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治政府建设

东湖街道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1-27 15:16 来源:东湖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湖街道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东湖街道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精神,严格按照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街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营商环境。准确领会区委“抓精治、优环境、促经济、保安全”工作要求,根据街道工委、办事处职责定位,坚持党建引领,主动向前一步,以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基点,以夯实基层基础为切入点,以构建“一三五六”服务体系为着力点,以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落脚点,持续为辖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优质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政务服务大厅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在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能等方面下功夫,打造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窗口,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借助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的“信息公开自取区”“表格填写区”“自助服务区”“便民服务区”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即时的电话预约、便捷的排队叫号、宽敞的办事等候区等优越的服务平台,以群众满意、企业有活力为着力点,结合放管服改革,从理念、观念、思路、管理模式上进行创新突破,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基本实现“一号、一窗、一网”,大幅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延时服务、错峰服务、周末定时服务这些改革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解决了辖区居民办事时间冲突的问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牢固树立“错峰”服务意识,能够实现“群众在哪里、服务就在哪里”的服务意识。

 

 

3.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东湖街道不断深化社区创享计划,探索形成的“一个打造、三个强化、三个持续”的模式,推动了机制、内容、方法的“三个创新”,加快了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推进了机制创新,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更加顺畅;推动了内容创新,社区治理共同体内涵加强丰富;推动了方法创新,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更具实效,社区居民、物业公司、社会单位、非公企业、七小门店等各方力量,在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垃圾分类、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等重点任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东湖街道各项建设蒸蒸日上,地区居民幸福指数节节攀高,辖区企业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大好局面正在形成。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预置法律审查,为街道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制定了《东湖街道工委、办事处议事决策会议规定》《东湖街道办事处采购项目管理办法》《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等制度,明确街道重大项目在提交主任办公会、工委会研究前,必须要召开项目小组会,确保相关工作的主体、程序、手段、法律文本等都符合要求;街道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签订所有合同都必须进行法律审查,方可上报会议研究。截至11月底,街道共召开主任办公会37次、工委会55次,律所审查街道各类合同821份次。

 

 

2.充实专业力量,为部门决策提供法律保障。街道以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聘请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该所有近百名专职律师,参与司法行政、物业管理、信访投诉、综合执法等重点涉法领域工作,充分提供法律意见,确保业务科室依法决策、依法推进业务工作。2021年法律顾问单位为街道代理民事案件1起,出具法律意见书12份,配合街道提供法律服务22次。

 

 

3.律师参与议事,为基层民主决策提供法律指引。自2016年以来,街道为各个社区分别聘任一名相对固定的律师,各社区居委会均成立居民议事会,律师为议事会固定成员,主要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对议事内容进行审核,确保议事会在法律框架下议事和决事,使基层民主决策不偏离法律方向。各社区均建立社情民意综合平台,律师定时定点参与群众接访活动,为居民群众提供贴心的法律服务。2021年共开展律师进社区免费法律咨询千余次,有效维护了街道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市司法局核定行政执法岗位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按要求认真进行梳理和核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台账和动态管理机制。规范街道执法人员21名,A类执法岗位编制比例达到77%。并严格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市区各项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开展东湖街道执法人员的全国集中统一换证工作。

 

 

2.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市司法局的相关通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行情况自查整改工作,并按时上报了《东湖街道办事处三项制度自查报告》

 

 

