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建区65周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朝阳区房屋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区关于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对照我局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法治房管建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
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我局职能,对照权责清单全面梳理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等各项职权内容,进一步压实依法行政的落实。
1.多措并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强化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房管局从年初起每月汇总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强数据分析,收集意见建议,形成工作动态,为政务服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提供基础保障。为落实市区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我局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简化提交要件内容,不断规范窗口受理和优化审核相关流程,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增强办事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积极探索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审批路径,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审批流程规范的基础上,做到一次性告知,避免反复退件,尽量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办事效率。
2.推进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工作。按照《北京市做好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任务在线填报有关事项的函》通知精神,结合《朝阳区高标准建设国际投资贸易示范区,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中的重点任务清单,主动对接开发企业,梳理办事流程,制定实操方案,积极配合市、区规自委,逐步落实全流程“多测合一”地方标准,精简楼门牌等办事材料要件,在实测绘申请要件齐全的情况下,尽量压缩测绘时限,提升办事效率。
3.加大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教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社会建设和房管事业工作大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创新载体,拓宽渠道,明确重点,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制定落实普法规范,推动形成浓厚法治氛围。一是结合房管业务工作重点,统筹推进房管领域“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广泛开展3.15、国家安全日、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二是以提升法治素养为目标,加强机关公职人员普法宣传。在全局范围内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举办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系列活动,切实提升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三是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组织业务科室参与市住建委开展的线上系列法治大讲堂活动,邀请知名法律顾问,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信息公开》等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日常履职过程中的依法执政意识,为持续做好我局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二)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移送
1.严格公正执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我局始终保持“秉公执法,服务为民”的工作原则,按照年初制定的行政检查计划,严格落实各项行政检查工作。全年,我局主要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秩序、房地产市场监督、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管理等五项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检查2701次,参与执法检查人员5400余人次。
2.落实移送机制,提升案件质效。进一步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强化各业务部门协作联动,规范移送案件流程及机制,全年向综合执法大队移送案件65件,在已结案的案件中,立案18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作出行政处罚8起,罚款16万元。
3.督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我局依托市住建委行政执法平台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执法平台建立了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制定了年度抽查计划,对抽查企业、抽查时间、抽查结果进行监督并对抽查情况进行了公示。截至目前,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172件,圆满完成年初计划任务指标。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
1.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我局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重大决策按照党委、局长公会议事规则执行,凡是报请党委会或局办公会审议法律问题的事项;涉及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保障住房、重大执法决定;文件明确要求法制审核的事项等,均要求履行合法性审查流程。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负责人职责,主动听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重要问题。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措施前,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由局法治工作人员进行合法性初审后,提交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局修订了《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涉及文件的制定、公布的程序、报送的方式、审核的要求等多项内容,完善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为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高效高水平完成,我局设立专门科室作为备案机构,在原有3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又配备1名常驻法律顾问,提高依法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四)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1.配合完成合法性审查及法律文书回复工作。2023年我局继续聘请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参与本单位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并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协助我局完成合法性审查及相关法律文书回复工作。全年草拟、审核的法律文书、合同条款共计326份。统一受理公检法部门派送的各类协助调查函件49件,予以回复49件。
2.做好全局行政复议纠错相关工作。2023年区房管局行政复议纠错案件1件。在纠错过程中,我局及时查漏补缺,根据复议机关的反馈与法律顾问的建议,增强工作留痕意识与证据留存意识,尤其要增强各科室干部对常用法律法规的深入了解与学习应用。为此,法制科组织科室骨干系统学习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增加市场科、房管中心、租赁科、物业科等重点业务科室与法制科的联系互动,加强法制科对各业务科室法律咨询方面的支持,为进一步降低行政复议机关纠错率,更准确、高效地为群众服务而不断努力。
3.有效开展各部门涉法服务工作。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法制例会机制。法律顾问单位派遣具有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共参与例会研讨9期,对业务科室提出的日常工作疑难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切实解决科室的“急难愁盼”问题。同时,借助司法典型案例,认真剖析房屋安全、租赁争议、市场预售、接诉即办案件等棘手问题,并就房地产市场监管执法中常见的问题开展交流讨论,对我局依法行政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做好应诉答辩和复议答复工作,履行诉讼判决和行政复议决定。2023年,我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依旧呈现出类型多样化的特点,全年案件集中在公房租赁、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类型。截止12月,共收办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48件,其中主要类型包括:物业管理类5件、公房承租类19件、信息公开类5件、商品房买卖类2件,房屋租赁类8件,住房保障类6件。通过案件的梳理,我局对2019年度至2023年度发生的行政诉讼、复议典型案例进行了汇编。其中,涉及公房、物业、征收、住保、安全、市场、租赁等多方面的行政诉讼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案件。这些典型案例的归纳总结,将对我局今后的法治工作起到行为规则、裁判规则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普法宣传、示范教学的社会价值。
