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区发展改革委>>政策性文件征集正文

朝阳区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2-04-19 17:39 来源:区发展改革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积极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一)实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起一次性全额退还,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5月起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区税务局联系人:,电话:

(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2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延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4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落实规范收费罚款行为有关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区税务局联系人:,电话:

区财政局联系人:,电话:

(三)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2022年对承租区属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房屋租金。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参照执行。区属国有独资、区属国有控股、区属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要率先落实到位,区属国有参股企业要根据国有股权占比,做到应减尽减。对于存在转租情况的区属国有房屋,相关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经营人。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防办)

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房产租金减免政策,区国资委联系人:,电话:

承租区属事业单位房产租金减免政策,区财政局联系人:,电话:

区人防办联系人:,电话: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电话:

(四)鼓励引导非国有业主(房东)减免房租。对承租非区属国有房屋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6个月房屋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其房屋的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商务楼宇、商场卖场、商业街区以及科技创新园、众创空间、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文化产业园等载体,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按减免金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国家文创实验区管委会、区文创办、区科信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

商务楼宇租金减免奖励政策,区发展改革委联系人:,电话:

商场卖场、商业街区租金减免奖励政策,区商务局联系人:,电话:

科技创新园、众创空间、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减免租金政策认定,由区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联系人:,电话:

国家文创实验区范围内的文化产业园减免租金政策认定,由文创实验区管委会负责,联系人:,电话:

国家文创实验区范围外的文化产业园减免租金政策认定,由区文创办负责,联系人:,电话:

(五)实施阶段性社保优惠政策。延续实施1%的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到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运游船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费,2022年4月至10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区人力社保局联系人:,电话:

(六)降低企业疫情防控成本。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快速响应、管控风险,按照“快、严、准、实”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为加强疫情期间城市运行保障,2022年对餐饮、零售、巡游出租车、外卖、快递行业以及从事进口非冷链货物相关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具体从业人员范围与朝阳区32类重点行业人群相衔接,执行过程中依托“应检尽检”体系落实,所需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医保基金支付,其余部分由市区财政共担。(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委、区医保局、区财政局)探索试点建设商务楼宇“一刻钟核酸服务圈”,为商务楼宇内人员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积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服务作用。(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委、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电话:

区商务局联系人:,电话:

区城管执法局联系人:,电话:

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电话:

区交通委联系人:,电话:

区医保局联系人:,电话:

区发展改革委联系人:,电话:

区财政局联系人:,电话: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七)加强企业续贷支持。推出新一期中小微企业防疫应急续贷基金专项信托计划,为符合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发放应急续贷信用类周转贷款。(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金融办)

区国资委联系人:,电话:

区金融办联系人:,电话:

(八)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组合金融”服务。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升级朝阳区中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朝阳区文旅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已上线的金融服务应用场景,助推企业融资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区金融办联系人:,电话:

(九)加大对服务业企业员工基本生活保障支持力度。在社会治理综合保险中增加复工复产责任保险,对在朝阳区辖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经营的服务型企业,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按政府部门要求暂停经营的,给予企业员工每人每天100元补偿,最高赔偿期限21天,每家企业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10万元。(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区金融办联系人:,电话:

三、加强受疫情影响突出的行业帮扶

(十)实施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按照作为养老助餐点的养老服务机构同等标准,加大对社会餐饮企业的补贴力度,鼓励社会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助餐服务。(区民政局)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发展,对于获得国家和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奖励或引导资金支持、符合朝阳区发展规划、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的企业或项目,按照不超过支持资金的1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商务局)

区民政局联系人:,电话:

区商务局联系人:,电话:

(十一)实施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支持低效商场改造升级,对在2019年至2021年改造完成、经评审符合朝阳区产业发展方向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资金扶持,奖励分三年按照40%、30%、30%比例给付,单个项目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区商务局联系人:,电话:

(十二)实施文化业纾困扶持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文化企业开展各类融资,对其产生的融资成本(包括银行贷款利息、担保费、融资租赁租息、信用评级费用等)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文创实验区管委会、区文创办)持续扶持实体书店,从市级配套奖励、新开办实体书店补贴、持续运营奖励、融合发展奖励四个方向对符合条件的实体书店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创办、文创实验区管委会、区委宣传部)

区文创办联系人:,电话:

文创实验区管委会联系人:,电话:

区委宣传部联系人:,电话:

(十三)加强首都机场疫情防控工作。强化与首都机场、民航企业以及机场驻场服务单位之间信息交流,积极支持机场地区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机场街道)

机场街道联系人:,电话:

四、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十四)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高精尖产业重点企业开展前沿技术、核心关键技术领域的研发创新活动,对经评审列入朝阳区高精尖产业重大创新专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区科信局)支持企业开展高精尖产业领域颠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共性技术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根据项目总投资额及产业化成效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朝阳园管委会)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对企业购买开放单位基于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分析、测试、检验等标准化服务的费用,可通过科技创新券兑现不超过30万元资金补助。(朝阳园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科信局、朝阳园管委会)

区科信局联系人:,电话:

朝阳园管委会联系人:,电话:

(十五)支持建设高精尖科研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和高水平研究机构建设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对纳入中关村管委会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的,按照获得中关村管委会支持资金总额的10%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朝阳园管委会)鼓励朝阳区企业与高校联合建设面向高精尖重点产业领域的校企协同创新中心、概念验证中心,对获得中关村管委会等部门认定或授牌的连续三年给予资金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朝阳园管委会)企业与京津冀地区高校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的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区科信局)(责任单位:区科信局、朝阳园管委会)

区科信局联系人:,电话:

朝阳园管委会联系人:,电话:

(十六)加大科技信贷融资补贴力度。支持科技企业融资,对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每月对贷款金额的2%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通过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券、融资租赁、集合信托等方式进行融资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按照融资金额的3%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朝阳园管委会)

朝阳园管委会联系人:,电话:

五、实施保障

(十七)建立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全力打通运输堵点,保障民生物资和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畅通。针对突发疫情导致的外省市上下游配套企业停工停产问题,积极发挥京津冀协同等跨区域协调机制作用,推动配套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在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企业走访服务,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努力保持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生产经营稳定。(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科信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信局联系人:,电话:

区商务局联系人:,电话:

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电话:

区交通委联系人:,电话:

区发展改革委联系人:,电话:

(十八)建立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落实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需要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及时组织做好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区政府督查室、区发展改革委要定期开展督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区发展改革委要抓好中小微企业数据库的统筹和完善,加强中小微企业数据库动态更新和日常监测;区统计局要每季度开展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抽样调查,摸清企业需求和政策落实效果。各部门、各街乡要切实抓好政策落地实施,用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让中小微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督查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区科信局、区人力社保局)

以上政策措施适用的服务业范围可通过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进行认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围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查询,或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