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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1-06 11:03 来源:区房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与督察工作规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任务分解方案》《朝阳区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提出的任务目标和要求,以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作为我局工作的指导思想,完善我局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行政执法是我局全面性的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提高我局的依法行政水平。现根据市、区两级司法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2021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政府职能

1.对标对表,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和措施。区房管局紧紧围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北京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化只进“一扇门”改革,推进“满意度”工作改革。落实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平台,完整采集、实时报送相关数据,落实差评整改情况在线反馈,并加强评价数据分析、结果公示和考核运用。接受公众参与的政务服务评价,通过评价监督规范政务服务行为,通过定期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全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政务服务改革的重要性。制定了《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细化任务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政务服务工作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配套改革举措,切实在人、财、物等方面全力保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确保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满意度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采取事项委托办理模式审核事项。按照“放管服”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将我局非住宅租赁备案、现房销售开发企业资质延期、现房销售机构和人员备案、房地产实测绘备案等部分事项委托审核科及大厅窗口予以审核办理,在此期间业务科室梳理上述事项的办事流程及审核要点,并对窗口人员进行相应培训,实现受理、审批、办结一站式服务,确保审批行为的规范性、准确性,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增强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施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重要性。区房管局落实了领导责任制,主管副局长亲自抓,切实把贯彻施行《条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在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贯彻施行《条例》,把施行《条例》作为长期性、经常性、持久性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紧。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增强施行《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了。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局内集中学习。利用局中心组学习日,开展《条例》学习。二是开展集中宣传。利用宪法宣传日、会议等有利契机,集中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三是举办分类分块宣传。抓好本部门对《条例》宣传学习。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整合资源,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报道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4.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自收到市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以来,我局建立朝阳区房屋管理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任务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研判涉及事中事后监管的重大疑难问题。由我单位党委书记局长吴熙盛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以加强领导干部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认识程度,并下设事中事后监管办公室,由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职责的各业务科室科长担任办公室委员,以便后续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开展。

2021年5月,为完善我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制度,结合房管系统实际,制定《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发至我局各单位并贯彻执行,并按照方案要求各相关科室单位按时上报审批、许可、备案工作情况,月度事中事后检查计划、检查情况、及下一月度计划安排情况等内容。随即对我局行政检查职权再次梳理,确认了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经营秩序、对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使用的监督、对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督管理及资质的检查等几大类随机抽查事项。通过使用市住建委随机抽查管理系统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实施记录具体抽查情况,汇总分析随机抽查结果并通过我局的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做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同时,定期对业务科室的抽查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对抽查情况汇总,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规范我局各项规章制度。为完善我局内部相关规章制度,今年我局重点抓好制度规范工作。制定了《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重新修订了《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司法查询、履责申请及违法查处申请事项转办工作暂行办法》、《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等多项内部制度,梳理规范了房屋征收、住房保障、行业监管、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信访维稳等多方面的工作机制和审批流程。通过制度保障、完善机制的方式破解房管领域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

2.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我局坚持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内部管理机制,每年均对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对不符合新形式、新要求的制度予以调整,并进行重新修订。今年按照市住建委及区政府审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对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内部制度进行梳理。

(三)扎实推进我局法律顾问工作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多年来一直负责我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代理应诉工作、法律咨询工作及重大事项法制审核的配合性工作。

1.积极参与代理应诉工作。今年我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呈现出类型多样化的特点,案件集中在公房租赁、房屋征收、履行法定职责及合同纠纷(民事)类型上,其余为行政赔偿、政府信息公开及房屋拆迁等类型的案件。截至11月25日,法制科共收办行政复议、各类诉讼案件共102件,其中公房租赁及房改售房类案件18件,房屋征收拆迁类案件24件,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29件,住房保障类案件2件,商品房买卖类7件,商品房租赁类3件,物业管理类7件,民事纠纷类7件,行政处罚2件,其他3件,上述案件全部由法律顾问单位负责代理应诉,在应诉过程中顾问单位认真履责,没有出现超期答辩、无故缺席庭审等情况。

