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政策发布
  1. [主题分类] ----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
  4. [成文日期] ----
  5. [发文字号] 朝政发 〔2013〕 4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
  8. [有效性] ----

朝政发〔2013〕4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工作结果的通报

日期:2013-05-03 09:53 来源:区政府办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按照《朝阳区2012年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朝政办发〔2012〕28号)要求,区目标管理双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朝阳区效能监察考核指标体系”、“朝阳区优化发展环境考核指标体系”,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年终综合运用职能部门评议、网上评议、民意测评、民主评议、主管领导评议、互查互评等6种考核评议方式,对全区59个政府部门和区属事业单位、24个街道办事处、19个地区办事处(乡政府)进行了考评。
    通过综合考评,并经2013年第13次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区财政局等45个单位被评为目标管理双百考核综合先进单位;市药品监督局朝阳分局等28个单位被评为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单项先进单位。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新四区”发展战略的重要一年。全区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工作,不断优化区域发展环境,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朝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2012年朝阳区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4日

    附件:

2012年朝阳区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一、目标管理双百考核综合先进单位(45个)
    (一)政府部门(25个):
    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教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劳动)、区社会办、电子城管委会、区文化委、区金融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区人力社保局(人事)、区监察局、区地税局、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区法制办、区信访办、区农委、区信息办、区安全监督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司法局、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区国税局、区商务委。
    (二)街道系统(12个):
  双井街道、机场街道、安贞街道、团结湖街道、麦子店街道、建外街道、潘家园街道、香河园街道、亚运村街道、酒仙桥街道、东湖街道、呼家楼街道。
    (三)农村系统(8个):
    将台乡、太阳宫乡、平房乡、来广营乡、南磨房乡、管庄乡、东坝乡、豆各庄乡。
    二、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单项先进单位(28个)
  (一)政府部门(19个):
  市药品监督局朝阳分局、区志办、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园林绿化局、区环保局、区旅游委、工商朝阳分局、区档案局、区国资委、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区民防局、区体育局、区质监局、公安朝阳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监察大队、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区城管监督中心。
  (二)街道系统(6个):
  奥运村街道、劲松街道、左家庄街道、小关街道、三里屯街道、望京街道。
  (三)农村系统(3 个):
  金盏乡、常营乡、小红门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