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度)
2020年,极不平凡、充满挑战。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在区委、区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持、指导下,全乡上下团结奋战、共克时艰,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重大进展。现就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2020年,高碑店地区强化组织领导、理顺关系、明确工作责任,做到了善政必简。乡政府牢固树立等不起、慢不起的思想,增强前瞻性和整体性,因业施策、因地制宜,精准有效落实“放”“管”“服”各项工作。按照地区统一部署,坚持“积极、稳妥、有序、高效”原则,围绕新的机构改革总体构架,着眼于调整组织机构、理顺职责关系、合理配置人员、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动政府由“全能”向“有限”,由“人治”向“法治”,由“封闭”向“阳光”,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切实把政府的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化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以“接诉即办”为抓手,聚焦问题导向,主要领导、包片领导既“挂帅”又“出征”,每日研判,随时调度。针对“双否”案 件,采取“三派单” “三上门”“二二二一”等系列举措,加大纪检监察跟踪执纪,拿出实功提高“三率”,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年全心全意办理各类“12345”市民热线诉求 10179 件。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与市、区扶持和奖励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走访服务力度。对税源户采取有取有舍的分层次精准化服务,强化税源建设。成立地区企业联合会,搭建企业间沟通服务的平台。持续精简审批事项、审批流程,推进“证照分离”、“一业一证”和证照网上办理全流程改革,受到辖区企业的高度认可。年初以来,地区紧紧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发动司法干部在地区机关、28个社区、5 个行政村,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多次下发《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口号》、疫情防控海报张贴、疫情防控电子宣传短片8部、《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普法手册(案例摘编)》5775本、《新冠肺炎防控法律知识50问》5775本、《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贸发展》和《复工复产法律政策指南》13545份;宣传资料明确了社区防疫工作人员要做好文明用语,避免出现矛盾纠纷问题,指导做好企业服务、解决企事业困难的问题,营造了良好环境。
2、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机制。2020年,地区进一步完善各科室的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针对地区环境建设、污染治理、控制违法建设、“12345”市民热线服务、垃圾分类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落实等工作,调整设立了专职职能部门,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强化“一站式”服务机制落实,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政民服务事项。
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环境。规范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制定并印发高碑店地区便民服务大厅管理等规章制度,实行服务窗口首问责任制,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增强群众满意度;2020年,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对地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了升级改造,优化了环境和办事流程,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3、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不断优化治理模式。完善“吹哨报到”工作机制,推动“吹哨报到”向党建引领深化、向基层治理深化。以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为契机,把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社区品牌创新为引领,深化“YI+空间”、社会组织成长孵化平台、社企联动-社区服务体系、“三社一体化”、“楼门自治”、农民市民化等项目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实现基层治理、调节、自治良性互动。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落实基层民主协商制度,社区居民议事厅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地区实际,依法依规调整社区、村领导班子人员,加强基层力量;突出党建引领,开展 “六大攻坚”行动,创新“一二三四 N”运作模式,探索试点“智能投放”“垃圾不落地”“改造式桶站”等特色新模式,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闭环体系,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关键小事”进入“快车道”。在物业管理方面,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的思路,因地制宜、有效推动了物管会组建。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全面落实依法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规范要求,通过建立高碑店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三重一大、法律顾问等制度,对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审议决定、法律顾问设立、工作职责、服务范围、考核评定等内容进行规范,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
2、注重严格源头规范,不断推进依法决策。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突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在推进依法决策上,做到从源头规范,今年先后两次对政府办公会议议程、内容进行规范,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切实做到“听民情、汇众智”,确保决策合理、合法、规范、严格、高效。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圆满完成行政执法职权下放衔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市区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文件精神,自7月1日起,原由城管、水务等部门行使的430 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并以其名义相对集中行使。为妥善完成交接工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相关业务部门切实履职,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紧密协作、有序衔接,按时完成了下放行政执法职权相关交接工作。
2、建立和完善地区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文明、规范,高碑店乡根据地区实际,拟制了《高碑店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高碑店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碑店乡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高碑店乡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试行)》、《高碑店乡关于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高碑店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高碑店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制度》、《高碑店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高碑店乡关于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证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高碑店乡关于行政执法审批文书填写规范建议》等各项制度规范。
3、一线执法工作有序推进。认真组织学习上级下发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落实执法责任、加强执法协调、强化考评指标的完成,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正常。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各方监督。乡政府坚决执行乡人大决议和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案和建议。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地区文化产业项目进行考察,组织重点工作汇报会,将工作设想、落实进程、取得的成效向代表进行汇报,听取代表委员对地区发展的意见建议;坚持“接诉即办”“未诉先办”,全力办理群众诉求,做到民呼我应,闻风而动。充分发挥乡法律顾问、规划师团队、专家智库作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多方听取监督建议。
2、加强审计监督。规范经费开支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大力开展村账托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保集体经济规范运行;不断加强三资管理,积极推进合同整改,及时纠正过去不合理、不规范的合同和租赁行为。
3、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市、区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全乡各部门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工作内容,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办事制度,将机关各部门办事依据、范围、责任、程序及处罚办法、行政事业收费标准、依据等制度公开上墙、公开上网,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贯彻落实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地区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大。同步加大村务公开,促进村级重大决策、重大工程、资金使用等内容的主动公开。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落实到位。近几年,我们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法规,不断拓宽解决纠纷的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效果。