另一方面做好我局领导出庭应诉工作,根据我局工作安排及相关科室业务要求,相继安排局领导出庭应诉,目前已完成三次局领导出庭应诉工作,其一,即2021年7月14日,原告郭某诉被告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存在案件在北京市朝阳法院进行开庭。局领导与我局法律顾问出庭应诉。此案为2件案件合并开庭。现三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其二,即2021年8月4日,原告葛某诉被告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撤销原告购买限价商品房资格案件进行线上开庭。局领导与我局法律顾问出庭应诉。现三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的判决。

2.配合完成合法性审查及法律文书回复工作。顾问单位认真完成合法性审查及相关法律文书回复工。今年配合局法制科草拟、审核的法律文书共361份,涉及人事科、财务科、工程设备中心、网络中心、房管中心、综管中心、交易中心、征收补偿科、办公室等10个部门,包含我局内部日常办公、维护等合同的法律条款审核,我局直管公房的公房承租及使用审核,我局内部文件、报告、统计条款审核等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善行政简易处罚程序。针对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内容,结合我局实际,对照涉及我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内容,制定《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工作意见》(试行)。其工作意见细化裁量基准内容中的违法情形,明确了违法情形认定的标准,使执法人员更明确、清晰的对当事人进行违法事实的认定,给予相应的处罚依据和标准。此次行政处罚裁量内容细化的意义在于提高我局的执法效率,规范我局的执法行为,以扩大行政执法职权覆盖率。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梳理我局行政处罚事项,筛选出适用简易处罚的处罚事项。针对我局适用简易处罚事项的罚则,完善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并制作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确保行政简易处罚依法、规范开展。此次完善行政简易处罚程序的意义在于提升我局的行政处罚效率,保障全年执法任务按时高效地完成。

2.严格公正执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始终保持“秉公执法,服务为民”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执法工作,主要针对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普通地下室等方面进行重点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朝阳区房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朝阳区房管局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制度》等各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执法管理水平,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案件查办质量,截止执法大队共立案134起,执法检查608次,出动执法人员1790人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35份,作出行政处罚179起,罚款211.3406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0.855984万元,罚没款项共计322.196612万元。其中,一般程序处罚116起,罚款211.2706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0.855984万元;简易处罚65起,处以警告64起,处以罚款1起,罚款0.07万元;不予行政处罚53起,撤案143起。

3.落实行政执法程序,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按照《行政处罚法》及《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分别召开了三次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其一,就北京林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西里小区四期居住小区停车收费价格案件举行了听证会,其二,北京强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利用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案举行了听证会,其三,就孔某君未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出租住房案举行了听证会,听证程序合法有效。听证会的召开既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又实现了行政执法决策的透明化,同时对执法人员及案件相对人都起到了宣传、执行行政处罚条款的深度认识的作用,并充分听取处罚相对人的陈述意见,确保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为规范我局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工作,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0号)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朝政办发〔2012〕41号)的有关要求,重新修订了《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并严格执行,凡是报请党委会或局办公会审议法律问题的事项;涉及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征收、拆迁、重大执法决定等事项;文件明确要求法制审核的事项等,均要求履行合法性审查流程,并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单位的专业律师参与,对重大决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使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更加民主化、法治化。并按要求开展关于开展与外伤投资法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重新修订《朝阳区房屋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并按照规定的相关要求,法制科协同办公室审核信息公开答复意见及公开属性,对部分难以明确答复或情况特殊的公开申请事项,会同局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进行研讨、交流,并提出意见。截至11月底我局共答复信息公开302件。

(七)做好全局法治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新行政处罚法培训学习。我局于2021年4月25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学习。本次培训采取机关业务科室集中培训。通过本次培训大家对于新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以及新行政处罚法涉及修改及增加的新内容、新规定都有了初步了解和认识。同时购买《行政处罚法》宣传读本和《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多种形式学习贯彻新行政处罚法的实施。