2.严格执行领导出庭应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以公正公开的行政诉讼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理念。截止2023年10月30日,局领导分别参与我局案件出庭应诉共计5次,其中主要领导出庭1次。
3.公职律师工作的开展。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区依法行政办有关《关于推进朝阳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了对具备申请公职律师条件的人员摸底情况。目前,我局已完成公职律师单位备案并注册登记公职律师1人。
4.健全多元调解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为贯彻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局按照《北京市行政调解办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朝阳区房屋管理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行政调解实施方案》,以行政调解为抓手,引导科室通过法定途径化解纠纷,重点解决“接诉即办”工作中的疑难复杂案件,全力服务保障民生和防控化解风险,更好地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截止到2023年第三季度,我局行政调解2303件,化解纠纷2013件。
(2)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市、区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以“三到位一处理”为工作原则,突出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发挥好“千里眼”“灭火器”“安全阀”的作用。为深入推进法制信访建设,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工作,我局2023年修订了《朝阳区房管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和《局机关信访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信访诉求“四库”分类、依法分类处理诉求,努力做到诉访分离。截至目前,共完成来访接待1959批2897人次,处理各类信访案件356件。
(六)重点领域工作亮点及成效
1.创新物业管理调解体系。区房管局联合区司法局,创新建设朝阳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体系,联合印发实施工作方案。一是夯实工作基础。规范调解受理、权利义务、调解组织、调解协议及履行程序,提高重大、疑难纠纷案件敏感意识;组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行业咨询专家库、法律咨询专家库,建立多方参与的调解格局。二是创新调解体系。建立“行专+属地”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体系。由区房管局统筹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行业调解组织体系;由区司法局统筹43个街乡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属地调解组织体系,形成条块结合的工作合力。三是建立调解队伍。建立一支不少于100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由区房管局选拔40名物业行业专家、律师专家,各街乡分别推荐2名辖区内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能力强的调解员,开展全区范围内涉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
2.探索租赁行业治理新路径。成功举办中共北京市朝阳区住房租赁中介行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全市首个住房租赁中介行业党委正式落户朝阳。一是凝心聚力,奋楫笃行。发挥党建工作在住房租赁行业市场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全区住房租赁中介行业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强化党在住房租赁中介行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确保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二是创新机制、攻克难题。建立企业诉求收集处理反馈机制,结合住房租赁中介行业新形势、新特点,深入一线了解企业和从业人员发展愿景,着力破解企业发展痛难点问题,助推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3.强化直管公房规范管理。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直管公房在民生工程中满足居住需求的托底保障功能,今年来,聚焦“出租出借、历史遗留、房改售房”等老大难问题,积极开展直管公房管理监督。通过整改、处置、沟通等多种方式,直管公房管理日趋规范。一是强化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规范意识,对原行政租、公益租暂未完成调剂手续房屋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局工商企业租房屋租赁管理。二是积极推进直管公房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先行先试,争取市级支持,协调处理历史遗留住宅项目“办证难”问题,继续办理合用居合户手续并完成房改售房工作。三是完成酒仙桥、化石营征收项目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及房改售房等相关工作。针对未参加房改售房和签订售房协议后死亡的承租人,及时进行调查并积极与征收中心协调,持续推进承租人变更和售房工作。
4.开拓学法普法新方法。为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思维水平,在全局范围内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激发奋勇争先的内生动力,2023年9月至10月我局举办了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系列活动。竞赛内容以党建知识、房管局相关规章制度、《民法典》《宪法》《行政诉讼法》《信息公开条例》《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要点为考点,全面考查机关干部的业务能力、法律素养及熟练运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实践的能力。活动由机关及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组队参赛,局党委班子成员共同参与,通过以赛促学、以赛提能,使每名房管人真正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切实提升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了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自觉性。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力度,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推动依法行政提质赋能。
5.发挥基层践行者作用为立法建言献策
2023年我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座谈会上(以下简称座谈会)提出的立法建议,被国家立法采纳,并荣获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颁发的荣誉证书。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以牢固树立公平正义为目标,通过加大专题宣传,强化业务能力,坚持执法监督常态化等多方面,全方位提升工作水平。本次立法建议是在结合我局行政复议工作实际,统筹梳理汇总相关意见,撰写了《区房管局关于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座谈会的发言材料》,具体采纳如下内容: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第三十四条,草案原文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按照合法、自愿原则进行调解,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我局立法意见建议:“对运用调解和解化解行政争议方面,草案只规定调解、和解在行政复议受理后的化解作用,建议参照法院‘诉前调解’模式,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由调解员介入复议前调解。”采纳情况:上述建议被正式出台的法律认可,通过后的行政复议法将修订草案第三十四条关于调解的内容移至总则中规定。在总则中增加第五条,即:“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应当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草案原文: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没有规定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我局立法意见建议:“建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解决复议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不对称问题”。采纳情况:该建议被正式出台的法律认可,通过后的行政复议法新增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即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参与的行政复议委员会,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并就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和开展工作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
