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坝乡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东坝乡人民政府深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乡党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2021-2025年)》,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与督察工作规定》《2022年朝阳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东坝乡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职,全面推行法治政府建设
(一)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放管服”工作
截至12月底,我乡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优化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持续全面贯彻落实简政放权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推进乡村经济繁荣发展。一方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调整为民服务窗口运行布局,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各项业务办理流程,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法治意识培养,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另一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及效率、规范监管执法流程、加强法治保障等方面狠下功夫,巩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长效机制。
(二)深化街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截至12月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东坝乡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服务群众精细化,基层管理现代化。践行党委领导下的“吹哨报到”“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实施群众诉求首接负责制。不断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行政治理与社区治理、居民自治的共治衔接。关注人民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有效推动解决基层治理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深入开展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三)运用法治思维,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截至12月底,我乡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地区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行政负责人在东坝乡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专门向本乡党(工)委报告上一年度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实际,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大、社会舆情、经济责任审计、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各方面监督。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托12345热线、信访举报等途径,不断拓宽行政决策监督渠道,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策的法治理论指导和论证,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决策,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提升乡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截至12月底,我乡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及实施方案。一是规范行政执法重大决策法制审核流程,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针对案卷评查结果制定新措施,规范签字流程。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保障,提高执法效能。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文明化。五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机制。制定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完成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在岗培训62学时/每名执法人员。六是深化行政检查单制度,推动各类涉企检查单的检查事项、内容、方式、标准“四统一”。七是落实行政执法联合检查、证据互认、执法协助、案件移送和争议协调等行政执法协同运行机制,促进跨领域执法协同协作。
(五)深化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截至12月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多渠道、多平台、多领域强化信息公开力度。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平衡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之间的关系,持续更新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动态,切实抓好政务流程的公开公示,依法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做到依法依规、保质保量、按时按点公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截至12月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审查备案等工作的通知要求,东坝乡集合法律顾问、司法助理员、公职律师等法治力量,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审慎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查工作,文件制定流程规范科学、权限边界清晰明确、监督力度日益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坚持合法性审查应审尽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现审核全覆盖。
(七)加强普法宣传,全面提升法治服务保障
截至12月底,东坝乡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切实增强全乡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组织领导带头学法。建立了《东坝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组织班子会会前学法4次。二是建立司法系统联合普法培训机制。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指导下,我乡法制部门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3次。三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庆祝“八一”建军节的到来,东坝司法所到共建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机动第四支队机动一中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向军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并送去普法宣传品,为官兵送去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
(八)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截至12月底,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有效清除辖区隐患。一是加强信访与多元调解工作联合机制。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二是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引导效能。持续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宣传推广“12348”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热线,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矛盾。 三是继续完善科学有效的常态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围绕重要节点,做好重大活动的各项法治保障工作,全力开展矛盾隐患大排查大化解,各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同调解促进溯源治理,搭建多元化、联动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四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落实应诉工作要求,行政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1次,积极应诉答辩。同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做好案情分析与数据统计工作。截至12月19日,行政诉讼案件共31件,尚在办理中的有17件;行政复议案件共3件,均已办结。
(九)法律顾问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截至12月底,我乡法律顾问紧紧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严格按照乡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开展工作,为推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合同的审查论证,二是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谈判,三是参与政府履职申请及投诉信访事件处理,四是参与信息公开事项审查,五是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开拓创新,成效显著
(一)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的协作效能
截至12月底,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局等各级司法部门关于公职律师的备案核准工作方案,鼓励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积极申报,并严格管理。截至12月底,我乡共有公职律师3名,申请中1名,在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的协作效能。同时,完成合同模板数据库的组建推广工作,圆满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落地机制的建立健全。
(二)全面推行行政应诉办法,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截至12月底,东坝乡党委政府以超前的发展眼光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制定《东坝乡行政应诉工作办法》,创造性构建乡政府应诉工作机制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开创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联动模式,同时联合市民诉求中心、信访大厅、民生保障部门等,建立起行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持续推动行政纠纷诉源治理,提升行政监督救济的科学性、专业性、规范性、时效性与合理性。
为加强东坝乡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乡政府资金使用行为,使乡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在经济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国家和单位利益,东坝司法所结合过往合同管理经验,共推行合同模板42件,基本涵盖了乡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在经济活动中的各个领域,包括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等,同时形成数据库,在合同管理工作中逐步推广使用。
(三)建立“乡-村”两级联合化解矛盾机制
截至12月底,我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部署安保维稳工作,多次强调重点做好两会等重要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促进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有效防止极端事件、群体事件出现。同时加大司法所人员力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乡-村”个案联合调解工作模式,提升调解的专业性、规范性。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目前行政执法工作仍存在一线执法力量不足、业务能力不精、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政府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还有待提升。目前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的程度不够,专家、学者论证的次数不足,尤其面对任务性、突发性事项时重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水平得不到保证。
三是行政监督力度和问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改进思路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全面加强行政领导和基层干部的法治培训,全乡整体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打造现代化治理体系,推动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得到新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和指导,持续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取得新成效,稳妥推进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迈出新步伐,强化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取得新效能,培养法治思维,强化法治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进一步强化地区法治队伍建设,储备法律人才
统筹协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加强司法所建设,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全面提高司法行政统筹协调和业务能力,优化编制、经费、装备等行政资源的配比。
(四)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重大决策法制审核规定,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讨论的工作要求,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全面性、及时性、可监督性,全面推动政务公开程度迈上新台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督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有效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促进我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