3.规范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按照朝阳区司法局要求及时全面的公示了街道“权责清单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执法流程、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和听证标准、执法统计年报等七部分内容,在区司法局季度通报中得到表扬。截止到11月底共公示执法案件28个。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制定了《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流程》,结合法治建设考核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定期参加执法单位组织的案卷培训。执法单位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发挥行政复议对违法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1.接受各方面监督。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强化专门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把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热线方便群众监督。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健康发展。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1年以来,东湖街道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通过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检查考核和督查通报等配套工作机制,向社会发布了街道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和问责办法,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同时,利用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信箱,公开咨询电话等渠道建立按时发布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以增强办事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截至11月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听证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东湖街道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听证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工作规程》《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程》和《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积极加强与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健全完善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将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研讨和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常态化、行政争议联动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责任追究。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坚决杜绝干扰、阻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确保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工作经费、装备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为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2.加强信访和多元调解工作。发挥基层职能,做好平安建设。注重并发挥好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等专业调解队伍的优势,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和排查工作;深化品牌项目,助力地区和谐稳定,“律政灯塔”法律服务品牌积极参与地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治保障。今年以来,街道两级调委会共受理一般矛盾纠纷350余件,调解成功率100%。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接待咨询151件210人次;街道社区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摸160次,排摸纠纷线索85件。全国“两会”、十一国庆期间,由街道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亲自挂帅,组织街道各科室及社区开展动态矛盾纠纷排查,实行纠纷排查每日零报告制度。

 

 

3.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利用窗口平台开展宣传教育,街道将普法宣传贯穿日常工作,利用街道法治宣传长廊、外网、微信公众号等实时宣传新法规、新政策;在《七彩东湖》报设立普法专栏,开展以案释法;在政务大厅设立资料架,摆放各类信息手册,定期更换,供居民取阅;配合各个时期的宣传重点,通过易拉宝方式进行展示,内容涵盖法治资讯,使法治宣传贴近百姓生活;积极推进法治宣传进企业、楼宇,在商务楼宇的电子显示屏中融入法治宣传元素,拓宽宣传受益面,注重打造信息公开、沟通交流、展示形象、法治宣传和公开监督的平台。注重常态,突出重点,联合街道办事处民生办、城管办、统计所、食药所等相关部门,开展“3.5”学雷锋、“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相关法治宣传活动,受益群众万余人,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和法律宣传材料万余册。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我街道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以案释法机制,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充实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抓好领导干部学法。通过组织举办法治讲座、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普法考试、警示教育、聘请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加强街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保障,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3.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学法用法活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东湖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线上旁听庭审活动,加深了公职人员对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理解,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树立法治意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围绕最近颁布的《民法典》《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和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街道机关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答题活动,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在编人员和全体机关协管人员共200余人参与答题,实现全覆盖。

 

 

4.开展社区法治化座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理社区工作,从法治角度解决治理难题,东湖街道主要领导特邀市三中院下沉法官与街道机关和社区干部开展座谈,现场从法治角度指导和解答各社区治理中出现的困惑及在防疫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普遍提升了居民法治素养,增强了法治意识,引导居民能够依法依规表达诉求和解决纠纷,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社区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全力打造和谐社区。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街道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要求,从制度保障、法治宣传、平安建设、基层民主等方面积极推进,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和依法执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群众的法律需求不断增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普法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充分,法治教育与社区治理需进一步结合。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基层一线法治工作人员队伍还需充实加强,进一步提高专业性。

 

 

三、2021年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调整机构设置,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街道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为双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东湖街道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

 

 

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工委会、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凝聚思想共识。街道领导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每年初制定《会议学法计划》,年内安排不少于4期的学法任务。每年初还出台《东湖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布置年内法治建设工作。

 

 

(三)研究重大问题,注重整体谋划

 

 

每年集中审议年度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全面分析和把握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研究提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和具体措施。同时,街道相关会议多次就涉及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另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和决策评估制度。对有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进行合法性、可行性论证,并通过专家论证咨询、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为公众和专业人士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

 

 

(四)严格源头规范,推进依法决策

 

 

认真贯彻《东湖街道工委、办事处议事决策会议规定》《东湖街道办事处采购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自觉落实法定程序要求。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家作用,推进政府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制定《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街道重大项目在提交办公会、工委会研究前,必须要召开项目小组会,确保相关工作的主体、程序、手段、法律文本等都符合要求;街道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签订所有合同都必须进行法律审查,方可上报会议研究。截至11月底,律所审查街道各类合同821份次。

 

 

