朝阳区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北京市和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定期梳理并更新我局权责清单,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不推诿,不越权。将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和政务服务事项有机衔接,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定期开展部门间执法协作,案件移送等相关工作,形成生态环境监管合力。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我局承担上市合法合规查询以及企业个人评优评先合法性查询的公共服务职能,2023年共累计为186家企业提供合法合规查询服务。

2.依法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

一是继续推行“极简审批”,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审批时间缩至法定时限一半以内。精简环评审批要件,严格执行市区两级关于减证便民有关工作要求,依法设定所需受理要件,方便建设单位申报手续准备。二是落实“一窗”、“一网”、一口”工作要求,配合政务服务局推进落实“单窗通办系统平台”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流程中审批环节中的应用,已实现区级政务服务事项100%可全程网办。三是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将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布。四是落实政务清理证明工作,不向办事人员随意索要证明和已取消的证明,保护办事群众权益,确保“保留目录外无证明”。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3.扎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涉及我局3个项事项纳入优化审批服务改革,采取简化材料、减轻企业重复填报压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严格执行《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采取分类分级监管,执行“轻微不处罚”和“首违不罚”的相关要求,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62家单位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涉企检查单网上公开,有效减少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4.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大厅,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一次性告知管理等相关规定。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依据标准化模板,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及流程,更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及政务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及备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透明化水平,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实现受理、审批、办结一站式服务。使用满意度评级系统,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我局窗口满意度评价的非常满意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

5.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在环评审批手续办理中,通过局内多部门共同会商研讨,从环评、排污许可、辐射安全、相关环境要素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等角度,开展一对一“诊脉”,疏通堵点、优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助力企业绿色发展,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服务效能。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一律不批,对复杂敏感项目召开专家评审,对技术难题聘请专家打造专业“智囊团”,为行许可项目的技术质量保驾护航,环评审批始终保持“零差错”。三是开展政策出台前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局从未制定过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也未发现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存在政府失信行为。

6.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坚持将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投诉问题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持续推动,2023年,坚持局领导包案,开展街乡调研帮扶,为基层办件难把脉开方;组建接诉即办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三级环保管家”制度,强化行业统筹,举办全区生态环境类接诉即办岗位建功活动,提升行业办件能力;打造“54321”共商共治模式,妥善解决了以“百环家园”“外企大厦”为代表的一大批久拖未决的疑难案件,并全面复制推广治理模式,实现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案件的提级管理和深度治理。2023年,通过市生态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原市12369投诉举报咨询中心)、“接诉即办”系统平台、朝阳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城市监督管理中心全模式系统、本局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共受理投诉举报4321件,同比2022年下降4.87%。投诉举报实现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处理,解决群众的环境诉求,诉求疏导,化解矛盾,保障权益。全年共收到群众表扬件60件,锦旗22面。

(二)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各项程序要求进行。

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管理和审查工作。我局制定了《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工作规定》,明确审核范围、细化审核要点、统一审核标准、强化审核责任,实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2023年《朝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等三个文件提请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流程、相关要求和具体工作进展及时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汇报。

三是积极配合做好法规规章意见征求工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针对立法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研提意见并积极反馈。积极参加行政复议法等立法调研座谈会,提交的多条立法建议被全国人大立法采纳,获得全国人大法工委朝阳区立法联系点立法建议采纳证书。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管理体系

我局已全面完成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任务,朝阳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区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行使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划转的农业、水务、园林绿化等部门的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的职责。依据职权下放的相关要求,将对不使用清洁能源的行为进行处罚等四项行政处罚职权向街乡下放。

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时限要求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事项在网上予以公开;规范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和执法记录仪使用;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3年累计审核127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全年收到陈述申辩意见8份,举行听证会3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制作,坚持局内季度案卷评查制度累计自评案卷42卷;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成为第一批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示范单位;全年组织5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均通过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证件。

3.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协同协作

一是开展部门间“双随机”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已陆续联合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市交通委员会朝阳管理分局开展6批次的部门间“双随机”抽查。二是2023年向公安部门移送刑事拘留3起。三是定期向区检察院移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今年我局办理的42起生态损害赔偿也邀请区检察院参与磋商环节。

4.聚焦重点领域执法

固定源方面,全年检查污染源1.5万余家次;移动源方面,共检查重型车7.5万余辆次,入户处罚机动车1335辆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2100余台次。A岗参与执法率和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均为100%。2023年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1725起,罚款1354.4万元。其中实施一般程序464件,罚款1300.26万;简易处罚1261件,罚款54.14万。严格落实新环保法配套办法,实施查封扣押1起;移送公安部门4起案件,其中刑事拘留案件3起、行政拘留案件1起;办理42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5.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

