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京街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的关键之年。望京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体要求,严格对照《朝阳区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现将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选定辖区70家重点企业,按照“一企业一团队”组建配备由处级领导任服务专员,属地楼主为日常联系人的服务管家的团队,集中开展走访问需,签订会商备忘录,建立“服务包”企业“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做好服务保障和服务诉求事项办理,形成服务企业与经济贡献相互促进格局。二是贯彻执行《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促进提升执法人员分类分级执法意识和规范执法意识,通过对执法事项分级、执法对象的分类依法实施差异化执法,推行“综合查一次”和联合检查,减少对同一企业非必要的单项执法检查和多头执法。三是制定《望京街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全面推行新《行政处罚法》规定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望京为民服务大厅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在优化服务环境和服务效能上下功夫。一是对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以及设施完善,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以及无障碍坡道并加装了扶手,最大限度保证了使用安全,为残疾人提供便利。二是在产业聚集的区域选取方恒购物中心设置临时税收代征点,为企业节约办事成本;在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的同时,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相结合,推进线上与线下深度融合,精简承办环节,提高办理时效。
3.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建立以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载体,以村居法律顾问为基础的覆盖全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和便捷化。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在国风、宝星、夏都雅园三个新建社区建成法律服务工作站,25个社区全部配备村居法律顾问提供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实现站点和业务全覆盖。二是整合辖区高校、律所、法院法律资源,积极推进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进一步壮大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三是法律援助“降槛扩面”,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作为重点保障对象,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朝阳区“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望京街道“八五”普法规划、2021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扎实推进法治宣传工作。一是把普法工作融入到执法的全过程,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做到精准普法。二是坚持机关内部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会前学法成为常态;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围绕《行政处罚法》、《社区矫正法》、《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组织法治讲座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借助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普法大讲堂”等活动,增强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全年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开展宣传活动90余场次。
5.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以社会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导向,构建党建引领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一是深化党政群共商共治,推动居民议事厅全覆盖,建立“集、议、办、督、评”五步议事流程,广泛开展“居民提案”和“金点子”征集活动,常态化协商处理社区公共事务,切实激发居民自治活力。二是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实施“社区创享计划”,深度挖掘居民需求,构建社区、伙伴机构、居民间互相理解、巧妙融合、同心协力的良性互动体系。三是严肃社区“两委”换届纪律,严格选举流程,通过法定程序选优配强两委班子,建好建强基层治理头雁队伍,引导居民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修订居民公约,将法治元素注入居民公约等自治制度中。四是加快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选取花家地西里社区作为首批申报创建社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机制
随着社会转型期利益诉求多元化,重大行政决策涉及资源、利益的调整和分配,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机制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环。望京街道通过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实践积极探索,制度框架基本搭建、运行机制和操作流程基本建立,决策质量和执行力得到提升。
1.推进决策法治化思维和实践探索。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街道工委、办事处先后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工委会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制度》、《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二是明确决策事项。经广泛征集和会议审议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包括关系辖区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地区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年度财务预算等10个事项。三是严格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严格会前酝酿、意见征集、会中研讨各个环节,通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酝酿准备,经会议审议讨论做出决策,全年共召开工委会49次、主任办公会27次,研究各项议题966个。
2.提高决策质量,筑牢法律“防火墙”。一是组建专业队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依靠专业力量提高决策质量。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以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体,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中长期发展工作规划计划、重大政府合同、专项资金使用进行重点审查,充分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助手的作用,全年经法律顾问协助各科室审查各类合同共计630件,出具修改意见书474份。三是扩大公众参与。针对望京西路与阜通西大街路口改造、大望京绿色步道等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议事协商会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3.强化监督问责,推动决策落地。一是强化监督执行。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决策制度第一责任人,街道纪工委对执行重大决策相关制度进行跟踪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街道综合办负责督办决策执行,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对决策予以公示,自己接受群众监督,着力避免“重决策、轻落实”问题。二是严肃问责考核。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化情况纳入单位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考评结果与目标绩效挂钩,集体决策违法法律法规、规定,违背集体决策规则、程序、纪律要求,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追究。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街道职权清单,捋顺行政执法机制,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助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畅通街道与职权下放部门的沟通渠道,完善案件移送和吹哨报到机制,积极参加司法局和原职权部门组织的业务指导和专题培训,提升司法所和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
2.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全面严格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官网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权责清单、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自由裁量基准、执法检查和处罚结果等;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通过纸质文书记载与摄像照相动态留存互补,推动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 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制定本街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全年经集体讨论作出处罚决定11件,作出强制决定2件。二是定期开展案卷审核评查,建立法制审核、日常自查、月度抽查的检查机制,邀请法律顾问律师为执法案卷的制作、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出示作出指导和提供法律意见,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提高案卷质量。