二是组织开展《民法典》讲座培训。2021年8月24日,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点法条讲解专题培训,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律师到场讲解。通过培训,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理解,不断增强新法适用能力,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有效利用《民法典》相关法条,持续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带头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组织开展《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普法宣传工作。根据全区关于开展《条例》普法宣传的通知要求,我局拟定了《朝阳房管局普法宣传落实方案》。拟围绕《条例》,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普法宣传。第一,组织开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条例》学习教育。第二,是在全局范围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教育。一是组织全局中层干部集中学习。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围绕《条例》,结合本科室、本部门业务,开展集中培训学习(具体培训形式另行通知);二是各科室、各部门围绕《条例》,结合日常工作自行组织学习;第三,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结合本部门、本科室相关业务,深入街乡或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

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我局以“3.15”号和“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参与法制宣传活动,3月15日,我局与三里屯街道办事处密切合作,在世茂工三广场举行了“3.15”法治宣传活动,在宣传现场,围绕老百姓关心、关注的消费热点问题,特别是网络购物、权益诉讼以及惩罚性赔偿等有关消费者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现场普及和宣传,倡导科学理性消费,引导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践行绿色无消费,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

12月3日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在三里屯太古里西区广场参加了朝阳区司法局和三里屯街道共同举办的“国家宪法日”网红打卡日揭牌仪式暨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了涉及房屋安全、房屋租赁、市场销售、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宣传资料。与此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有关通知精神,将我局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有效利用区司法局下发的相关宪法及冬奥会电子宣传挂图和视频宣传资料,并购买《宪法》宣传挂图10余套,购买《宪法》单行读本300本,在全局范围内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暨冬奥会法治宣传活动。2021年12月1日至12月6日组织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张贴《宪法》宣传挂图,播放冬奥会电子挂图及宪法挂图、视频以及相关宣传口号予以普及宣传。

2021年5月我局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为期4天共5场的房屋租赁政策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对下一步群租房治理工作将起到积极良好的推动作用,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定期地开展类似的宣传活动,从而加大宣传范围,提高百姓政策认知,降低群众受骗几率,多层面净化市场,建立良好的租赁环境,更好地提高百姓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2021年我局重点领域工作亮点及成效

1.拟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

为落实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强化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会同区民政局及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朝阳区住宅项目物业服务评价办法(试行)》,2021年8月,启动朝阳区物业服务评价工作。从业主满意度、街乡社区评价、园区管理情况、设施设备管理情况、专业部门等五个维度,对全区800余个住宅类物业项目开展服务评价,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力度。通过组织街乡、社区、各行政管理部门及行业专家,对投诉较多的物业服务项目开展专项评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相应服务职责,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物业管理行业从无到有,但相关立法文件却相对滞后,个别从业者目光短浅以及业主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使得物业管理行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饱受诟病。按照区领导指示要求,我区逐步完善推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通过建立物业管理诚信机制,更好地解决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和住户、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及业委会(物管会)等部门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丰富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管理手段。同时,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的文化建设,强化我区物业服务企业品牌意识,塑造良好的物业品牌形象,从而促使物业管理行业的良性发展。目前,我局已经草拟了《北京市朝阳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朝阳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并征求了公安朝阳分局、区住建委、区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待相关资金落实到位,就可以及时启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开展工作:其一,梳理并完善朝阳区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信息,利用品牌物业评价的结果和成效,积极打造物业服务品牌信用体系,建立以品牌评价和分类监管为核心的管理机制。其二,通过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把物业服务企业的评价结果应用到日常管理中,建立物业企业考核体系和品牌评价体系。