(五)强化内外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东湖街道积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深化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信息共享机制。东湖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党委主要负责人积极支持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研究落实司法建议书的制度。东湖街道共设立了两个法官工作站,两年来法官工作站共开展法治讲座5场,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六)加强督察考核

 

 

强化督查考核,加大督办问责力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明确了目标任务;督促主体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确立街道机构改革后的权力运行规则,依法规范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及时发现纠正梳理不及时、内容不健全、流程不清晰等问题。街道纪工委围绕以“清”为本,“严”当先,“干”为主的目标,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抓好全街道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局面。

 

 

四、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是新一届政府全面履职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统筹,创新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工作要求,积极服务街道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责。

 

 

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完善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不断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相关制度,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进一步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落实重大决“五步法”。对照《纲要》要求,落实《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继续坚持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深化依法行政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更好结合。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系统谋划。研究落实“十四五”时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目标、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二是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接诉即办”机制。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

 

 

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按照街乡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工作要求,加强与职权划转部门的交流沟通,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强化执法协调监督,有针对性的加强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执法部门的法治意识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社会基础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依法治理的大普法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规范各责任单位职责,建立完善日常联络机制,做到有任务、有督促、有考核、有成效。深入推进“‘法律十进”和以案释法活动,推动各类对象学法用法。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法治”行动,全面推动宣传阵地载体的升级增效和法治文化建设的创新发展。做好“八五”普法启动的谋划工作。深化诉源治理,加强诉前调解和访调对接机制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法官工作站的成立进一步提高东湖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充分依靠法官工作站的法律专业优势,充实和提高基层法治工作人员队伍,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五)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能作用

 

 

认真研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复议、应诉案件的分析,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街道依法行政。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保障领导出庭和领导班子旁听达到良好效果。

 

 

(六)加大社会治理创新力度

 

 

进一步落实《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以赋权、下沉、增效为重点,持续强化基层服务管理职能,全面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

 

 

(七)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系统及前台展示,结合“一网通查、一网通办、一网通答”模式,将门户网站打造成集信息发布、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的一体化平台。

 

 

 

 

 

撰写人:万孟  13601166111

 

东湖街道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东湖街道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精神,严格按照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街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营商环境。准确领会区委“抓精治、优环境、促经济、保安全”工作要求,根据街道工委、办事处职责定位,坚持党建引领,主动向前一步,以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基点,以夯实基层基础为切入点,以构建“一三五六”服务体系为着力点,以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落脚点,持续为辖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优质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政务服务大厅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在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能等方面下功夫,打造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窗口,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借助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的“信息公开自取区”“表格填写区”“自助服务区”“便民服务区”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即时的电话预约、便捷的排队叫号、宽敞的办事等候区等优越的服务平台,以群众满意、企业有活力为着力点,结合放管服改革,从理念、观念、思路、管理模式上进行创新突破,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基本实现“一号、一窗、一网”,大幅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延时服务、错峰服务、周末定时服务这些改革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解决了辖区居民办事时间冲突的问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牢固树立“错峰”服务意识,能够实现“群众在哪里、服务就在哪里”的服务意识。

 

 

3.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东湖街道不断深化社区创享计划,探索形成的“一个打造、三个强化、三个持续”的模式,推动了机制、内容、方法的“三个创新”,加快了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推进了机制创新,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更加顺畅;推动了内容创新,社区治理共同体内涵加强丰富;推动了方法创新,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更具实效,社区居民、物业公司、社会单位、非公企业、七小门店等各方力量,在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垃圾分类、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等重点任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东湖街道各项建设蒸蒸日上,地区居民幸福指数节节攀高,辖区企业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大好局面正在形成。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预置法律审查,为街道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制定了《东湖街道工委、办事处议事决策会议规定》《东湖街道办事处采购项目管理办法》《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等制度,明确街道重大项目在提交主任办公会、工委会研究前,必须要召开项目小组会,确保相关工作的主体、程序、手段、法律文本等都符合要求;街道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签订所有合同都必须进行法律审查,方可上报会议研究。截至11月底,街道共召开主任办公会37次、工委会55次,律所审查街道各类合同821份次。