3.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成本年度街道A类岗执法岗位设置,做好退休人员和调离执法岗位人员的岗位核减、执法资格管理和执法执法证件回收工作。二是配合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对事业编制人员保留其执法资格,不予换证,完成统一换证28人。三是做好新录用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2021年参加执法资格考试4人,考试通过4人,考试通过率100%。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1.自觉内外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的监督,完善政府内部监督,畅通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把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以纪委、人大为主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对违法案件的处理,推进廉政执法建设。
2.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一是依托政务服务网,切实做好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权力清单事项的全面公开和及时更新工作。二是着重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和完善内部办理、对外答复机制,在答复文书中明确法律救济途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一是定期督导社区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解、不激化、不反复,对南湖三项拆迁等矛盾风险点加强关注,防止出现因民事矛盾纠纷处置不及时不到位引发个人事件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街道共排查矛盾纠纷200余次,全年调解各类纠纷954件,调解成功951件,成功率99.7%。二是形成了一套依法调处、律师适时介入的化解重大涉法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法,即了解矛盾纠纷后,先进行法律分析,再分析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对主要问题不涉及法律纠纷的由法律顾问提出调处工作注意事项,避免调处过程中出现不当的行政行为;对主要问题涉及法律重大矛盾纠纷的,成立专项工作组,律师全程参与,提出法律建议和调处工作建议。三是注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作用,利用“无讼朝阳”调处纠纷,妥善处理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发挥多元调解优势。让整个街道、所有成员单位都致力于依法化解矛盾。
2.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复议工作。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律师参与代理工作,加强行政应诉答辩力量,提高案件办理的专业性和时效性,确保出庭应诉、答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截至目前,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起、复议案件3起,上述案件无迟延提交答辩、贻误出庭现象,均取得胜诉和维持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二、工作亮点及成效
望京街道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开展针对性纠纷化解机制的探索。针对物业管理类“12345”热线诉求占街道诉求总量较高的问题,望京街道推进小区物管会的设立,与望京物业服务企业联盟一同发挥作用,促进物业企业与社区党委通力合作,通过建立健全诉求直派、考评督导、物业服务联席台等机制,使物业服务真正做到主动服务,快速响应。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充分发挥望京小街时尚消费新地标的品牌辐射效应,积极开展“普法进网红打卡地”活动,将宪法宣传与辖区热门网红地望京小街相结合,利用网红打卡地的位置特点与人员密度,增强普法宣传的辐射面。三是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和法治政府示范项目创建。将街道办事处“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工委会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会制度及运行机制进行梳理、提炼,形成《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机制》进行法治政府示范项目申报,统筹选取花家地西里社区进行市级民主示范社区申报,并成功获批,借助示范创建和申报,培优选先,认真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的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律师参与代理工作,加强行政应诉答辩力量,提高案件办理的专业性和时效性,确保复议答复和出庭应诉质效,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审议、合同审查、重大行政执法等方面的顾问作用;此外,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联动协调机制,倒逼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促进地区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五是行政效能得到了提升。依法行政成效显著,年初确定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都得到了有效落实,各社区治安环境、居住环境、人文环境等都有了很大的改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项建设协调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根据《朝阳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细则》要求,街道主要领导充分发挥“领头雁”示范带动作用,强化“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发挥街道工委在推进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街道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双组长的街道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听取了2020年本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并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2021年度工作计划及“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二是注重学习引领,当好学法守法的表率。建立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行政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全年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大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学法活动,组织开展《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法制专题讲座2次。三是全面从严治党,狠抓执纪问责。研究制定《望京街道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加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决策。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依规决策,落实重大决策“五步法”,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执行。
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望京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一些方面仍存在不足: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不均衡。街道和社区资源配备不均衡,在接触群众最多的社区工作室,法律服务相对薄弱。二是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知晓率不高。相对于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更方便快捷,但实际工作中,两个平台的受众率低于实体平台。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升。除村居法律顾问外,工作人员多为司法所和社区工作人员,缺乏职业性、专业性。
(二)基层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法治思维、法治意识仍需增强。部分执法人员对职权下放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知不到位,对执法工作存在定势思维,对新法规、新职权、新的执法方式和执法理念学习不够深入,存在靠经验、吃老本现象。二是工作能力有待提升。在执法实践中,执法领域仍偏重城市管理领域,400多项职权中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水务等领域的职权履行率不高,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不足80%。三是执法力量和法治保障需进一步加强。职权下放后,街道执法工作量有增无减,现有执法力量完成工作任务力不从心,执法队员年龄结构老化,断层严重,法制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素养有待提升,对执法的监督指导作用发挥不足。
五、2022年工作思路
望京街道将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街全过程。围绕以下五个面继续下功夫:一是在科学民主决策上下功夫;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按照议事规则研究决策,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在行政执法监督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约谈室和执法记录仪的作用,完善执法记录行为规范、执法记录内容管理和使用,进一步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把牢“法制关口”。三是在构建“大调解”机制上下功夫;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法治联盟的作用,积极探索实践新时代“枫桥司法所”建设,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统筹司法员、警员、信访调处员、律师调解员、法官等人才队伍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从源头上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四是在建立权责统一上下功夫;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纪律和能力建设,提升队伍整体执法能。五是在制度规范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等制度,同时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定期组织政风行风整顿,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廉洁自律承诺制,加强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打造廉洁阳光政务。六是在树牢法治观念上下功夫。通过示范创建提升普法宣传的多样性,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以文明执法力促深度普法,以广泛普法力促文明执法,做到文明执法与广泛普法实施推进同步、效果提升同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望京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