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里屯街道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里屯街道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我街道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2023年朝阳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结合地区“领航三里、筑梦三里、荣耀三里”总体工作思路,以居民工作为基础,以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为重点,依法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地区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有效提升了我街道依法治理工作水平,现将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进一步规范工作职责,有效确保了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街道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相关部门汇报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主要对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制度、行政公开、法治教育和培训、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汇报,汇总汇报内容,确保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街道下一年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上一年度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向工委做专题报告。
2.完善工作机制,在地区“管理上”下功夫。街道进一步深化处级领导包社区、科级干部包道路、社区干部包楼院、社会单位包门前的工作体系;建立了月调度、周督查、现场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形成以“工委、办事处为核心,各职能部门为基础,居民群众为主体,社区单位共同参与”的依法治理新格局。通过党政群共商共治、居民议事厅等民主自治形式,保障了社区居民民主管理、当家作主的权利,提高了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确保各项事务的依法管理,使地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在地区“治理上”下功夫。随着疏解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我街道投入大量资源加大了对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组织城管、安监、食药等部门,加大了对施工工地、门前三包单位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游商、违反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及违反控烟条例等违法行为。综合执法队截至2023年12月12日,共立案1298起,罚款723100元,录入行政处罚检查单4157张,具体情况如下:通过一般行政处罚程序立案496起(行政处案件404起,不予行政处罚案件92起),罚款703700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立案401起,罚款430200元(生活垃圾分类立案87起,罚款180000元);市政管理方面,立案1起,罚款2000元;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立案37起,罚款0元;工商管理方面,立案6起,罚款2000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立案18起,罚款90500元;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立案12起,罚款140000元;停车管理方面,立案5起,罚款0元;卫生健康管理方面,处罚案件16起,罚款39000元。通过简易程序立案809起,罚款19400元。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面,警告594起,立案5起,罚款250元;工商管理方面,立案173起,罚款17300元;卫生健康管理方面,处罚案件38起,罚款1850元。综合执法工作中,我街道坚持法制机构人员列席工作会议、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重点整治任务律师到现场全程提供依法行政保障。
4.强化矛盾排查化解和重点人管控,在地区“稳定上”下功夫。在重大活动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0余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100%,成功率达98%以上;未发生一起重大恶性矛盾事件,无一起越级信访事件。地区重点人员无脱管、失控现象的发生,实现了重点人管控“0”指标。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依法决策,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要行政决策,包括规范性文件经过司法所及法律顾问进行审查。二是健全决策程序。完善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在主任办公会、工委会讨论前,对重大合同行为、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定街道行政性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发文程序,细化工作措施。三是强化决策评估。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采取跟踪调查、综合评估等科学方式,及时发现纠正、调整完善实践中反映的问题,提高决策质量,力争收到预期效果。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管理。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工作,做到“接得住、用得了、管得好”,进一步整合街道行政执法资源,探索街道行政执法协同工作模式,结合“吹哨报道”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能。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有效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执法记录仪的配置,要求执法人员正确熟练使用。从而促进行政执法职能全面依法正确履行,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提升。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开展行政争议排查化解工作,对当事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争取其对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二是加强信访调处和多元调解工作。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紧紧围绕“七有”“五性”要求,建立通报问题快速响应机制,推动为民办事常态化机制化,让群众家门口的事有人办、马上办、能办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我街道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创新载体,拓宽渠道,采取政务公开网站、户外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全年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普法大讲堂等活动30余场,发放法治宣传品3000余份,参加人数1200余人。通过系列活动开展,为辖区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会前学法制度,街道建立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3次;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4次,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相关决策部署内容。将依法行政内容纳入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举办了关于《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法条解析培训、新行政复议法宣讲等活动,对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提高了相关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了街道依法行政和地区法治建设发展。
二、2023年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街道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地区司法行政工作,将司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工委会专题研究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围绕街道制定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规定的内容,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一是领导亲自调度。听取法治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协调行政复议案件,涉诉民事案件及重大纠纷调解案件。二是整体规划布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总体规划。将“八五”普法工作作为街道重点任务推进,认真落实街道“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科室、各社区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开展普法活动。形成了领导总体抓,科室分别抓,社区落实抓的工作格局。三是依法依规决策。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要行政决策,包括规范性文件经过司法所及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健全决策程序,完善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在主任办公会、工委会讨论前,对重大合同行为、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定街道行政性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发文程序,细化工作措施。