 

 

2.充实专业力量,为部门决策提供法律保障。街道以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聘请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该所有近百名专职律师,参与司法行政、物业管理、信访投诉、综合执法等重点涉法领域工作,充分提供法律意见,确保业务科室依法决策、依法推进业务工作。2021年法律顾问单位为街道代理民事案件1起,出具法律意见书12份,配合街道提供法律服务22次。

 

 

3.律师参与议事,为基层民主决策提供法律指引。自2016年以来,街道为各个社区分别聘任一名相对固定的律师,各社区居委会均成立居民议事会,律师为议事会固定成员,主要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对议事内容进行审核,确保议事会在法律框架下议事和决事,使基层民主决策不偏离法律方向。各社区均建立社情民意综合平台,律师定时定点参与群众接访活动,为居民群众提供贴心的法律服务。2021年共开展律师进社区免费法律咨询千余次,有效维护了街道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市司法局核定行政执法岗位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按要求认真进行梳理和核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台账和动态管理机制。规范街道执法人员21名,A类执法岗位编制比例达到77%。并严格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市区各项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开展东湖街道执法人员的全国集中统一换证工作。

 

 

2.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市司法局的相关通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行情况自查整改工作,并按时上报了《东湖街道办事处三项制度自查报告》

 

 

3.规范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按照朝阳区司法局要求及时全面的公示了街道“权责清单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执法流程、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和听证标准、执法统计年报等七部分内容,在区司法局季度通报中得到表扬。截止到11月底共公示执法案件28个。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制定了《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流程》,结合法治建设考核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定期参加执法单位组织的案卷培训。执法单位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发挥行政复议对违法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1.接受各方面监督。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强化专门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把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热线方便群众监督。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健康发展。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1年以来,东湖街道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通过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检查考核和督查通报等配套工作机制,向社会发布了街道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和问责办法,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同时,利用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信箱,公开咨询电话等渠道建立按时发布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以增强办事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截至11月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听证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东湖街道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听证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工作规程》《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程》和《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积极加强与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健全完善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将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研讨和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常态化、行政争议联动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责任追究。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坚决杜绝干扰、阻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确保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工作经费、装备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为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2.加强信访和多元调解工作。发挥基层职能,做好平安建设。注重并发挥好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等专业调解队伍的优势,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和排查工作;深化品牌项目,助力地区和谐稳定,“律政灯塔”法律服务品牌积极参与地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治保障。今年以来,街道两级调委会共受理一般矛盾纠纷350余件,调解成功率100%。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接待咨询151件210人次;街道社区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摸160次,排摸纠纷线索85件。全国“两会”、十一国庆期间,由街道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亲自挂帅,组织街道各科室及社区开展动态矛盾纠纷排查,实行纠纷排查每日零报告制度。

 

 

3.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利用窗口平台开展宣传教育,街道将普法宣传贯穿日常工作,利用街道法治宣传长廊、外网、微信公众号等实时宣传新法规、新政策;在《七彩东湖》报设立普法专栏,开展以案释法;在政务大厅设立资料架,摆放各类信息手册,定期更换,供居民取阅;配合各个时期的宣传重点,通过易拉宝方式进行展示,内容涵盖法治资讯,使法治宣传贴近百姓生活;积极推进法治宣传进企业、楼宇,在商务楼宇的电子显示屏中融入法治宣传元素,拓宽宣传受益面,注重打造信息公开、沟通交流、展示形象、法治宣传和公开监督的平台。注重常态,突出重点,联合街道办事处民生办、城管办、统计所、食药所等相关部门,开展“3.5”学雷锋、“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相关法治宣传活动,受益群众万余人,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和法律宣传材料万余册。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我街道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以案释法机制,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充实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抓好领导干部学法。通过组织举办法治讲座、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普法考试、警示教育、聘请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加强街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保障,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3.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学法用法活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东湖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线上旁听庭审活动,加深了公职人员对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理解,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树立法治意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围绕最近颁布的《民法典》《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和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街道机关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答题活动,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在编人员和全体机关协管人员共200余人参与答题,实现全覆盖。