2.加强服务企业意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局在加强对企业监管的同时,增强服务意识,重视企业合理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难题。9月份以来第一批土地集中上市的地块陆续办理预售,业务量激增,企业办件迫切,但面临着件多人少的局面。为加快办件进程,我局优化了本批次预受审批机制,由于本批次项目无需价格指引,在预审阶段提前通知企业进行补件、整改,通过优化相关措施,大大缩短了办件时间,提升了服务企业的效果最快项目达到了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并上报市建委。

同时为保证实测绘备案成果准确,解决开发企业的困难,我局主动向前一步,在审核中发现疑问,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邀请市规自委朝阳分局、区住建委等部门,组织召开3次专题会,讨论了关于4个项目的情况,全力保障实测绘审核工作准确完成。

3.严把价格备案,坚决落实房住不炒

一是继续稳控房价。落实“一区一策”及“一项目一施策”的工作要求,我区坚决执行预、现售价格管控,所有开发企业申报预、现售备案前,一律将销售价格提前做说明申请,我局根据提交的申请来核实项目情况、了解并对比周边项目房屋市场价格、会同规自分局与市规自、市住建委沟通商榷,对于价格明显过高的项目加以引导,使其回归理性价格。通过价格调控,较好的稳控了房价。二是在间歇性疫情大环境下对于符合受理预售、现售备案的项目,按照流程核查材料,依据政策要求综合考虑,我局进行严格的现场勘查,优化程序并密切关注项目动向,定期到项目现场进行巡检,要求取得备案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在销售中,要求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4.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监管

为房地产经纪企业建立“健康档案”,由我局组建专业队伍管理,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及房源信息等,实时更新;加大对网络违规租赁房源的线上排查,对涉及或者涉嫌隔断房、上下铺、租赁价格异常等房源信息进行监测;强化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管理,压实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主体责任,提高中介企业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率。

5.推进违法群租房专项整治

在原有违法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增加“抽查机制”,即在规定时间选定前期已整治的上下铺、N+N等群租房,确定比例进行抽查,形成长效管理;在全区积极开展创建无违法群租房小区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逐步在全区实现无群租的整体目标。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在完善机制、建立队伍、建好阵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法治建设工作在推动房管转型发展、推动房管创新发展、增强房管党建合力中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法治建设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不同于法制,是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因此还需要更专业化的师资力量进行多样性的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上还需要进行积累。

四、2021年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调整机构设置,强化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法治建设成立领导小组

我局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委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吴熙盛担任组长,副局长陈磊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处级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委员,加强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促落实。

2.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全年计划

2020年底完成《朝阳区房屋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对新年度进行了初步规划,并于2021年4月1日前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结合疫情防控,我局年初适时召开局工作会议,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以任务分解的形式通过《朝阳区房屋管理局2021年工作任务》对各部门进行工作部署。

3.推动领导听法、干部述法制度

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主要领导结合工作安排部署定期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汇报,督促全局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制度,在年终述职过程中除述职述德述廉外还要增加述法内容,报告近一年来开展依法行政及涉诉(复议)情况、接受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内容,将其作为考察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二)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

区房管局局党委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推进法治建设作为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全面的部属和落实,成立了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1.强化法治学习。

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新行政处罚法培训学习。通过培训大家对于新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以及新行政处罚法涉及修改及增加的新内容、新规定都有了初步了解和认识,贯彻新行政处罚法的实施。

二是组织开展《民法典》讲座培训。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点法条讲解专题培训,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到场讲解。

三是组织开展《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普法宣传工作。根据全区关于开展《条例》普法宣传的通知要求,拟定《朝阳房管局普法宣传落实方案》。拟围绕《条例》,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普法宣传。

2.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所规定的各项工作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民,加大对房屋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我局相继举办了各种宣传活动。一是举办 “房屋政策咨询服务日活动”;二是每年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单位的律师,举办房屋政策和有关房屋权属的法律咨询活动;三是组织开展以“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震减灾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为契机的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 除此之外,我局还深入街道社区开展房屋租赁政策宣传活动,于5月份开展4天5次的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提高了百姓政策认知度,降低了群众受骗几率,多层面净化市场,建立良好的租赁环境,更好地提高百姓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3.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有效化解争议纠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并按照《北京市行政调解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我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朝阳区房屋管理行政调解委员会,由局法制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及法律顾问单位配合,积极解决我局涉诉案件的矛盾,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纠纷。为完善我局调解工作的相关制度,结合房管局实际,制定《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1年前三季度我局行政调解6633件,化解纠纷6593件。

