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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3年朝阳区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4-06-25 17:19:37.0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宣传部 北京市朝阳区经济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工会 共青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 朝经字[2003]24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及驻区中央、市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关于开展2003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京安监政法字[2003]7号的文件精神,我区将继续开展200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虽然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处于“抗非典”的特殊时期,预防、治疗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的任务还很艰巨,但是我们仍然要按照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关于“一手抓好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一手抓好经济这个中心不放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两手抓”工作,认真搞好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处于抗击非典的特殊时期。开展好活动有着重要意义。各地区、各单位要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抗击非典工作部署的同时,充分认识到安排、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对全市抗击非典工作的有力支持,也是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因此,要结合防治非典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工作,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促进企业深入学习、自觉贯彻安全生产法,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为保持今年经济形势平稳奠定良好基础。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促进企业安全基础建设,依法强化监督监察,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活动主题及活动时间 200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为: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活动时间为2003年6月。为有效控制非典传播,减少人员聚集活动,不再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区、各单位也要根据非典防治工作情况,减少人员聚集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为搞好这次活动,区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为副区长邱水平,副组长为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伟萍、区经委副主任关伟、朝阳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党总支书记洪建基、区工会副主席胡建三、团区委副书记吕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员为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委。 四、活动安排 1、要求各街、乡,各局、处、总公司,驻区各有关单位也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安排必要的活动经费,并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活动计划,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切实把活动落到实处,保证活动有序进行,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负总责。 2、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围绕安全月活动的主题,大力营造活动氛围,以此为契机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在礼堂、厂区、车间、建筑工地、市场及有关部门指定的公共场所,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横幅、宣传画等,制作安全月宣传专栏、板报。各街、乡要在社区内通过宣传栏、宣传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向全区群众普及安全常识,各大公园、大型商(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口号,努力营造浓厚的户外环境和安全氛围。 3、常务副区长戴继楼同志将在区有线电视台发表“关于认真开展2003年朝阳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讲话。同时每天有线电视台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口号,望各街、乡,各系统、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大屏幕广告栏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朝阳报将设专版报导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望各地区、各单位及时报送活动信息,以便在朝阳报上登载。 安全生产月期间将组织百家企业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板报比赛,同时开展“我为安全献一策”、“安全连着你我他”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安全月活动通知要求,围绕安全月活动的主题,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认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漏洞、死角,查找事故隐患,以确保我区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5、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活动所需宣传品可到区经委订购。联系人:杨连明,电话:87329461 五、各街、乡,各局、处(总公司),区属企业及驻区各有关单位要于7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安全生产月活动汇总表报区经委安全监察科,汇总后上报市安全月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晓红、李鹏 联系电话:87312146、87329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