 

 

4.开展社区法治化座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理社区工作,从法治角度解决治理难题,东湖街道主要领导特邀市三中院下沉法官与街道机关和社区干部开展座谈,现场从法治角度指导和解答各社区治理中出现的困惑及在防疫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普遍提升了居民法治素养,增强了法治意识,引导居民能够依法依规表达诉求和解决纠纷,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社区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全力打造和谐社区。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街道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要求,从制度保障、法治宣传、平安建设、基层民主等方面积极推进,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和依法执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群众的法律需求不断增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普法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充分,法治教育与社区治理需进一步结合。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基层一线法治工作人员队伍还需充实加强,进一步提高专业性。

 

 

三、2021年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调整机构设置,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街道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为双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东湖街道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

 

 

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工委会、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凝聚思想共识。街道领导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每年初制定《会议学法计划》,年内安排不少于4期的学法任务。每年初还出台《东湖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布置年内法治建设工作。

 

 

(三)研究重大问题,注重整体谋划

 

 

每年集中审议年度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全面分析和把握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研究提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和具体措施。同时,街道相关会议多次就涉及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另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和决策评估制度。对有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进行合法性、可行性论证,并通过专家论证咨询、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为公众和专业人士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

 

 

(四)严格源头规范,推进依法决策

 

 

认真贯彻《东湖街道工委、办事处议事决策会议规定》《东湖街道办事处采购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自觉落实法定程序要求。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家作用,推进政府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制定《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街道重大项目在提交办公会、工委会研究前,必须要召开项目小组会,确保相关工作的主体、程序、手段、法律文本等都符合要求;街道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签订所有合同都必须进行法律审查,方可上报会议研究。截至11月底,律所审查街道各类合同821份次。

 

 

(五)强化内外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东湖街道积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深化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信息共享机制。东湖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党委主要负责人积极支持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研究落实司法建议书的制度。东湖街道共设立了两个法官工作站,两年来法官工作站共开展法治讲座5场,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六)加强督察考核

 

 

强化督查考核,加大督办问责力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明确了目标任务;督促主体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确立街道机构改革后的权力运行规则,依法规范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及时发现纠正梳理不及时、内容不健全、流程不清晰等问题。街道纪工委围绕以“清”为本,“严”当先,“干”为主的目标,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抓好全街道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局面。

 

 

四、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是新一届政府全面履职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统筹,创新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工作要求,积极服务街道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责。

 

 

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完善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不断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相关制度,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进一步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落实重大决“五步法”。对照《纲要》要求,落实《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继续坚持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深化依法行政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更好结合。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系统谋划。研究落实“十四五”时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目标、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二是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接诉即办”机制。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

 

 

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按照街乡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工作要求,加强与职权划转部门的交流沟通,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强化执法协调监督,有针对性的加强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执法部门的法治意识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社会基础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依法治理的大普法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规范各责任单位职责,建立完善日常联络机制,做到有任务、有督促、有考核、有成效。深入推进“‘法律十进”和以案释法活动,推动各类对象学法用法。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法治”行动,全面推动宣传阵地载体的升级增效和法治文化建设的创新发展。做好“八五”普法启动的谋划工作。深化诉源治理,加强诉前调解和访调对接机制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法官工作站的成立进一步提高东湖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充分依靠法官工作站的法律专业优势,充实和提高基层法治工作人员队伍,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五)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能作用

 

 

认真研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复议、应诉案件的分析,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街道依法行政。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保障领导出庭和领导班子旁听达到良好效果。

 

 

(六)加大社会治理创新力度

 

 

进一步落实《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以赋权、下沉、增效为重点,持续强化基层服务管理职能,全面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

 

 

(七)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系统及前台展示,结合“一网通查、一网通办、一网通答”模式,将门户网站打造成集信息发布、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的一体化平台。

 

 

 

 

  撰写人:万孟  13601166111

东湖街道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