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2023年,在朝阳区政府、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朝阳区卫健委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的规定》《2023年朝阳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秉承依法行政、服务保障的工作精神,聚焦重点民生领域,有效提升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朝阳区卫健委不断强化政治统领,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委书记带头讲授专题党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认真组织法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和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区卫健委机关、区属6家医院、5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医管中心等70余家单位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学习成果应用转化,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整体部署统筹谋划提升法治化管理及服务水平
1.扎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全面依法履职。一是依法开展日常监督、双随机监督检查,结合上级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紧盯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多管齐下共同挤压违法行为生存零空间。落实北京市卫生健康执法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相关规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二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协同推动“6+4”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针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影响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环节,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医容乱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乱象”专项整治,加强机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与街乡、公安部门联合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全年立案查处无证行医25件,罚没款117.99万余元。加强对“互联网+健康”等新兴产业的医疗相关监督检查,规范执业。加强卫生执法与医疗领域质控中心合作,借助专家力量,为医疗执法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保障。
2.聚焦民生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依法办理好每一件群众诉求和民生实事。提升12345平台服务水平,落实首接负责、“吹哨报到”。一是坚持高频统筹,加强复盘分析。建立主要领导月例会调度制度,持续深化“日沟通、周调度、月总结”的工作机制,形成并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重点管、亲自办的工作模式。二是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强化源头治理。建立未诉先办工作机制,对往年数据做同期比,对群众关注或涉及民生的热点问题主动开展专项工作,如夏季针对游泳场馆、暑期住宿场所提前检查指导,暴雨季提前指导供水单位做好积极应对,节假日开展巡回保障,确保未诉先办。通过依靠街乡、服务街乡、指导街乡,充分发挥吹哨报道机制,形成合力,开展源头治理。
3.强化法制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能力。不断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一是每季度通过在岗培训、实践教学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2023年共计开展培训17次,参加培训1800余人次,对执法重点、法律风险、专业知识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讲解;二是开展执法人员庭审旁听,结合具体实际案例,提升监督员的执法办案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出庭应诉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三是通过每周法律顾问服务,开展具体业务的法律讲解,提升监督员法治意识。
4.深入推进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要求主动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双公示”信息等。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形成了一套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体系,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要求,在准确把握清理范围和标准的基础上,全面梳理研究涉及我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运行情况,妥善提出清理建议,及时报送清理结果,加强对文件的规范管理。
5.日常监督+专项,形成特色品牌。以市级专项工作为契机,结合我区专项+日常监督+双随机检查,采取多部门联合全年完成专项工作14项,不断完善综合监管体系。今年签约执法实践教学基地6家,多维度加强培训与实训建设,增强实战化能力培训。在北京市卫生健康三年行动计划中,我区圆满完成首席监督员培训计划,入选市级首席监督员4名,区级首席21名。由首席牵头编写完成重大案件执法路径及应急保障方案或措施等专题4项。针对中医执法的特点成立中医执法工作室,推动中医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不定期举行管理相对人依法依规执业培训,自摄制《物业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高温作业卫监提示》、《游泳场所卫生安全提示》等宣教片,引导管理相对人增强对严格依法执业的安全意识。
6.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全国两会”、重大活动、节假日公共卫生安全,逐一制定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选派业务骨干进行派驻保障。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住宿场所、汛期饮用水、防暑降温、学校和托幼育机构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完成职业病危害、放射治疗专项整治,对托育机构开展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开展医疗机构卫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持续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全年各专业监督检查共计47281户次,做出行政处罚3189起,罚没款554.26万元。
7.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妥善处理复议诉讼案件。按照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均通过办公会、专题会等形式由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党政负责人多次听取法治工作有关情况汇报,研究讨论法治领域相关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2023年组织重大案件讨论4次,对重大案件办理提出多项具体要求。多次与检察院、司法局、法院等部门对接沟通推动法治工作开展。及时组织应诉调度会,多方共同研讨案情、商谈应诉思路,寻求解决途径。2023年共接到行政复议案件43,其中25件已审结,18件尚在审理中;共接到行政诉讼案件22件,其中11件已审结,11件正在审理中。向市卫生健康委申请行政处罚案件延期11件,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2件;组织上报北京市行政执法优秀案例6例。积极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通过梳理被纠错及败诉案件,分析原因,加强培训及投诉回复质控,近两年复议案件纠错率及诉讼案件败诉率明显降低。对于案件中反映出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法律风险提示,适时安排学习培训。针对典型案例,组织分析研判,查找工作不足,总结有效对策、积极改进提高。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及区政务服务局的相关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牵头开展事项标准化核查,持续优化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确保对外公示、办事指南符合最新政策、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咨询电话畅通。规范审批流程,提高效率,缩短审批时间,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按照《北京市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为市场主体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四)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2023年我委重新修订了《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制度》,制定了《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合同管理制度》《朝阳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工作暂行办法》《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集中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十多个文件,强化合法性审核职责,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准确把握合法性审核的范围,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送审与备案工作。为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不断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持续加大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
