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政策发布
  1. [主题分类] ----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
  4. [成文日期] 2022-01-25
  5. [发文字号] 朝政办字 〔2022〕 4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
  8. [有效性] 有效

朝政办字〔2022〕4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挂牌重大(突出)火灾隐患及区域性火灾隐患销账的通知

日期:2022-01-25 10:58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挂牌重大(突出)火灾隐患及

区域性火灾隐患销账的通知

朝政办字〔2022〕4号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按照火灾隐患实行“季度报告、定期挂账、跟踪督办、整改销账”常态化监管模式的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及街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形成工作合力,对前期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突出)及区域性火灾隐患开展了集中整治,相关隐患单位积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高度重视,加大了人力、物力的投入,火灾隐患整改效果明显。

截至目前,区级挂账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共计11件,其中5件已整改完毕并销账(见附件1);突出火灾隐患共计60件,其中26件已整改完毕并销账(见附件2);区域性火灾隐患共计25件,其中12件已整改完毕并销账(见附件3)。下一步,各单位要继续加大对遗留挂账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确保消防安全,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温馨的生活环境。

附件:

1.2021年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销账明细表

2.2021年区级突出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销账明细表

3.2021年区级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销账明细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朝政办字〔2022〕4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挂牌重大(突出)火灾隐患及区域性火灾隐患销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