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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商贸行业小型微型企业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5-08-01 17:21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贯彻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支持保障商贸行业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朝阳区实际,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特编制《商贸行业小型微型企业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该《清单》适用朝阳区辖区内,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1.电子邮箱:cyyjzffx@bjchy.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百子湾西里303号楼)。请在信封上注明“《商贸行业小型微型企业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5090184;

4.登录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商贸行业小型微型企业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起草说明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