二、2023年区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房管局主要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着力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第一责任人,思想高度重视,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2.严格执行领导听法、干部述法制度。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汇报,督促全局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制度,在年终述职过程中除述职述德述廉外还要增加述法内容,将其作为考察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3.科学谋划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以任务分解形式各部门进行工作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根据计划,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民法典》等内容的学习,以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断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行稳致远。把严管监督落实到队伍建设全过程,牢固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着力打造“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建设“党委放心、政府认可、群众满意”的模范部门。
(二)坚持依法行政
1.落实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我局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报请党委会或局办公会审议法律问题的事项,凡涉及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重大执法决定、文件明确要求法制审核的事项,均要求履行合法性审查流程,不断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2.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落实区房管局“三重一大”制度,依据重大事项的决策范围开展集体讨论程序。进一步加大我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力度,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工作。执法过程中,坚决执行“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与标准,针对普通地下室违规使用、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违法经营、房屋安全使用、群租房治理等现象,形成高压态势,有效地净化行业市场正常经营。按照《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案件移送管理办法》,全面推进我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夯实转办反馈机制。
(三)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1.强化党的领导,把牢意识形态。围绕年初制定的《朝阳区房屋管理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依托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党校学习等多个平台,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以“未诉先办”、“一码当先”、“安居一点通”等措施为抓手,在房屋修缮、物业服务、保障房配租等问题上打出组合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按照市、区近年来出台的相关规定要求,在广泛调研、座谈的基础上,按照“坚持、完善、废止、新建”的要求,完善90余项制度并最终形成《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制度汇编》。根据《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3年北京市朝阳区普法责任制清单》等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朝阳区房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有效加强职工的法治意识和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的决心,为我局各项法治任务顺利推进,全面提升全局法治工作能力和法治保障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3.重视制度监督,深化纪律建设。作为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总结上一年党风廉政工作,部署2023年计划;加强节前和日常教育引导,及时传达学习通报典型案例,借助《房管报》宣传平台,开展教育和宣传,提高职工的廉洁意识,层层传导压力,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强化监督作用发挥,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
4.突出党建引领,筑牢宣传阵地。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不断深化“大党建”工作格局,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各党支部委员开展专题培训,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工作意见》,突出支部在各项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出刊《朝阳房管报》10期,中央媒体、市、区级媒体报道64篇,区级媒体报道41篇,市级媒体报道16篇,中央级媒体7篇,外网发布信息共137项。
(四)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市司法局对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要求,年初我局完成“北京朝阳”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模块改版优化。实现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确认、执法信息、双随机等各类信息公示。同时,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加大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着力打造阳光透明房管。
(五)建立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
1.组织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2023年全年组织18期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参加区委党校分校大讲堂18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安排会前学法4次。
2.强化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深入推进人才培养制度机制建设,出台《房屋管理局干部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组建人才培养队伍。通过业务科室授课、业务课题调研、法制政策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积极参与市住建系统法治培训,邀请知名法律顾问组织召开专题讲座。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短板。
一是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解不够深刻,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具体工作落实不够到位。还需要进一步学习培训提高,健全完善一级带一级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是执法检查待精细,方法待提高。从全年的案件移送办理情况看,移送的案件立案率不高,各科室在案件办理、行政检查中还要加强对工作细节的重视,笔录环节必不可少;在检查中方式方法上仍有提高的空间,要保证取证环节真实有效;在案件的判定方面需强化法规、规范行文,认定依据和处理依据上要严谨准确。
四、2024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有效发挥法治在全局中心工作中的保障作用。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中央、市、区各级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围绕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落实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开展,稳步推进落实,加强监督考核,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人民需要的、人民满意的住保房管部门。
2.统筹规划,依法行政。以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以行政执法领导小组为实施主体,统筹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以各业务科室为落实主体,系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提升法治水平。以健全完善我区房地产行业各项管理制度为落脚点,规范开展全区房地产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3.压实责任,完成目标。通过责任落实到岗、下沉基层调研摸底、开展专项研究和集中攻坚等方式,落实各项法治政府各项考核标准,降低诉讼复议案件纠错率,努力提高执法移动终端使用率等硬性指标,精确精细落实举措,分解任务到人,分解责任到岗。
4.创新思路,强化服务。继续完善推进法治例会制度,继续完善推进我局涉法、涉诉案件会商研讨制度,继续充分保障我局各部门。各单位法律服务相关咨询、沟通工作,继续根据我局各科室、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实际法律服务诉求,联合我局法律顾问单位,主动走出去,开展有针对性、有指导性的法律支持,全方位为我局法律服务保驾护航。
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