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治政府建设

区住建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3-31 11:13 来源:区住建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以来,区住建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具体情况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朝阳区住建委按照市区的统一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各级要求,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不断推进施工许可审批制度改革。

(1)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报要件从13项逐步精简为4项,审批时限从8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了“一次都不用跑”的目标。2020年1月起,对9类施工许可变更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简化了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

(2)从2019年12月5日起,对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原为30万元以下)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筑工程,无需办理施工许可,不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监督;对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范围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施工过程中仅开展一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并简化验收程序,实施联合验收。

(3)从2020 年10月9日起,对社会投资低风险小型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了社会投资低风险小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即时办理。

2.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我委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标准化梳理和持续优化,已全部录入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系统中。将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咨询途径、申报途径、办理形式、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监督途径、收费依据及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进程查询等在“首都之窗”予以公开,我委严格按照事项办理时限、标准进行办理,履行政务服务职能。

我委所有驻厅办理事项已按照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统一要求,实现一窗通办。将原来负责审批的人员,全部从前台转到后台,集中精力开展审批工作,窗口人员统一由政务服务管理局派驻。整合了窗口资源,提升了服务品质。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 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我委重大决策按照党组、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执行,未有以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的现象。严格履行主要领导“三不直接分管”制度,只监管不分管,杜绝“一言堂”,切实做到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

2.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未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明知决策错误,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实施决策,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恶劣影响的行为追究决策过错责任。

3.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情况

我委聘请的法律顾问团队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审核、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了我委依法行政的工作进程,体现了政府法律顾问的价值和特殊性。凡是报请委办公会审议涉及法律问题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事项或明确要求法制审核的事项等,均要求履行合法性审查流程,并邀请我委法律顾问单位参与,并提出法律咨询意见,使我委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更加民主化、法治化。2020年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查文件及合同共40起,有效避免了法律风险。法律顾问在我委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为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优化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我委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于2019年6月组建了统一的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大队三定方案及人员编制在抓紧落实中。在充实执法力量的同时,我们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充分调动积极性,确保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0年初我委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示了我委机构职能、与执法主体相关的办公信息、权责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等,并实行动态调整。将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执法检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对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委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5月30日印发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以及市住建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京建发〔2019〕30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委自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承接消防验收和备案工作。2020年1月,我委从事消防验收和备案的工作人员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执法人员在消防验收工作中全程摄录,记录执法情况,并将执法视频作为工作资料保存,形成了消防验收文字记录、音频记录、记录归档的资料闭环,保证了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性,满足了执法过程留痕的工作要求。

(3)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朝阳区住建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在涉及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做出决定前,需经法制部门对拟做出的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情节复杂或者重大的行政执法决定由我委相关负责人审查后,上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2020年进行法制审核21起,规范了我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4)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我委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执法检查和实施处罚时,一旦发现违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5)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我委按照《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做到公平公正处罚。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特点,实行执法检查(执法组)、处罚审批(科级、处级领导)、实施处罚(执法组)职权分离,为规范管理执法行为、约束自由裁量权提供机制保障。我委将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录入到市住建委执法平台,实现了网上执法办案和全过程留痕。

(6)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重点工程、招投标、执法、行政审批许可等环节进行了督办和细化,进一步提升遵规守纪意识,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

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为全力推进朝阳区建设工程复工复产工作,我委按照“六保”、“六稳”的整体工作要求,坚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统筹推进,加大建材和劳动力协调保障力度,有效推进朝阳区建设工程复工复产。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为高质量办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工作,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委始终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求真务实、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重点,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责任到人,进一步巩固完善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长效机制。

2020年,我委共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22件(主办15件,会办7件),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会办3件)。政协委员提案12个(主办7件,会办5件);所有建议、提案的办理报告已经取得代表、委员签字同意,已全部提交办理报告。

2.加强审计监督

为强化审计监督,不断加大审计对审计问题的整改力度,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委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堵塞漏洞。

3.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以专栏的形式,及时对外发布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生产、工程建设、行政处罚数据、行政许可数据等重点领域相关信息,全年公开信息192条。

2020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4件,当面申请51件,邮寄申请45件,电子邮箱申请28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我委建立了《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委领导在接到应诉通知或诉状副本后,亲自过问,指定专人负责,并积极参与诉讼活动。对于法院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的,委托工作人员进行了出庭应诉。2020年共接到行政诉讼7件,党组成员(副主任)出庭1次,其中5件已审结,另2件在审理过程中,我委尊重并执行生效判决。

行政复议案件5件,办结3件,其中2件不予受理,1件要求我委重新答复;另外2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2.加强信访和多元调解工作

(1) 2020年,法制信访科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的大局,强化信访制度的落实,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源头访治理,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办理群众的信访事项,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纠纷,着力降低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全年我委接收来信35件,接待群众来电175次,接待群众来访82次,目前处理完毕251次;签收网上诉求181件,目前处理完毕173件。

(2)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为充分发挥我委的行政机关调解作用,履行调解职能,减少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行政管理环境,我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特定矛盾纠纷进行调解,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各项任务,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

3.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城乡建设领域形成浓厚法治氛围。完善《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法过程中积极宣传政策法规,不断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严抓各项目开复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的规定,保证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全面推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升工人安全防护意识。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重视法治思维养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一要牢固树立法治信念。我委要求党员干部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怀有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并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2.加强法治学习培训。 2020年党组开展中心组学习交流12次。主任办公会前学法4次,内容为《行政处罚法》、《档案法》、《民法典》《朝阳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通过学习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组织执法科室参加区司法局开展的依法行政工作培训会,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保证执法的合法性、准确性。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我委进一步完善了《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学法制度》,从而强化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引导和规范全委行政行为。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经过多年工作实践,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但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还需进一步强化,针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可能涉诉的行政行为,还需要高度重视,加强与申请人沟通,避免出现应诉行为;

2.执法人员法律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提高,对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运用研究不够、方法不多。

3.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与落实“三项制度”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在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2020年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调整机构设置,强化组织领导

结合机构改革契机和新形势要求,我委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法制科室力量,明确法制科室和执法科室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衔接机制,积极做好依法行政职能衔接工作。

(二)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

我委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并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

(三)研究重大问题,注重整体谋划

制定《朝阳区住建委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及《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从责任分工、政治纪律、党群关系、廉洁自律、监督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促进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加强纪律教育,让工作作风与生活作风严起来。

(四)严格源头规范,推进依法决策

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会及主任办公会议题,2020年共听取汇报12次,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

(五)强化内外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为了防止和纠正执法上的偏差,杜绝执法不作为和选择性执法问题,我委实行委内、科内两级监督模式。我委专门设置有法制、纪检、督查等内部监督机构,负责案件的法制审核、复议诉讼和监督检查等。我委执法人员积极履责,把好事实、证据、程序、定性、适用法律等各道关口。

(六)加强监督考核

我委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重点督察事项,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改进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

按照朝阳区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信访工作组《朝阳区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办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委第一时间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共接办涉及我委相关业务信访案件23件,经过协调组织,2020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办理任务顺利圆满完成。

四、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 继续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结合朝阳住建委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好实施纲要。

2.用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优势,使其在我委依法行政、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智力资源作用,提高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和水平。

3.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北京市重要文件要求,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科技化、效能化水平。

4. 积极开阔普法新思路,提升法治宣传实效。进一步完善建设领域普法工作机制,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提升法治宣传实效,打开建设领域普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