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发出全市首张书面环保告知承诺书和首张灰名单告知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充分利用北京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用热点网格、VOCs走航、机动车遥感、电子黑烟抓拍、年检厂IM网络视频监控等科技执法手段,打造污染源全时立体监管体系。筹建“生态大脑”大数据平台,全面整合污染源数据、业务数据和监测数据,为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智慧支撑。

(四)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1.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及后评估程序

执行我局制定的《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确保重大决策须经过意向征集、调查研究、拟定草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结果公开、后评估等程序。

2.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力度

按照相关要求,应及时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向区司法局备案。2023年制定《北京市朝阳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北京市朝阳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年-2035年)》《朝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等文件提请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并备案。

3.配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深化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权责清单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职责和权力事项,每年撰写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并网上公开。对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对退休人员、调出调入人员执法资格进行调整。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参加区司法局评查案卷均被评为优秀卷,参加市局评查成绩综合排名第一。

4.全面主动推进政务公开

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刊登政策配套解读和“一图读懂”,录制政策解读视频,让企业和群众更及时,更直观了解最新政策。

5.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在北京朝阳上主动加强政务公开,包括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双公示信息、环保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污染防治、环境信访、污染源监测数据等内容。我局主动公开法规文件类、行政职责类、业务动态类等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23年依申请公开共受理39件,所有依申请公开均依法并按时办理。

6.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一是从严规范办理程序,优质高效办理议案建议提案。2023年承办政协提案7件,其中主办件4件,会办件3件,现已全部按要求完成,主办4件均为非常满意。二是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积极与派驻组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协调沟通机制,配合开展工作,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工作进行监督。三是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四是主动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移交案件线索,邀请区检察院参加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磋商工作。五是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外公布举报热线电话、电子邮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朝阳报、朝阳有线等传统媒体的监督作用,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认真做好应诉答辩和复议答复工作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由我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共同参与案件的办理。2023年被行政复议 2起,均维持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我局服从复议决定。2023年被行政诉讼1起,法制部门主管领导出庭应诉。

2.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2023年我局行政调解委员会未收到过当事人要求调解环境民事纠纷的申请。

3.深入推进法治信访建设

加大环境风险防范力度,通过积极处理信访投诉等工作合理化解环境纠纷,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对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请求,引导人民群众在法治轨道内解决。严格执行信访诉求受理办理流程,加强信访诉求依法分类处理。持续加大网上信访工作力度,提升网上信访公信力。2023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举报4321件。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1.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做好重点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设定应对预案,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2.平战结合,启动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得能力,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定期对危险废物产废单位等风险源开展检查,指导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应急演练。

(七)加强与街乡综合执法的衔接与规范化建设

健全与街乡综合执法部门对下放职权的执法协同和争议协调机制、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制定街乡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聚焦街乡实际需要提供定制培训服务。以讲座培训、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业务指导,并对培训内容、培训效果进行互评,保证学习效果。

(八)健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养体系

落实《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内容开展学习;将“科长讲法”作为会前学法的延伸,纳入2023年度“微改革、微创新、抓落实”重点任务,累计举办四期,持续开展“执法精英讲业务”培训活动,累计举办六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及法制人员参加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线上辅导讲座》等专题培训; 宪法宣传日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副院长林华教授为全局领导干部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坚持依宪治国”为主题的法治专题讲座,全年累计培训60个学时以上。

(九)加强政府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

1.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组建以综合法制科室为主体,综合执法大队法宣科和外聘法律顾问共同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制科室的生态环境业务精通的特点以及法律顾问的专业法律优势,并形成互补。制定本单位法制科科长列席局长办公会工作制度并按要求落实,在作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合同签订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以及公职律师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意见。

2.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每年对聘请的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完成公职律师机构备案,加强公职律师队伍管理,每年对局内2名公职律师进行年审,提供培训机会,提升法律顾问队伍的专业化能力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鼓励更多的执法人员或法律专业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公职律师证。

(十)加大社会普法宣传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

一是集中宣传新法新规和便企便民新策。对今年新实施的《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对接诉即办进行广泛宣传,快速办理群众的环境类投诉举报,畅通群众的维权通道,将环境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普法宣传。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帮扶企业懂法守法,切实提高市民生态环境法治素养,讲好生态朝阳故事。利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六五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

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建立普法责任制清单。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微信公众号上每月固定开设专栏宣传典型案例,释法明理,震慑违法,鼓励守法。

