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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朝阳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10-01-06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32号),以及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审计局《关于成立北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京教建〔2009〕23号),为统筹推进我区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朝阳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张春秀   副区长
副组长:孙其军   区教委主任
邓献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郭 亮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炜   区教委副主任
彭连成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华   区农委副主任
董会生   区社会办副主任
李晓静   区财政局副局长
 洪   区审计局副局长
 刚   区环保局副局长
李国臣   区水务局副局长
于洪涛   区安全监督局副局长
尹建立   区民防局副局长
马红杰   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副局长
张雅明   市国土局朝阳分局副局长
 刚   区文化委行政执法队队长
郝立军   区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洁   朝阳消防支队防火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周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该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方面同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自行调整。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消。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