(三)研究重大问题,注重整体谋划

1.落实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

为规范我局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落实《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凡是报请党委会或局办公会审议法律问题的事项;涉及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征收、拆迁、重大执法决定等事项;文件明确要求法制审核的事项等,均要求履行合法性审查流程,并邀请法律顾问单位的专业律师参与,对重大决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使区房管局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更加民主化、法治化。

2.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一是严格落实区房管局“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党委会制度、局长办公会制度(“三个制度”)依据重大事项的决策范围开展集体讨论程序;二是按照《行政处罚法》及《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至今就未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停车收费价格、擅自利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未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出租住房三件执法案件依申请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且对其他上限处罚案件均在局长办公会上完成集体讨论程序。

(四)严格源头规范,推进依法决策

及时梳理过期或不相适应的法规。先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要求,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整改并上报。

(五)强化内外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1.强化检查力度,定期对外公示

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梳理我局行政检查职权,明确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经营秩序、对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市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督管理及资质的检查纳入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中。同时,梳理我局执法人员名单,确定被检查对象范围,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及监管对象名录库,录入到北京市住建委的随机抽查管理系统之中。按照“谁生成、谁维护”的原则,结合我局事项调整、人员变动等情况,实时对系统进行动态管理。目前系统中监管名录库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813家,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约640家,普通地下空间84个,保障房项目6个。截止11月底“双随机”抽查对象176个。

2.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通过不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执法工作水平,为区房管局开展行政工作提供有利的执法保障。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与标准,针对普通地下室违规使用、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违法经营、房屋安全使用、群租房治理等现象,形成高压态势,有效地净化了行业市场正常经营。

(六)加强督察考核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订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

(七)主要工作成效

2021年,朝阳房管局通过以上多方面的不懈努力,依法治局工作持续迈向深入,具体表现在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全局的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全局上下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态度蔚然成风,在各项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成为自觉行为;二是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以及举办的系列法治讲座,习近平法治思想治国理念深入人心,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贯穿于全局工作的各个领域。

法治政府建设任重而道远,2022年朝阳房管局将继往开来继续做好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全局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2022年工作思路

1.落实层级监督。充分发挥层级监督在区房管局依法行政的应有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定期汇报有关工作及依法行政情况,对各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2.严格按要求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上级机关专业执法队伍与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划分,确定各项职责,对涉及行政处罚职权检查与行政管理部门日常检查进行责任划分与工作部署。

3深入推进“五个物业”建设。在前期推进“三个物业”的原有基础上,按照区领导新的指示要求,创新思维,积极推进“五个物业”的建设。在“法治物业”建设方面,与区司法局继续梳理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各职能部门、相关执法部门按职责深入物业项目开展相关工作,共同推进“法治物业”建设。在“规范物业”建设方面,继续开展朝阳区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评估工作。通过对物业服务整体评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改善服务质量,提升全区整体物业服务水平。在“智慧物业”建设方面,借助城市大脑资源优势,不断完善朝阳区物业管理系统,整合信息资源,运用相关数据予以分析,推进“智慧物业”建设。在“品牌物业”建设方面,继续推进朝阳区“品牌物业”建设,完善创建品牌工作流程,树立行业标杆和典范,引领和带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安全物业”建设方面,配合推进“城市安全大脑”建设,建立属地统筹协调,专业部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区域内其他经营企业、业委会(物管会)、业主等各主体共同参与的安全物业体系,探索形成控制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监管方式,切实将事故遏止在萌芽状态。

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