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朝阳区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朝政发〔2011〕2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朝阳区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