同时强化决策评估,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采取跟踪调查、综合评估等科学方式,及时发现纠正、调整完善实践中反映的问题,提高决策质量,力争收到预期效果。四是落实工作制度。街道建立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3次;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4次,包括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相关决策部署内容。进一步深化处级领导包社区、科级干部包道路、社区干部包楼院、社会单位包门前的工作体系;建立了月调度、周督查、现场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形成以“工委、办事处为核心,各职能部门为基础,居民群众为主体,社区单位共同参与”的依法治理新格局。通过党政群共商共治、居民议事厅等民主自治形式,保障了社区居民民主管理、当家作主的权利,提高了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确保各项事务的依法管理,使地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五是增强法治信仰。发扬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履行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街道在审行政诉讼案件3件,正在等待排庭中,提前安排部署,确保负责人按照要求出庭应诉。
(二)夯实工作基础,打好地区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加强法治机构建设。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司法所职能不弱、人员不减、资源不少,为推进地区司法行政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街道统筹内部资源,重新布局,保证司法所办公用房达到标准平米。二是落实领导学法制度。街道领导班子建立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开展专题学法活动,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集中学法的时间和内容,保证学法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纲要、新颁布法律法规,进一步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三是做好法治基础工作。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社区法律服务室开展法律咨询,并定期开展社区普法大讲堂活动,服务群众420余人次。切实解决矫正帮教对象困难,预防极端个人行为。开展服刑人员家属视频会见,落实亲情帮教。地区50名“两类”人员,帮教率达100%。地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6次,化解民间纠纷75件,配合12345解决市民诉求。为地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及为民办实事提供法治支撑。
(三)完善法治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审核
司法所紧紧围绕街道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结合地区实际需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牵头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十余项依法行政制度。按照《北京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要求,司法所作为街道办事处法制机构,积极履行职责,参与地区依法治理、疏解整治、接诉即办等重点难点任务,通过法制审核、意见建议、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等多种方式为行政执法工作保驾护航。2023年审核一般处罚案件532件,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法制审核431件,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8件,合同文件审核198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600余条。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街道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创新载体,拓宽渠道,采取政务公开网站、户外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广泛开展对外宣传。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知识产权日”、“国家安全日”、“禁毒日”等重大活动、节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现场咨询服务、资料发放、法律宣传等活动,积极营造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二是提供法律服务。街道法律顾问,每月在街道司法所开展法律咨询日。律师定期到社区为居民义务法律咨询,围绕居委会公共管理和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开展特色普法工作。结合地区特点和普法对象需求,开展金融理财普法宣传以及预防老年人诈骗为主线的活动;联合市检察院三分院企业合规性普法讲座;丰富宣传形式开展观看普法电影、法治文艺汇演活动。通过特色活动开展,为辖区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优化营商环境,树立法治特色品牌
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法治保障服务职能,引领各部门、各社区在深入破解制约街道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题上锐意进取、积极开拓,推动思路、方法手段、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打造法治保障工作品牌,持续优化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一是发挥党政群共商共治作用。党政群共商共治方面,逐步建立健全了“宣传、巡查、监督、参与和评议”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完善了社区和街道两个层面议事规则,调整充实居民议事厅代表,聘请法律咨询服务专家,对社区议事代表进行议事规则培训。建立了常态化的问政工作机制和平台。邀请地区人大代表监督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反馈监督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二是环境治理持续高效。着力整治提升商圈周边环境,打造雅秀东路、西路等“精品街”。完成工体北路与三里屯路交叉口改造升级工程,打通南三里屯中街断头路;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地区交通环境进一步优化,得到媒体、网络大V一致点赞好评。创建“1+4+N”模式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严厉打击开墙打洞、占道经营、黑车揽客、施工扬尘等环境问题。圆满完成中央、北京市两级环保督察及全国文明城区检查验收等工作。三是打造三里屯街道“长虹商圈律益同心荟”公益法律服务联盟。打造“党建+公益”律所联盟服务体系,推选联盟会长、副会长单位,同时组建法律专业服务分队,为每个社区或商务楼宇配备1支服务分队,每支分队由2名以上律师和1名商圈专职党务工作者共同组成,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服务行动。充分调动地区各律师事务,通过上门宣传、个别咨询、普法讲座等方式向有需要的群体发放法律服务“便民服务卡”,积极为地区企业职工、社区居民等群体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开展法宣活动。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较去年有所增加,对于行政争议的预防化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水平还要进一步提升。
二是合同审查中发现存在合同主体信息不全、约定不明确、权利义务不利于我方、合同文书不规范、违约责任不明确、约定管辖不利于我方等问题。
三是执法案卷存在材料不完备、文书不规范的问题,公示执法信息存在内容不规范问题。
四、2024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对照街道“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搞好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地区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地区干部、群众学法用法、遵纪守法意识。
二是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深化“诉调对接”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做好社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借助律师、法官等专业力量解决地区重点难点矛盾纠纷。
三是推进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按照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要求,不断规范社区法治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巩固已取得的法治示范社区成果,推进其他社区向法治示范社区标准看齐。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发挥执法队案件承办岗、内部审核岗作用,提高司法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质量,加强负责具体办案工作和审核把关、规范指导。进一步深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政府法制工作力度,指导、监督街道法律顾问履行工作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里屯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撰写人:董刚 电话:84751381
2023年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里屯街道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