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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4-01-22 15:41 来源:区城市管理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度情况报告

为全面落实中央、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2023年,我委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的规定》《2023年朝阳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任务,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夯实法治基础,大力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能。

综合统筹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依法履行城市管理职能。统筹推进我区“创无”工作,全区已销账建设面积385.21万平方米,完成市级任务的107%;已销账腾退土地面积336.75公顷,完成市级任务的96.21%;我区61688处举证类图斑已于7月底全部办结,办结率达到100%。全力消除燃气管线占压隐患,已全部完成市级挂账隐患1608处,实现全区隐患清零。严格落实非居民用户液化石油气禁用,开展打击“黑气”专项行动。修订《燃气安全检查指南(朝阳区2023修订版)》及燃气安全宣传海报下发属地街乡,增强燃气安全意识。治理输配电隐患275项,治理率92.3%。开展环卫低速三四轮车专项治理,助推我区完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有序“退场”。以文明城区、卫生城区创建为抓手,通过“专项治理+综合整治”,促进环境秩序面貌持续向好。把接诉即办工作作为党员日常教育和党性锻炼的重要一环,聚焦高频难点问题,以主动治理推动实现“未诉先办”,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圆满完成了春节、“两会”、中关村论坛、工体赛事、“一带一路”等各项环境保障任务。区域环境品质提级换挡,朝阳不夜之城初见雏形。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市区要求,继续落实好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各项工作,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告知承诺事项,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结合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升级,梳理填报行政职能、执法人员、岗位匹配等执法基本信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梳理、培训填报职责,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定时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维护更新,做好执法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服务公示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通过组织执法培训、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提高程序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我委在区司法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中取得了优秀成绩。组织动员机关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1名干部通过执法资格考核。通过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对燃气、用电、广告、垃圾分类等开展检查,保障城市管理秩序。在春节、五一、十一、“两会”、“一带一路”等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开展环境保障专项检查,确保市容环境整洁优美、城市运行安全稳定。

(四)加强法治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

通过市、区组织的专项培训、干部在线学习、观看普法话剧、竞赛、庭审旁听等活动以及本单位组织的律师以案释法、案卷评查、法治专题讲座等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培训,落实机关领导干部法治培训24学时/年,在岗执法人员法治培训60学时/年的基本学时要求。经统计,截至12月10日,我委法治和执法人员均超额完成法治培训学时要求。在业务科室建立法制联络员队伍,通过对法制联络员的培训、指导、健全了我委法治工作组织网络,增进了法治信息交流、传递和沟通。

(五)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机制。

1.规范重大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朝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对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各类重大事项,分别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针对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和工作推进中的敏感问题,坚持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加强分析研究与论证。2022年,我委《关于朝阳区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工作的实施方案》被列为朝阳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规划批次要求,2023年1月至10月,我委面向市区有关部门、相关领域的专家、人大代表和社会群众代表、网民等不同层面人员进行了5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听取公众意见,积极采纳相关意见建议。

2.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照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区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工作规定》的落实,要求机关科室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不得提交决策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规范性文件实行律师和法制部门双重审核,有效避免法律风险。

3.主要领导主动督导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多次听取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情况汇报,及时给出意见建议。针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报告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存在的问题专题调度分析。对疑似规范性文件要求必须经法制办审核。2023年,委法制办落实主要领导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文件审查工作,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4份,将《关于朝阳区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

(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我委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既统筹分工、又相互配合,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作用,通过严把各项法律审查关口,不断优化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与机制,强化了涉法事项的事前防范与事中控制。一是共同参与重大决策讨论分析,坚持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信息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查机制,有效避免了法律风险。二是协助做好信访接待及答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前介入矛盾纠纷调处。三是由法律顾问代理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严谨细致分析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合法合理陈述答辩,案件的答辩、答复理由都得到了法庭和复议机关的支持,全年未出现败诉情况。四是服务于机关日常工作,对各科室在业务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涉法问题,法律顾问会及时给予解答、提供法律意见。五是开展律师“以案释法”活动,结合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实际案例,开展法治培训。

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4件,合同审查251件,代理行政复议1件,民事诉讼案件7件,重大疑难涉法问题研究论证1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2次;协助完成已申请公开答复13件,协助完成法院调查取证15件。

(七)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部门责任,结合日常工作,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在城市管理领域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结合二十大精神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纳入主要领导讲法、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并配发书籍,组织领导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结合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专题讲座、各党支部集体学习等方式,在机关广泛开展学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机关干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全面落实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要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推动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宪法》《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家安全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列入办公会会前学法计划,通过系统梳理解读,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是多措并举提升城市管理普法成效。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相伴”颁布3周年、“12·4”第十个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采取开展法制讲座,张贴宣传画、观看视频等方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户外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大众新媒体优势,扩大法治宣传优势和影响,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治宣传效果。结合生活垃圾管理、燃气管理、电力安全、广告管理等城市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问题,持续开展法律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十进”活动,营造政府、社会、市民共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如固废科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能源科组织朝阳电力公司在朝阳公园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宣传;公用科在朝阳公园、欢乐谷等人员密集地区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八)深化社会治理,打造法治建设特色品牌。

