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平房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根据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与督查工作规定》《2022年朝阳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地区主要任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融入法治建设发展大局,在全地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有效推进地区法治建设。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强化内部提升,增强法治政府建设“驱动力”
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建立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三资管理”依法决策机制运行良好。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加强集体三资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平房乡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的意见(试行)》,完善监督机构和运行机制,明确集体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及资产资源出租的决策议事流程。确保乡村各经济活动规范有序、议事制度健全合理、集体资产安全完整。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公文起草、审签、校核、印制和分发、归档制度不断健全。加强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统一登记、统一编号,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经乡党委、政府研究讨论,法律顾问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领导干部请假报备制度、值班制度、印章使用程序等规章制度建设,形成了“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靠制度规范运转”的良好工作格局。
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落实预决算公开制度。建立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决算体系,规范预算决算编制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加强预算、决算对比,尤其是“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等的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的增减幅对比,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以内控制度建设为契机,严格规范财政收支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市、区财政要求落实预决算公开制度,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并永久保留。确保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督促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通过乡长办公会、民主生活会等平台,与班子其他成员共同学习,强化班子成员德、能、勤、绩的考察,督促依法行政水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配合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年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次,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1次。
(二)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形成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指导地区综合执法队依法公示、记录、行使行政执法权。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工作。行政执法信息制作、采集、报送实行科室负责制,确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定时报送。执法信息审核经执法科室、司法所、保密工作领导把关,重大、敏感信息均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批。
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运行。根据区司法局、区城管局下发的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确保行政强制等重大行政执法工作合法、高效推进。
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权下放街乡后,我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保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人员在岗在位,提升法制人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执法经费足额拨付。
严肃执法人员管理考核干部。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设置执法人员考核指标体系,对城管大队、规划科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考核。行政执法人员1人,一次性通过执法考试并参与行政执法。开展法规业务培训12次,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制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以执法队自查与法制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2022年,共开展案卷评查3次,案卷自评12次、自查161次。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康达律师事务所均参与我乡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其中,恒都律师事务所是政府法律顾问,负责审核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等法律事务的参与处理;康达律师事务所代理行政复议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协助处理要求履责答复、业主委员会成立及活动的指导与监督等事项。
2022年,法律顾问合同合法性审查467件,参与谈判或出具法律意见书12件次,解答法律咨询13件次,代理民事案件3件;代理复议案件3件,出具答复意见、开展专题培训9次。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
创新社会治理思路,打造以“曹姐调解室”为带头的高素质人民调解队伍。司法所、信访办等多部门联合,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打造以曹俊英为带头人的调解工作室“曹姐调解室”,与平房地区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官工作站”共同构成“两站一室”。调解室吸纳专职律师、退休法官、行业管理部门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组成了一支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扎实的法律基础、有较强凝聚力和影响力的调解队伍。调解室坚持“有温度、有准度、有速度、有法度、透明度、有高度”的“六度”原则,将“情、理、法”相结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室成立以来,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化解矛盾387件,矛盾化解率96.8%。2022年平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当选为2018-2022年度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平房法律小剧场,成为朝阳区优秀普法品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打造地区普法品牌,平房法律小剧场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通过自编自导自演身边的法律故事,将法治宣传与艺术相结合,通过舞台话剧的表现形式,让群众演员自编自导自演身边的真实的法律故事,实现双向式、互动式的参与式普法学习,让多年龄段、多层面的群众直接参与到普法宣传活动当中。2022年平房法律小剧场继续学习宣传《民法典》、结合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作普法话剧《“家长里短”明白人》,以此推动我地区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不断增进农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因行政执法权下放后,以街乡为主体的执法权继续增加,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业务能力亟待提高。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了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在理论中心组、党委会上学法用法。年内,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4次,乡长办公会会前学法4次,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本、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宪法》《民法典》等内容;举办了《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线上专题讲座。三月份乡党委负责人专题听取了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坚持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严格落实依法依规决策,完善法律专家咨询制度
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保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三)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一把手、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四)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乡党委继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平房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列明全年11方面重点任务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探索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得到显著提升。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乡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开展“第一种形态”约谈16人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1份。
持之以恒开展节日纠“四风”树新风,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4次,开展全乡干部警示教育大会1次。以“四不两直”形式对相关部门、村、社区、直属单位开展节日“四风”监督检查,对公车使用管理、值班值守、出京报备、请销假情况,对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公款消费、公款购买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禁发生节日“四风”问题。严格监督各项政策制定执行落实。继续强化监督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全乡干部离京报备、休假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执行做到实处。结合区、乡关于集体车辆使用管理指导意见对全乡集体车辆开展监督,督促制度落实。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对封管控区服务保障、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小区卡口、居家隔离管控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细化方案,健全机制。
(五)畅通人大监督渠道,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
统筹推进完善民主协商制度,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组织人大代表学习法律法规,带动、引导全乡人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大行使权力。年内,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征求居民群众意见建议座谈谈话235人次。
(六)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领导干部带头,严守党纪、恪守国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主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定落实普法规划,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深入贯彻实施平房地区“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质,加快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公民形成良好法治习惯和法治信仰,平房地区工委紧紧围绕“法治朝阳”目标,以“法律十进”活动为载体和抓手,广泛开展各类主体宣传活动,持续发挥普法品牌“平房法律小剧场”的宣传优势,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心入脑,润心育人。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继续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继续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3.依法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充实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到执法一线和法制部门,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4.继续做好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