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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朝阳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2026年4月9日至4月17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首都之窗及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朝阳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条,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反馈如下:
针对“建议细则的第四条放宽其他类型企业的申请人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至3个月,以便企业更好招商引资。”的建议,根据当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本次拟定的“申请人一般应在用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的标准,已充分对标区域发展实际、统筹各方诉求后审慎设定,现阶段暂不具备进一步放宽相关标准的条件,故此条建议未予采纳。后续我们将持续研判区域发展实际,适时对申办条件进行动态调整。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