息诉止争、化解矛盾效果良好。2020年,共受理行政答复申请9起,100%如期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起,诉讼中积极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做到了每诉必到,地区行政负责人出庭情况受到区法院在大会上的表扬。特别是在处理1起积压执行案件中,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作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区法院按时结案。在日常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和复议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群众利益至上,积极主动与村委会、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达到了群众满意的效果。
2、加强信访和多元调解工作。在充分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的同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加强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衔接,构建信访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减少行政案件。积极防控,认真开展矛盾排查。深化信访联席会制度,全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676 件(人)次,化解信访积案 3 件。开展重大决策信访风险评估,立项并结案 1 件。
3、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成绩突出。今年,高碑店地区各级调解组织,继续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加大对无讼朝阳等工作平台的运用,在地区内部不断加强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软件建设、硬件建设,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室建设更加规范,行业性调解组织得到完善和加强,以赡养、继承、房屋租赁以及物业管理等各种民间纠纷为重点的民间纠纷调解更加深入,全地区共调解各类纠纷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100%。
4、积极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年度普法任务完成圆满。基层干部群众学法普法参与意识较强,法律大讲堂全年开展60 余场次,受众达4000余人;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1、2月份,认真做好冬春季送法下乡活动;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活动;围绕节日及敏感时期安全、新宪法、监察法颁布、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城市环境保护等内容,分别进行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实现中国梦共享成果,改善城市环境、提升生活品质,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心系法律援助”等为专题的法律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特别是疫情期间,加大相关法律宣传力度,为有效防控提供了法律支持;新民法典颁布后,利用各种宣传渠道、采取不同宣传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地区群众进行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始终把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及家属、流动人口等的维权工作作为重要普法内容,通过普法,全地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的良好氛围。
“七五普法”收官之战圆满大捷。工作推进中,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推行由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抓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由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律师资源、社会组织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群众性组织;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区分层次;分类指导,扎实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坚持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依法治国方略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通过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上级验收过程中受到了好评,我地区被推荐为市级“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地区领导机关严格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关于完善朝阳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高碑店地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突出抓好干部学法制度落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抓住“关键少数”的要求,学习区政府“开展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做法,由乡政府领导组织干部进行法律学习,通过学习,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意识进一步增强。不断丰富完善培训内容和方式,每年都聘请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进行依法行政“以案说法”培训,地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2020年,高碑店地区虽然认真学习贯彻纲要精神,依法依规抓好工作落实,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但是在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的方式方法上有的有待于改进。
三、2020年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调整机构设置,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高碑店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明确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具体职责,高碑店地区高度重视,2020年,针对新形势、新要求,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地区年度任务,对已经形成的《高碑店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细则》又进行了重新完善,特别是针对政府班子成员有变动的情况,及时对高碑店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完善,对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明确、监督、保障进行了细化,特别是对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中加强政府法治建设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补充,为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
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今年,地区领导机关严格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关于完善朝阳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高碑店地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突出抓好干部学法制度落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抓住“关键少数”的要求,学习区政府“开展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做法,由乡政府领导组织乡班子成员、科长进行法律学习,领导干部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先行作用,政府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不断丰富完善培训内容和方式,今年聘请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进行了依法行政以案说法的培训,地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
(三)研究重大问题,注重整体谋划
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过程中,特别注重重大问题的研究,全局工作的整体谋划。今年在疫情防控机制建立、方案制定、战区划分、经费保障、检测点设置等方面,加大了调查研究力度,做到了科学有序、有效;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在谋划发展、研究重大问题时,注重发挥集体智慧,开好征求意见会、专家论证会、乡长办公会等 各种会议进行研究,确保了谋划合理,决策有效。特别是在加强地区社会治理、城市管理、垃圾分类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落实上,既注重及时有效又有长远谋划,限时治理与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收到良好效果,康东社区等单位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受到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表扬和推广。在推动地区发展和环境建设上,既巩固优势产业,又注重发展新型产业,在传统传媒文化产业基础上,借助区位优势,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发展旅游产业,为壮大地区经济实力又注入新的活力。
(四)严格源头规范,推进依法决策
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设好法治政府,在推进依法决策上,做到从源头规范,今年先后两次对政府办公会议议程、内容进行规范;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进行了细化。
(五)强化内外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为规范行政行为,地区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聘请了第三方进行了明察暗访,特别是行政执法权下放后,地区高度重视三项制度的落地实施,对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执法公示等内容以制度机制的形式进行了严格规范,对政务服务的方式、文明接待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要求,同时加大了对网络监督、人大纪检监督的力度,确保行政行为和政府权力运行在规定的范围内,在监督的视线内,在规范的尺度内。同时,地区加大督察考核力度,对政府公布的年度任务、办实事的项目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督察考核,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论。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推进全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推动各单位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三是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面推动全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四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为地区发展和百姓生活服好务。五是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全面落实。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