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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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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1999-12-31
[发文字号]
朝政发
〔1999〕
21号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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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1999-12-31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水利局房地局关于朝阳区水利工程土地划界确权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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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朝政发〔1999〕21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水利局房地局关于朝阳区水利工程土地划界确权实施办法的通知