二、工作亮点

1.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获评第七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以创建为契机印发《朝阳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5年)》,提出了新时期朝阳区“1+6”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及任务措施。

2.朝阳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通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验收组现场验收,成为第一批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示范区。

3.在全市创新出台《街乡大气标准化治理方案》。打造“一微克”行动区级示范,加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建立各街乡主管领导“一微克”攻坚群,每日共享监测数据,由主管区长定期召开协调部署会,压实各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全区TSP街乡排名已全部退出全市后30,街乡空气质量治理取得实效。

4.在中心城区率先印发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级中长期规划,牵头组织开展全域大规模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以规划实施为引领,聚焦全区“河道更新、绿道建设、公园开放、公园赋能”等重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持续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共同推进生态保护责任落实,力争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稳定向好。

5.启动朝阳区“生态大脑”大数据建设项目。建立“一个机制、一个中心和N个应用”的总体架构,将多源数据进行融合,建设全要素“一张图”,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利用积累的各类计算模型与预测算法,结合实时环境数据,对生态空间进行全方位的数字化评估与预测,深挖数据资源利用价值,集中研判环境形势,实现各方业务的提质增效。

6.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协调增效。积极落实朝阳区“双碳”工作方案,成功申报全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推动低碳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华能热电厂完成烟气余热利用改造项目,日减碳量约365吨;高安屯再生水厂成为全市首个碳中和再生水厂,沼气、光伏发电项目全年约减碳3万吨。作为全市碳排放量最大、重点排放单位最多的区域之一,朝阳区已连续6年完成全市下达的碳排放“双降”任务。

7.积极参加全市执法练兵和实战比武活动,全面提升执法本领。在全市岗位建功系列活动中,获得各类奖项34项,其中集体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个人一等奖4人次、二等奖2人次、三等奖2人次。

三、2023年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发挥统筹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领域重要问题,每季度向区委区政府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完善局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重大决策流程,将推进工作中出现的法治问题纳入局长办公会议题,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法制审核后,一律上会,主要领导听取案件进展汇报,集体讨论决定。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定期研究分析形势、解决难点问题、推动重点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将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列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总支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要求开展党内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开展党建及干部教育线上培训会。2023年以来,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修订案)》等主题学习,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聆听二十大代表主题宣讲报告。

(三)带头学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内容开展学习;将“科长讲法”作为会前学法的延伸,纳入2023年度“微改革、微创新、抓落实”重点任务,累计举办四期,持续开展“执法精英讲业务”培训活动,累计举办六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及法制人员参加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线上辅导讲座》等专题培训; 宪法宣传日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坚持依宪治国”为主题的法治专题讲座;认真贯彻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开庭1件,法制主管领导作为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执法人员在线旁听庭审2次。

(四)不断规范重大决策法定程序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本区及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强局党组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合法性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重大决策须经过意向征集、调查研究、拟定草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结果公开、后评估等程序。2023年以来,对《朝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等3个文件提请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并备案。

(五)依法履职严格执法推动

定期梳理并更新我局权责清单,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不推诿,不越权。将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和政务服务事项有机衔接,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时限要求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事项在网上予以公开;规范行政处罚案卷质量、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使用;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3年截至目前共审核127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收到陈述申辩意见8份,举行听证会3场。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发出全市首张书面环保告知承诺书和首张灰名单书面告知书。每月通过“生态朝阳”微信公众号曝光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累计发布典型案例12次。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今年以来针对汽修全要素监管、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施工工地及工业企业扬尘监管等面向企业开展宣传培训。

(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打造法治建设特色品牌

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制个性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多次参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实现了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为鉴”栏目,刊登典型普法案例;每季度向区司法局报送 “以案释法”的案例;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自编自演的法治戏曲节目《山水情》在第三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岗位建功竞赛暨法治文艺大赛中荣获二等奖,将生态环境理念与法治观念融入活动中,推动法制文化、生态文明创新发展。

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不足

一是与检察机关更高水平的良性互动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生态环境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还应进一步加强联动,推动疑难问题的依法解决,提升执法质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执法能力建设仍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转化为实效的能力有待加强;执法的科技含量还需进一步增强;执法手段有待进一步丰富;执法温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是学法普法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现有形式主要以集中授课、主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形式较为单一,互动性相对较低,在学习培训过程中对法治理论、法律知识的消化吸收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宣传中应更加注重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2024年工作思路和主要安排

一是结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从法治人才的培养,执法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性工作,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继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拓展执法监管力度、广度和深度,主动对接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发现问题率和处罚率。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大排污许可后督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犯罪,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四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条块结合、齐抓共治、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