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增强法治意识的关键,强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会前学法,采取专题学法、集中学习及日常自学等方式,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的各项党内法规,将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列为学习重点。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和市区两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朝阳区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计划》和《朝阳区卫生健康系统普法责任制清单》,带头开展会前学法四次,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卫生健康发展目标,开展宪法日普法宣传,在日常执法中普法,依托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载体开展以案释法,大力推动普法线上平台建设,积极同中央13台、朝阳有线等传统媒体合作让普法宣传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卫生健康治理体系。
(六)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回应司法建议书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优质高效办理议案建议提案,在继续坚持“围绕中心、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原则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流程,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委员提案51件,建议提案均已按时办理完毕并予以答复,会办件按时提交会办意见给主办单位,按时办复率100%。各项建议提案答复内容重点突出,讲究实效,注重落实,得到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代表、委员答复满意率100%。2023年共接到司法建议书4份,翼星医疗美容、验配角膜塑形镜、现场制售水机、非法采供血涉及医疗机二次供水两个个领域。针对建议积极回应认真研究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并积极采取措施迅速落实,将取得成效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如何建立管理长效机制一并认真回复,司法部门对我委在切实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我区法治建设上做出的努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主要工作亮点
(一)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行为
我委直属执法单位区卫生健康监督所通过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配套制度规范,综合利用执法文书、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设备、网上执法平台等建设,对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建立了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工作站-执法记录仪数据管理系统,对执法记录仪数据的采集、保存、上传、应用进行了高效管理,实现了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打造了“理念、制度、管理、软硬件”一体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标准,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和辐射效应,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保护了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二)建设在线监管,推行“综合查一次”
运用信息化技术建设在线监管平台、实现诊疗药品器械可溯源。利用“民诊通”诊疗监管平台建设在线监管系统,加强诊所诊疗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时预警,提示自查自纠和现场核查处置。医疗监督执法工作任务的来源包括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和其他部门移交等,利用后台数据,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避免行政执法主体对检查对象重复检查。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行政执法水平有待加强,法治观念还有待提高
基层执法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依法依规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尚有提升空间。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解不透彻,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理解还不够深刻。
(二)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
普法宣传常以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标,播放短视频等,普遍存在宣传形式比较单一过程单调,宣传时段过于集中缺少氛围感,宣传力度不够整体效果欠佳。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关注党内法规及各项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注重对重大决策的法治理论指导和论证,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工作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卫生健康工作总体计划,做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筹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带领委领导班子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推动委机关、基层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有序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二)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法
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会前学法,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活动4次。将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列为学习的重点方面,采取专题学法、集中学习及日常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17次,做到卫生健康实践工作与普法宣传工作有机结合。
(三)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
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增强法治意识的关键,发挥关键少数的积极作用,编制《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尊重法院生效判决,倡导领导干部带头出庭应诉,将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起到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不断强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专题学法及日常自学等法治学习,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核心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强化对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带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
(二)切实加强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将出庭应诉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逐步建立“庭前提醒+庭后通报+个案约谈”三项机制,确保班子成员按时出庭提高出庭应诉率。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学习研讨,及时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示法律风险并做好防范。
(三)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执法
继续完善执法人员在岗轮训制度,加强案例教学、现场和场景化教学工作,不断丰富培训形式提高专业化培训水平。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程序,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民诊通”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后台数据应用减少现场检查次数,落实“综合查一次”制度。
(四)持续做好接诉即办工作
继续围绕“七有”“五性”做好民生工作,始终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作为开展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上再发力,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推动“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切实办好群众事,不断提高卫生健康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