深入落实《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持续探索“门前三包”管理模式,在全市率先实现一网统管,促进环境秩序面貌持续向好;落实城市道路护栏规范设置,拆除护栏75.356公里;持续用好“朝阳群众管城市”监督管理平台,发动小巷管家,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开展环卫低速三四轮车专项治理,助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有序“退场”,目前更新环卫电动三轮车4398辆,数量全市第一;启动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治理三年(2023—2025年)行动,以“十无”“五好”“四有”为标准,对209条小巷“打包提升”,打造了武圣东路等一批精品街巷;完成1500个“骑沿井”整治,守护百姓脚下路。

(九)获市级以上部门表彰,评优评先情况。

2023年,我委荣获北京市交通安全工作部门联席会授予的市级交通安全成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荣获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授予的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样板单位称号。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我委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主任刘炳起同志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 号)、《朝阳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京朝办发[2021]4 号),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卓力将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一)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区委《关于全面推进朝阳区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认真对照《2023年朝阳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主要内容,坚持以身作则,在环境建设、接诉即办、安全生产等重要事务决策中,充分发挥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用法治思维推进各项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给予意见建议。

(二)将法治建设纳入城市管理的年度计划和总体计划。

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作为单位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委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引导将法治建设纳入朝阳区城市管理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党组书记引领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法律法规上走在前、作表率、树标杆,高效统筹做好城市运行和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四)坚持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开展法治讲座。

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树立和法治素养培育,坚持开展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2023年,我委分别于1月10日开展《党章》修正案学习。4月17日结合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会议精神北京市廉政工作会会议精神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4月25日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集中学习。8月21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主要领导强调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行政诉讼法》、垃圾分类、燃气等方面的专业法律法规,助力城管委法治建设落到实处。11月22日,党政主要领导在党组扩大会审议调度“12.4”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安排。

积极举办法治讲座活动,3月16日,党政主要领导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讲座,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相关部署。11月28日,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开展解读《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活动。

(五)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积极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

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院生效裁判及时签批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尊重并执行法院判决意见,按时落实裁判要求。对法院调查函件、意见建议书等文件也非常重视,重点问题专题调度,积极配合,及时函复。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明确规定涉诉案件由业务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出庭应诉,不得由工作人员代理,减少了行政案件败诉的可能。虽然2023年我委不涉及行政诉讼案件,但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仍多次强调,如涉及行政诉讼,务必通知本人出庭应诉。

(六)结合城市管理,打造法治建设特色品牌。

我委主要负责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创新。2023年,我委一手抓疫情后的全面复产复工、一手抓建党102周年庆典环境保障,全力打造法治建设特色品牌。例如:深入落实《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持续探索“门前三包”管理模式。全区普及使用朝阳区“门前三包”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台账“无纸化”;简化管理手段,规范了从“自查自治”到“巡查督治”再到“挂账整治”的工作链路,将个体自治转变为集体共治;完善奖惩机制,调动各责任单位对“门前三包”管理的积极性。

(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城市管理工作与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和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公示、听证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论证,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三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四是建立重大案件会商调度机制,党政第一责任人对涉及我委的重点信访事项、接诉即办等社会矛盾和民事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亲自调度,出谋划策。五是落实市、区各级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我委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各业务部门的决策事项,协助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信息公开等工作。六是调度督办相关科室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内容、公开时限、责任部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总体来看,我委法治建设工作持续向好,取到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是工学矛盾突出。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繁重,部分人员对法治学习及法治思维的运用重视程度不够,遇到工学矛盾时,重工轻学。

二是法治宣传培训局限性强。受没有法治经费影响,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单一,请进来,走出去,开拓视野,深耕细作明显不足。

三是依法行政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存在冲突。行政许可、

监管检查等行政行为的时限、频次要求,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相互掣肘,造成实操困难。

四、2024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利用读书班、专题学习、集中研讨、党支部学习等方式,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教育。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执法人员强化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用所学的法律知识积极的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中。

(三)积极发挥法制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让法律顾问更多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事前、事中参与力度,结合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继续开展“以案说法”系列讲座。

(四)拓宽发现问题机制。借助12345接诉即办热线电话,网上投诉、信访案件、聘请第三方检查等方式,拓宽发现问题机制,补齐短板,助力依法全面履职的有效开展。

(五)提升普法成效。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各类型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系统性。结合行业管理,持续开展“十进”活动。

(六)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加强与市区法制部门的沟通协调,按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做好行政执法平台、执法公示平台、普法平台等平台信息维护和数据填报等基础工作。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