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政策发布

转发区房管局关于2010年度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0-01-25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房管局制定的《朝阳区2010年度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一日
    朝阳区2010年度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区房管局    二O一O年一月)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2010年度北京市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京建房〔2009〕761号),为全面掌握我区城镇房屋的安全状况,切实做好2010年度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0年1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2010年3月10日前,完成房屋安全检查、数据汇总上报、木结构抢险加固等工作。
    二、检查重点
    (一)房屋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各类危旧房屋。中式木结构房屋重点检查承重构件的结点,如柁头、檩头、柱头及柁、檩的荷载承重部位,糊纸或包镶的柁、檩必须打开检查,加强对严重积水区域房屋的检查。楼房重点检查承重构件,如承重的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及墙,阳台、雨罩的结点,高层玻璃幕墙结点,檐、墙装修装饰物是否牢固,屋面、板缝、厨厕间及地下室是否渗漏等,屋面广告牌及室外空调机安装是否牢固。新入住、使用的房屋重点检查在装饰装修过程中,是否随意拆改房屋承重结构、增加荷载等。
    (二)设备检查的项目是电梯、二次供水(消防)设备、避雷设施等。电梯检查的内容包括:机房环境、曳引机、限速器、各部位安全开关、各层门、导轨、钢丝绳、电缆、缓冲器等。高压二次供水(消防)设备检查的内容包括:供水泵、消防泵的运行状况、遥测电动机绝缘电阻、校验消防信号、水箱水质、高(低)位水箱防腐层、水位控制阀等。避雷设施检查的内容包括:避雷针(避雷带)的现状及与屋顶金属物的连接情况、引下线是否有断裂或锈蚀、接地装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等。
    (三)检查楼房抗震加固情况。依据《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对1978年以前建设的楼房抗震加固及动态情况进行检查,并按房屋产别分别汇总上报。
    (四)检查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情况。2010年房屋建筑安全检查工作,增加了白蚁防治工作,重点是对用木结构或采用木质构件承重的混合结构房屋建筑进行蚁情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相关单位、各街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主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切实落实好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负责向辖区内的房屋产权人、管理人宣传政策,发放和回收查访表格,做好数据汇总报送工作;负责组织城镇私房的房屋安全检查工作;负责确定本辖区内积水区域的数据上报工作。
    (二)应查尽查,规范填报。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要按照城镇房屋及设备安全检查统计报表制度,准确、规范填写各项基础表及汇总表。各检查单位要加强对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锁门户、拒查拒修户的动员和解释工作,要建立锁门户和拒查拒修户台帐,注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报属地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对未能进行检查的房屋,要办理签字备案手续。房屋安全检查基础表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表必须在查房现场如实填写,严禁抄旧表、走过场、弄虚作假等行为。房屋安全检查率(按建筑面积计算):私房90%以上;自管和物业管理80%以上。设备检查率:自管和物业管理80%以上。
    (三)全面汇总,及时反馈。各相关单位要在汇总房屋安全及设备检查数据的基础上,整理危险房屋、楼房抗震不达标及严重积水区域房屋的资料,为实现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网络信息化、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数据库做好准备。各单位要及时将检查工作各阶段的进展情况反馈至区房管局,并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最终工作情况报送区房管局。
    临时建筑和农村房屋等安全检查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检查情况由各单位自行掌握,不需上报。
附件下载:转发区房管局关于2010年度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